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後我國國有企業麵臨的機遇
(一)加入WTO 有利於推進體製改革,增強國有企業的競爭力
在市場經濟中,體製的問題是競爭力的重要基礎。以往我國的國有企業因為體製的原因阻礙了競爭力的提高。加入 WTO 之後,可以促使我國國有企業的製度變革和產業布局調整,通過建立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現代企業製度,進一步完善企業的管理體製和經營機製,特別是盡量降低單一的國有製的比重,發展國有控股和參股的多元化股份公司,在國有企業內部和外部引入多種所有製的競爭,促進企業經營效率的改善和國際競爭力的提高。這一點對國有經濟比重很高的基礎工業部門和很多第三產業部門顯得更為重要,這些產業中國有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增強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內非國有經濟的進入和競爭環境的鍛煉。
(二)加入WTO 有利於促進我國國有工業企業的結構升級和技術進步
目前,我國工業的大多數行業中,中、低檔產品大量過剩,高檔、優質產品相對短缺,而進口高檔產品的價格很高,因而在消費和生產需求中都存在著中、低檔產品替代高檔產品的現象。這種需求結構被動適應生產結構的現象,反過來阻礙了我國工業的結構升級和技術進步。加入WTO 之後,進口高檔、優質產品的價格將明顯降低,這既對國內市場形成了一定的衝擊,也有利於擴大對高檔、優質產品的需求,從而通過需求結構的升級促進生產結構升級和工業技術進步,加快我國低水平生產的淘汰過程。對於現階段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能力低,技術和產品仿製比例高的部門來說,加入WTO 之後知識產權保護範圍的擴大和保護措施的加強,將對其中的多數企業形成加快產品開發、技術創新的壓力和動力,有利於促使企業盡快提高這方麵的能力,從而有利於推動這些產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創新。
(三)加入WTO 有利於國有企業擴大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的出口
根據有關規定,加入 WTO 之後,我國將有權在 WTO 的130 多個成員中享受多邊的、無條件的、穩定的最惠國待遇,從而極大地改善現有的貿易條件,較大幅度擴大出口。
目前我國國有企業中一些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如紡織品、輕工業品等,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大的價格競爭力,但以往出口量的擴大受到歐美等發達國家非關稅壁壘特別是進口配額的很大限製。加入WTO 將使這些非關稅壁壘迅速減少,盡管少數國家企圖特殊地延長有關產品配額的期限(如美國對我國紡織品的進口配額等),但總的來說,進口配額限製必須在最惠國待遇的原則下盡快取消。這將有利於我國盡快擴大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數量和範圍,以此帶動這些產業的較快發展和就業增加,緩解國內需求不足的製約,並促進這些產業的結構調整和升級。
(四)加入 WTO 後可以有效運用 WT O 中的相應規則,對民族工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加以保護
WTO 中有許多可以對國內產業和工業實施合理保護的規則(包括被允許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可供我們運用,特別是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們能夠享有一定的優惠。其他許多國家在這方麵有經驗可供我們借鑒。我們應當充分重視這些經驗以及對規則的研究,采取相應的和必要的措施,使我國在加入 WTO 之後,能夠盡量減弱進口產品對我國國內市場的衝擊,以支持國內民族工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的正常發展和國際競爭力的盡快提高。
