(3)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指增值稅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並征收增值稅。
2、納稅義務人。按經營規模及會計核算健全程度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法律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下列納稅人不屬於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個人、非企業性單位和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
(2)小規模納稅人。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認定標準有二:其一,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前述業務為主又兼營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其二,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
3、稅率。增值稅的稅率是整體稅額與課稅依據之間的比例。增值稅采取比例稅率,實行價外計稅的機製。其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為4%或6%。
4、應納稅額的計算
(1)應納稅銷售額的確定。增值稅的應納稅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從購買方所收取的全部價款,包括收取的一切價外費用。價外費用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以及同時符合承運部門將運費發票出具給購貨方條件和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條件的代墊運費。采取折扣方式銷售,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可按折扣後的餘額作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如果將折扣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以物易物雙方都應作銷售處理,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並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並計算進項稅額。
(2)銷項稅額。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衝減。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3)進項稅額。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有: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2)從海關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3)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可按買價 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4)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費及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根據運費結算單據所列金額按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款準予扣除)。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有:1)購進的固定資產;2)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3)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4)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5)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6)非正常損失的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7)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8)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未按規定注明增值稅扣稅憑證,或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規定注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的。
(4)免稅項目包括: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外國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有的物品;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遊艇、摩托車、汽車以外的貨物。
(5)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6)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6%)
(7)含稅銷售額換算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征收率)]
5、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
對於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和1994年1月1日以後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退稅計算步驟的公式為:
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征抵扣或退稅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彙人民幣牌價×(增值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稅的稅額)-上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如果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彙牌價×退稅率≥未抵扣完的當期進項稅額,則退稅額=未抵扣完的當期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