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稅收法律製度
【導讀】
財政稅收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逐步將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逐步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完善個人所得稅;調整部分消費稅和營業稅政策;加快地方稅改革步伐,逐步統一內外稅製,將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範圍適時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有步驟地實行費改稅和農村稅費改革。
【引例】
張某為從事海產品批發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業戶,是某國稅分局所管轄納稅人,該國稅分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稅款。1999年 11 月國稅分局在調整定額工作中,根據定額標準,將張某定額由原每月180元調整至每月300元。張某以近期營業額下降為由,認為稅額偏高,與稅務機關發生爭議,並於 12月10日向上一級稅務機關市國稅局申請行政複議。市國稅局於12月17日受理,並於12月28日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在複議過程中,國稅分局與張某協商後,核定張某每月應納稅額為200元,張某表示接受這一定額。此後,張某以“雙方已經調解解決”為由,申請撤回複議申請,市國稅局已批準申請人撤回複議申請。
【法律問題】
根據《行政複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某國稅分局和市國稅局的哪些作法欠妥?為什麼?
【重點內容】
財政法體係
流轉稅法律製度
所得稅法律製度
第一節 財政法概述
一、財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財政法是調整國家財政收支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法律意義上的財政可界定為以國家為主體的收入和支出活動以及在此過程中形成的各種關係。由於財政行為而形成的財政關係可以從很多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如財政收入關係、財政支出關係、財政收支平衡關係;內部財政關係、外部財政關係;財政實體關係、財政程序關係等。根據國家財政活動的範圍,國家財政關係還可分為財政收支管理關係、財政管理權限關係和財政活動程序關係。在國家財政關係中,因籌集和取得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財政資金而在國家與各種社會組織和公民之間發生的財政收支管理關係,是國家財政活動中形成的最主要、最廣泛的社會關係,包括財政收入管理關係和財政支出管理關係。這是財政法調整對象的主要方麵。其次,根據憲法的原則規定,需要在中央與地方政權之間劃分財政管理權限,從而形成財政管理權限關係,這是財政法的調整對象。另外,在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管理活動中所形成的財政活動程序關係,也是財政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般情況下,根據立法的實際和理解的便利,依照財政收支關係內容的不同,財政法的調整對象可以進一步分為以下幾個方麵:
1、財政管理體製關係。財政管理體製關係是在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行使財政管理權限而發生的財政關係,包括財政立法權限關係、財政收支權限關係、財政管理權限關係等方麵。
2、預算管理關係。預算管理關係是國家各級機關在進行預算活動和預算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財政關係,包括國家立法機關和政府執行機關、中央與地方、總預算和單位預算之間的權責關係和收支分配關係及其預算活動程序關係。此外,與預算管理關係密切相關的預算外資金管理關係和國家金庫管理關係,也屬財政法的調整對象。
3、稅收關係。稅收關係是國家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財政關係。包括稅收管理權限關係、稅收征納關係、稅收征收管理程序關係等。
4、國家信用管理關係。國家信用管理關係是國家作為政權主體在參與信用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財政關係。包括國家債務管理關係和財政融資管理關係。
5、財政監督管理關係。財政監督管理關係,是指在國家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單位的財政活動和財務收支等進行監督製約過程中所發生的監督關係。
6、財政分配的形式,在自然經濟條件下主要是實物和力役,而在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條件下則是貨幣。與此相關的是,國有資產管理關係僅僅是在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方麵可歸入財政法的調整範圍,而財務管理關係、會計管理關係則不是財政法的調整對象。
二、財政法的作用
(一)財政法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