例如,在以往與其他國家的貿易過程中,我國的企業往往受到諸如傾銷等方麵的攻擊,麵臨被製裁的窘境。加入 WTO 之後,我們可以利用其爭端解決機製,較為公正、合理地處理和解決因勞動密集型產品價格優勢而產生的貿易爭端,減少因此發生的經濟損失以及擴大出口的障礙。
(五)加入WTO 有利於提高國有企業中部分下遊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我國不少國有企業生產高檔產品所需要的高檔、優質材料,如服裝麵料、鋼材、建材等因國內技術或質量不過關,目前大量依靠進口,而進口的高關稅將導致生產成本的大量提高,使產品缺乏價格競爭力。加入WTO 之後,隨著進口關稅的下降,以這些高檔材料生產高檔、優質產品的下遊產業將可以大大降低生產成本,從而明顯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另一方麵,不少行業中的原材料,如原油、鋼材、化學原料等,國際市場價格低於國內市場,但受進口配額的限製。加入WTO 導致這些原材料的進口大量增加,對原材料市場是一個很大的衝擊,但對以這些原材料為投入品的下遊產業來說卻是一個有利的條件,可以大幅降低成本,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加入WTO後我國國有企業麵臨的挑戰
我國加入WTO 歸根結底是為了讓我國企業與國際接軌。但由於我國工業部門中的國有企業尚處於轉型期,原有的曆史包袱沒有完全消除,還承擔著一定的社會責任,加上技術進步緩慢,競爭力低,加入WTO 以後,國內受到國際市場的衝擊進一步加大,大多數國有企業將直接或間接受到衝擊。另外,加入 WTO要求國有企業按照國際通行的商業規則運行,而我國國有企業在體製上與WTO 協議有很多難以兼容的地方。所以總的來講,加入 WTO 對我國國有企業更多的是意味著激勵和挑戰。
(一)來自 WTO 規則本身的挑戰
1.關於國有企業是否應受GAT T 第17 條管轄的問題。
WTO 中存在國營貿易的概念,為防止國營貿易企業擾亂世界市場,GATT 第17 條專門確立了國營企業的行為規範,該規範與相關解釋條款對維持和使用國營貿易企業的 WTO 成員規定了三項基本義務:第一,非歧視的義務,要求國營貿易企業在涉及進出口的購銷活動中,應隻以商業上考慮為根據,並按照商業上的慣例為其他WTO 成員的企業參與這種購銷活動提供充分的競爭機會。第二,通過談判削減國營貿易壁壘的義務,WTO 認為,國營貿易企業的操作可能形成嚴重的貿易障礙,因此成員國應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進行,以消除這種障礙,這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是重要的。第三,公開國營貿易資料的義務。該義務包括向WTO 機構公開資料和向貿易利益受國營貿易企業影響之成員國提供情報兩個方麵。關於我國的國有企業是否屬於GATT 第17條所指的國營貿易企業問題,GATT 締約方專家組在1960 年提交的關於這一問題的研究報告被GAT T 締約方全體所接受。該報告認為:“企業一詞係指有權購銷的政府設置,或政府授予了獨特權利的非政府機構。隻要購銷局或第17 條第1 款所述企業有能力通過其購銷而影響進出口水平或方向,則它們的活動應該被通報。”根據這種解釋,我國的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貿易公司)中的相當大部分都應受GAT T 第17 條管轄。在資本主義國家,國營企業一般隻存在於特殊行業,並不介入普通的市場競爭,因此它們受GATT 第17 條管轄的企業一般都是在特定行業壟斷進出口經營的。但我國的國有企業卻以參與市場競爭為特征,如果我國政府堅持我國的國有企業不受GATT 第17 條管轄,某些WTO 成員就可能因利益關係而同我國發生爭議。倘若我國的國有企業接受GATT 第17 條管轄,則在跨國經營中將受到諸多約束,法律地位低於普通私營企業,這對我國國有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十分不利。
2.關於國有企業的補貼和傾銷問題。
WTO 關於補貼和傾銷問題的規定,主要有 GATT 第6 條(禁止傾銷和嚴格限製出口補貼)、第16 條(補貼和反補貼稅)、烏拉圭回合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5 條(補貼)、烏拉圭回合反傾銷協議等。根據烏拉圭回合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第1 條第1 款,補貼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對企業的金融資助,包括資金的直接轉移,如贈與、貸款和參股,也包括減緩稅、政府向企業提供商品或服務、政府向企業提供收入或價格支持及其他優惠;如果政府指示私人機構從事上述活動,也同樣被視為補貼。那麼我國的國有企業應歸屬於公共機構還是私人機構呢?從實踐上看,許多WTO 成員國都把我國的國有機構視為公共機構,因此它們認為無法根據 WTO 的補貼與反補貼規則衡量我國政府對國有企業的補貼問題,並回避對我國的國有企業征收反補貼稅,而用特殊的反傾銷規則衡量我國的商品出口是否構成傾銷。
這種特殊的反傾銷規則的主要特點是:(1)不把我國的國內價格作為商品的正常價格,而是用一個替代國價格作為商品正常價格,隻要我國的出口商品價格低於替代國的同類商品價格,就被判定為傾銷,而征收反傾銷稅。(2)把我國的國有企業看成一個整體,裁定一個國有企業傾銷,則對全部國有企業的出口征收反傾銷稅。
上述特殊的反傾銷規則使我國的出口企業無法判斷自己行為的合法性,一旦出口增長較快就很容易遭受反傾銷指控。到1997 年底,我國已經有280 多種出口產品遭受反傾銷措施的製裁,嚴重損害了我國的貿易利益。
3.國有企業和國民待遇的關係問題。
國民待遇原則是WTO 最基本的法律原則之一,主要規定於GAT T 第3 條(國民待遇)、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第2 條(國民待遇的數量限製)、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7 條(國民待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 條(國民待遇)等。這些條款所確立的基本內容是:任何影響商品銷售、供應、購買、運輸、零售和使用的國內法律、規章和要求,或在保護知識產權以及對服務部門的開放方麵,一個WTO 成員給予其他 WT O 成員的進口待遇,不得低於給予同類國內產品、服務的待遇。
我國國有企業在計劃經濟時期是政府的附屬品,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實行政企分開,但政企分開能否使國有企業與政府的關係簡單到同私營企業與政府的關係一樣?回答當然是否定的。我國憲法第六條對國有企業的分配製度進行了幹預,憲法第七條又要求政府對國有企業的發展實行政策傾斜。1993 年12 月,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合情合理的,與國際通行的法律原則也是完全一致的。但該條第三款卻轉而否定了第二款的原則,規定:“公司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於國家。”這無疑等於否定了公司對國有資產的自主經營權,為政府參與和控製公司決策提供了法律依據。
我國法規中關於國有企業實行特殊待遇的規定是很多的。在我國,國有企業在財政、金融、物資供應、產品銷售和人才供應與慣例等多方麵享受國家的政策優惠乃是情理中事,但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看,卻很難把這些優惠政策同 WTO 的國民待遇原則統一起來。
(二)關稅的降低、非關稅壁壘的減少將給我國國有企業帶來很大衝擊
從降低關稅的角度看,我國關稅水平的較大幅度下降將使國外產品增強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力。目前,在 WTO 中,發達成員方的加權平均進口關稅已從過去的40%下降到3.8%左右,整個WTO 成員的總體關稅平均水平大約為7%。而我國現在的關稅平均水平為17%左右。加入WT O 之後,大多數產業的最高關稅要降低到15%以下,極少數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實施保護的幼稚產業的最高關稅也要約束在30%之下。關稅水平的較大幅度降低將導致國外產品對國內市場的較大衝擊,目前進口依存度較高並且關稅水平較高的產業將麵臨很大的市場競爭壓力。
從減少非關稅壁壘的角度看,我國非關稅壁壘的明顯減少將使進口產品大量增加。非關稅壁壘是各國在關稅下降的趨勢下用於保護國內市場的基本手段。在加入 WTO 的談判中,中國被要求削減進口許可證、配額以及外彙管製、技術檢驗標準等非關稅壁壘,並將不得不在這方麵做出一定的讓步。按照美國的要價,我國在加入WTO 的同時,就要對美國優先度較高的領域的商品取消數量限製,對其他商品的數量限製也要在5 年內分階段取消。在配額方麵,我國將對美國優先度較高的品種(如化肥、光纖電纜等)取消現行的進口配額製,其他一般配額也將在2002年之前逐步廢除。減少數量限製的進程是,以現在的水準為起點,將配額每年減少15%。
同時,與降低關稅一樣,非關稅壁壘的減少作為市場準入談判中達成的協議,將按WTO 的最惠國待遇原則,逐步給予一切WTO 的成員方。這個變化將使國內市場進一步受到國外產品大量進入的衝擊。
1.新貿易壁壘的挑戰。
隨著國際經濟自由化的發展,傳統的、以高關稅為特點的老牌貿易壁壘越來越受到削弱和限製,但應高度注意的是,一些富有隱蔽性,主要以非關稅形式出現的新式壁壘也在悄然滋生,並對國際貿易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主要有:第一,環境壁壘。這是一種以保護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人類健康為借口的貿易保護主義新措施,如GATT 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的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SPS)和貿易技術壁壘協議(TBT)等。於是,有的發達國家希望憑借自身在環保技術上的優勢,通過製定嚴格的環境標準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如征收環境附加稅(美國的大氣汙染擴散費、北歐的二氧化碳稅等);或對環保產業提供專項補貼、低息貸款等優惠的“綠色補貼”;或對進口商品的環境標準嚴加約束,從而使環境問題演變為新式貿易壁壘的趨勢日益明顯。第二,信息壁壘。隨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信息傳遞、處理的速度加快,從而適應了不斷增長的國際貿易的要求。從80年代開始,電子數據交換(EDI,又稱“無紙貿易”)得到了日益廣泛的應用。然而,近年來,一些發達國家開始強行要求以EDI 方式進行貿易。早在1996 年,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已向美國政府提出建議,將徹底執行針對柬埔寨、馬來西亞以及中國的電子簽證係統,但由於我國EDI 發展起步較晚,計算機軟硬件設備、通信設施以及法規建設都還比較落後,所以目前很難達到“無紙貿易”的硬性要求,從而使EDI 成為某些發達國家對我國設置貿易障礙的借口。第三,技術貿易壁壘。據統計,1996 年全球高科技產品貿易的增長速度已達到26%,遠遠高於一般商品貿易。然而,技術在世界各國的流通和轉讓也遇到了種種障礙。戰後90%的技術貿易是通過跨國公司向世界各國的直接投資,把技術貿易和國際投資結合起來的方式進行的。而跨國公司的技術轉讓是分步驟有層次進行的。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證自身技術的壟斷獲取高額利潤,而處於技術轉讓底層的多為發展中國家,它們雖然通過技術的直接或間接轉讓獲取了技術,但由於技術的壟斷,隻能始終處於落後狀態,在全球技術進步中獲得的利益十分有限。
2.從知識產權保護角度看,加入 WT O 將使產品開發和創新能力低的相關產業受到較大衝擊。
WTO 要求各成員方擴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中國在1991 年和1995 年曾就知識產權保護問題與美國達成了一定的協議(所謂“特別301 條款”)。因而加入 WT O 之後,中國勢必要在一係列產業和產品領域擴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這將使有關的國內企業要通過支付專利許可證費用來合法購買西方發達國家的專利,政府也有責任懲辦任何有損國家和企業名譽的侵權行為。在這種條件下,一些產品開發和創新能力差,在較大程度上通過仿製來進行生產和銷售的產業,如化工、醫藥、食品、計算機軟件等行業,將受到很大的影響,其中仿製率很高的產品將難以繼續生產和銷售,從而會導致很多企業出現減產、停產以致破產。
另外,在我國的很多產業中,一些技術水平高的產品國內不能生產或質量不過關,進口依存度較高,但目前仍受到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限製。加入WTO 之後這些產品的國內市場將受到進口增加的衝擊,並波及到同類產品以及可替代產品的市場。另一方麵,一個產業中的高技術產品往往代表了該產業發展的方向或趨勢,是該產業中市場需求份額增長最快的產品,因而進口產品對這些市場的衝擊既影響到國內企業發展有關技術和產品,也影響到有關產業的發展趨勢和市場前景,以及產業升級的進程。這是一個相當突出的問題。
3.從開放服務市場角度看,我國第三產業部門將受到更大衝擊。
WTO 統計的服務行業多達150 多種,都將屬於開放的範圍,因此,加入WTO 之後,中國不得不在較短時期內逐步對外開放服務業市場,這將使大多數第三產業部門,尤其是金融、保險、電信、航空、旅遊以及一些高層次的服務業,受到比其他產業更大的衝擊。因為在很多第三產業部門中,至今仍是國有經濟居壟斷地位,非國有經濟進入很少,產業中競爭不足,市場機製不能對產業生產率的提高起有效的調節作用,導致目前大多數企業的經營效率很低,與國際水平相比差距很大,國際競爭力很差,在市場開放後將很難經受國際跨國公司的強有力衝擊。
4.從國內市場需求看,加入 WTO 之後高檔優質產品市場將受到較大衝擊。
在加入WTO 和國內市場進一步開放之後,對於大部分工業產業來說,國內企業在中、低檔產品市場上仍有較強的價格競爭力,預計受到的影響不大;但在高檔、優質產品市場上,隨著關稅的較大幅度降低和非關稅壁壘的逐步減少,國外進口產品將在價格和數量上提高競爭力,很可能較快占領這些國內市場,從而對成長中的國內產品和企業形成較大的衝擊。由於國內市場對高檔、優質產品的需求在不斷增長,因此這些市場衝擊將產生較大的影響。
另一方麵,由於高檔產品與中、低檔產品之間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關稅大幅度下降使進口高檔產品與國產品的價格差距縮小,可替代性增強,從而使市場衝擊的範圍波及到中、低檔產品市場。同時,我國城市居民的消費升級和工業部門的技術升級對高檔、優質產品形成了越來越強烈的需求,這些產品的市場需求比重在上升,而中、低檔產品的市場需求比重在下降,因此,國外高檔產品對國內市場的衝擊不僅會波及到整個產業,而且在相當一段時期內這種衝擊會持續增大,一直要到我國民族工業能夠在高檔、優質產品市場上與國外大工業相抗衡的那一天才能結束。
第三節 加入WTO 後中國國有企業的應對戰略
加入WTO 必將對我國經濟的長遠發展產生巨大影響,麵對洶湧而至的全球化浪潮,任何企業都不可能封閉自己,回避競爭。盡管我國國有企業仍存在許多問題,但是以國有企業現有的條件,隻要抓住當前的機遇,遵循世界經濟發展的規律,積極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勇於麵對自己,敢於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從對內(自身)和對外(市場)兩個方麵加以完善,采取積極的應對戰略,未來還是大有希望的。
目前世界上關於企業發展的理論已經很多,成功的經驗也很多,本節僅就我國國企在麵對國內外來競爭以及國外新的競爭環境的情況,重點從國有企業角度論述如何革除以往弊端,強化自己,提高綜合競爭力,以及采取何種戰略開拓海外市場。
一、應對入世的企業發展戰略
(一)企業產權重組戰略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改革的核心是構建高效的企業產權結構。傳統體製中的產權主體是單純的國有獨資結構,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以及“入世”後與世界市場的進一步融入,產權改革已勢在必行。
所謂產權,是指法定主體建立在財產所有權基礎上對構成企業生產經營要素的財產所擁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長期以來我國國有企業由於產權不明晰,產權主體虛擬,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因而在市場經濟中表現為明顯的劣勢。加入WTO 之後,企業競爭的全球化要求我們必須通過產權改革塑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
現代組織理論認為,一個組織要想維持其生存和謀求發展,就必須根據外界環境的變化,不斷地對組織自身進行變革,即根據組織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的變化,及時地改變自己內在的體製、結構、功能和規模等等,以適應客觀環境發展變化的需要。企業產權重組就是這樣一種自組織行為。
企業產權重組主要表現在兩個層次上:一個層次是企業個體結構重組,它反映的是單個企業所發生的組織變革,相對來說,這種單個企業重組對市場結構和資源配置的影響不大;另一個層次是企業群體結構重組,這種企業重組既包括局部產業中的群體性產權重組,也包括跨國性的產權重組。這種群體性產權重組對市場結構和資源配置產生著相對重大而深刻的影響。
企業產權重組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企業兼並和合並,這種產權重組形式是以有償購買或資本合並的方式進行的,使資本更加集中,包括同一行業內縱向兼並或合並,稱為縱向一體化,和跨行業的橫向兼並或合並,也稱為多角化經營。另一種是企業間的聯合與合作,這種重組方式是企業間的聯合經營,不發生產權變更,比如企業集團在高新科技領域合作開發,不發生資產歸屬變化。
企業組織結構調整的過程,也是資源重新配置的過程,其中兼並是一條極為重要的途徑。在企業發展的道路上,通過兼並方式能夠使企業在短時期內實現資本的擴張,迅速實現規模經營。近年來,全球範圍的企業兼並風潮此起彼伏,1998 年被稱為“兼並之年”。盡管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但總的來講企業兼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企業受益,例如可以通過減少稅收的方式降低成本等。我國自1992 年以來首次出現企業兼並的浪潮,於80 年代的以直接獲取經營利潤為目的的兼並相比,本次兼並更注重拓展服務體係、擴大市場份額、獲取先進技術等內在因素。對我國企業而言,兼並對企業發展有諸多的好處。具體地講:
一是規模經營。目前我國的企業與發達國家相比,顯得數量多,規模小,分散度大。現代企業隻有達到一定的規模,才能把各方麵的積極因素調動起來,從而產生理想的效益、效率,所以說,兼並是中國企業實現規模經濟效應和促進一批大型的跨國公司產生和發展的重要選擇。
二是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實現企業發展。由於過去的經濟體製,造成條塊分割,各地紛紛上馬小彩電、小酒廠、小水泥、小鋼廠、小煉油等,造成產業結構的重置與資源的浪費,兼並則可以使其朝著合理化和高級化的方向發展。
三是實現占領市場的發展戰略。企業進入新的市場同樣存在著障礙,兼並就是可以利用被兼並企業的這些優勢,彌補自己在這些方麵的不足,從而可以擴大企業的市場份額,加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四是通過兼並實現資源的共享和互補。兼並可以在企業的生產、發展、稅收、企業文化等方麵之間實現資源共享或取長補短,實現優勢互補效應。
五是獲取技術。可以獲取一些被兼並企業的優勢技術或者彌補這些企業的技術劣勢,加強競爭能力。
六是兼並形成多元化經營,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使企業的發展長期保持穩定。
我國的公司正處在發展的關鍵時期,應當充分利用在國有企業改革與企業重組中的重大機遇,通過兼並迅速實現規模擴張,使之走上良性發展道路。為此,我國企業必須采取相應的戰略戰術,以鞏固現有的世界市場,並不斷開拓新的市場。
第一,橫向一體化與縱向一體化兼並。企業兼並不能像80年代那樣簡單地廣鋪攤子,兼並許多與其核心業務毫無關係的企業,橫向兼並與縱向兼並是現代企業兼並的主要特征。橫向兼並一般以企業的核心業務或核心技術為主兼並具有相關業務或相關技術的企業,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發展核心業務或發揮、鞏固核心業務,並不一定是單純為了眼前的利益,如韓國三星集團收購美國著名的AST 電腦公司股票成為其最大股東,美國電信公司兼並美國的MCI 通信公司,兩家合並後年收入增加到400 億美元,贏利47 億美元,這些實例都是為了加強自身的核心技術能力的例子。縱向一體化是指兼並企業的上遊或下遊企業,從而保證企業生產中能夠最大增值的環節正常運轉,或保證生產的連續性,避免外部市場環境如原材料市場發生巨變而導致企業的經營風險。
第二,進行強強合並的兼並。強強聯合有利於企業的優勢形成合力,從而達到“1+1&;;gt;2”的功效。在跨國公司以強大優勢進攻中國市場的今天,我國的企業進行這種兼並有較大的戰略作用。如1993 年太平洋貝爾公司以294 億美元的高價兼並了電信公司,1995 年迪斯尼公司以190 億美元兼並了美國廣播公司等都屬強強聯合式的兼並,值得我國企業借鑒。通過強強聯合,構建大型企業集團是我國企業發展戰略的重點。我國很多工業產品已經居世界首位,但卻沒有一家公司進入世界500 強。首要問題就是沒有真正達到規模。加入WTO 之後,我國國有企業將麵臨與很多大型跨國公司競爭的局麵,通過企業的產權重組,優化企業資產,擴大企業規模,組建一支真正能與世界性大企業、大集團交鋒的企業隊伍,成為當前我國國企改革的重要方向。
(二)培育企業核心專長,提高綜合競爭力
中國加入WTO 後,國內市場將進一步開放,國際間貿易及投資愈加自由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壓力增大,發達國家的技術保護主義更加嚴重,這一切使以技術競爭為特征的國際競爭日趨激烈。企業必須調整自己的競爭戰略,由以成本優勢為主的傳統競爭戰略向以技術創新為主的戰略轉換。培育核心技術戰略對我國企業參與新形勢下的國際競爭,保證企業的持續競爭力有重要的意義。
1.企業核心專長理論。
企業核心專長理論認為,現代企業的基本問題是其核心專長的形成、發展、維護和再創的問題,核心專長是企業取得競爭優勢的前提。核心專長是企業的技術係統、管理係統以及技能的有機結合。這種專長能使企業進入或退出多個市場,能夠發現潛在的市場,引導與創造需求,甚至成為行業標準。核心專長通常不易為競爭對手所模仿,是企業在一個領域從事多年經營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代表整個組織的長期積累,反映了這個組織的特點與生命力。核心專長最終體現在企業所提供的核心產品或服務上,它能使企業在市場上占領領先或領導地位。
核心專長的決定因素即創新。因為核心專長的形成、發展、維護和再創都要依賴於公司的創新活動。美國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認為企業家的基本職能就是創新。他首先確定了創新的含義:創新是生產手段的新組合。它是生產一種新的產品,或是采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或是開辟一個新的市場,或是掠取或控製原材料、半製成品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或者是實現任何一種工業的新組織。一般我們可以將創新活動分為以下四大類:
(1)產品創新,創造一種新的實體產品或服務,或者是原有產品和服務的升級換代;
(2)流程創新,采用可以提高效率或效益的新流程;
(3)市場創新,運用新的市場理念或策劃新的市場營銷活動;
(4)管理創新,采用新的管理方法。
2.掌握核心專長的四個步驟。
(1)要開發和獲取構成核心專長的技能與技術。它包括招募人才,開發科學技術,掌握知識產權,建立戰略聯盟等。有遠見的公司會爭取獲得那些有可能形成總的核心專長的單項技能或技術。
(2)在已有的基礎上整合成新的核心專長,發揮協同作用和耦合功能,領先競爭對手一步。值得注意的是,核心專長是一係列技能、技術和知識的綜合體。一組分散的技能不能成為核心專長。正如吸收與發明同等重要一樣,整合的重要性也不在發明之下。日本公司的發明能力在過去幾年中遠遠不及一些西方競爭對手,但日本公司的吸收和整合能力卻足以彌補這方麵的不足。在整合階段,善於運用資源是通過多方麵重複利用既有專長來實現的。例如,索尼公司就是重複利用它在半導體方麵的核心專長。如1957 年,開發出了世界上最小的袖珍型半導體收音機。1960年,成功研製出了世界上最早的半導體電視機。1965 年,開發出世界上最早的半導體電容式話筒C-38 型。
(3)要充分利用全新的核心專長開發核心產品,並快速擴大核心產品的市場占有率,確立市場競爭優勢。核心產品一般是介於核心專長與最終產品之間的中間產品。許多公司會以原始設備製造商的方式向其他公司甚至競爭對手出售其核心產品。企業競爭的目標應是在某種領域建立壟斷或盡可能接近壟斷的地位。可是建立最終產品的壟斷地位會受到法律和分散的銷售渠道的約束,而核心產品份額則不受這些限製,核心專長份額也可以自由發展。核心產品份額這一觀念也適用於服務業。如美國希爾頓旅館公司和喜來登旅館公司向國外新建旅館的業主出售旅館管理合同和特許經營權等。
(4)擁有自己的名牌產品和保持核心產品(設備)製造者的地位。如佳能公司不僅生產佳能品牌的激光打印機,而且保持其核心產品激光打印機發動機製造者的地位。又如東芝公司不但生產其核心產品便攜式平麵屏幕,而且也生產東芝品牌的便攜式電視機與便攜式電腦向全世界出口。
(三)管理重組戰略
加入WTO 將使企業麵臨的內外環境發生一係列深刻變化,它涉及到企業的各個方麵,各個分支。麵臨新的國際競爭環境,企業現有的運行機製以及管理理念將遇到挑戰,同時,企業在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必須造就企業獨特的國際競爭力,因此,中國企業家必須麵對未來的管理創新,製定和實施新的管理戰略,以消除企業戰略性發展的最大阻力。
管理重組是指企業重新在已確定的環境下,在企業資源以及資源結構發生變化、目標與責任也發生變化的條件下所實施的,能夠提高企業競爭力,使企業能夠長遠發展的管理模式或方式。或者說,管理重組就是創造一個全新的資源配置方式,使企業能夠在有利的市場環境中良好發展的戰略措施。中國加入 WTO 以後企業環境將發生變化,企業的發展將導致企業走重組與戰略調整的路子。
管理重組作為一個係統工程,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企業經營思路的創新,建立新的經營目標,重塑企業的運行機製,實施組織管理創新,創新管理的方式、方法,設計新的管理模式,選擇優先發展產業,實施文化創新等。下麵將對此簡要介紹。
1.企業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
管理方式、方法是企業資源整合過程中所使用的工具,直接涉及企業資源的有效配置。我國加入 WTO 之後,企業將麵向一個沒有國界的市場,企業之間的競爭也由單一層次上的競爭,發展到在各個層次上展開的、立體的、全方位的企業整體實力的競爭。因此,企業的管理方法必須隨之而變化和創新。
目前流行的管理方法有:知識管理、適時管理、危機管理、理念管理等。下麵做一下簡要介紹。
所謂知識管理,是把人力資源的不同方麵和信息技術、市場分析以及企業的經營戰略協調起來,共同為企業的發展服務,使之產生整體大於局部之和的經營效果。其前提是有一批有知識的員工,要求企業管理者必須是經營管理的行家裏手。美國可口可樂公司就任命了一批高級經理,冠以“知識主管”的頭銜。
適時管理是日本豐田公司推行的一種生產管理製度,其要點是生產線的各道工序隻在必要時候,按必要數量,生產必要的產品。其目的是要盡量減少在製品以及庫存,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這種管理方式適用於任何企業,包括服務行業。
危機管理是日本鬆下公司推行的一種管理模式。內容包括企業為應付各種危機所進行的規劃、決策、動態調整,以及員工訓練等活動過程。目的在於消除或降低危機所帶來的威脅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