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價值規律的基本內容和實現形式
價值規律是商品經濟的基本經濟規律。隻要存在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就必然存在價值規律。它的基本內容和客觀要求是: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的交換依照商品的價值實行等價交換。
價值規律這一內容和要求,是貫穿於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一種不以人們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必然性。因為商品交換是商品生產者之間互相交換自己的勞動,兩種商品隻有按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量進行交換,才能使交換成為互利的事情。如果是不等價交換,商品交換是不能持久繼續下去的。從長期的趨勢看,商品交換必然要趨向於等價交換。
在貨幣出現以後,商品的價值都由貨幣來衡量,表現為商品的價格,價值規律也就表現為價格運動的規律。商品進入市場,它的價格實現能夠同它的價值相一致,隻是個別的偶然現象;而價格實現同它的價值相背離,卻是經常的表現。這是因為商品交換的價格雖然是以價值為基礎,但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響,造成商品價格的頻繁漲落。
影響商品價格變化的因素有以下兩方麵:
第一,金屬貨幣自身的價值量,或紙幣等符號貨幣所代表的價值量。如果貨幣代表的價值量不變,商品價值量的增減,會引起價格同程度的漲跌;反過來,如果商品的價值量沒變,貨幣代表的價值量增減也會導致價格的漲跌。貨幣代表的價值增加則價格下跌,貨幣代表的價值減少則價格上漲。如果貨幣代表的價值量與商品的價值量同時按相同方向和同比例變化,則價格不變,當然,也還可以設想出貨幣代表的價值量與商品的價值同時按不同方向和比例變化的種種複雜情況。但基本規則是,價格與商品價值量的變化成正比,與貨幣價值量的變化成反比。
第二,市場供求關係影響價格變動。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在供求一致的情況下,價格應該與價值保持一致,供求關係對價格不發生影響。但是,在實際的市場交換中,供求一致的情況是極少的,絕大多數情況是並不一致,或者供大於求,或者供小於求,這種供求不一致關係就會影響價格的變動,產生價格與價值的背離運動。當供大於求時,商品價格會低於其價值;當供小於求時,商品價格會高於價值。在供求作用於價格的同時,價格也會反過來影響供求。價格上漲時,會引起供給增加,需求減少;價格下跌時,會引起供給減少,需求增加。供求關係的變動,除了受價格和價格水平變動的影響以外,還會受到廠商投資能力和對商品市場變化的預期、消費者的收入水平和消費習慣與偏好、自然資源的保障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國際市場變動情況等等影響。這些因素都單獨或綜合影響商品的供求,也必然會影響商品的價格。
商品的價格與其價值出現這種經常的不一致,並不意味著違背價值規律,或是表明價值規律不起作用。當我們孤立地看到一次商品交換,商品的價格可能高於或者低於商品的價值;但從商品交換的總體看來,或者從較長時期看來,價格時而上漲部分和時而下跌部分,可以相互抵銷,這樣在一定時期內商品交換的平均價格與價值是趨於一致的,或相等的。再從不同商品各自的價格變動來看,商品的價格無論怎樣變動,都隻能是以各自的價值為基礎而變動。商品奇缺,漫天要價,那隻能是特例。這就是說,商品市場上的價格盡管受著各種因素的影響,會產生或大或小的上下波動,決不會無限製地上漲,也不會無限製地下跌,它會始終以商品的價值為基礎,上漲以後,又會下跌;下跌以後,又會上漲。這正表明,商品的價格歸根到底要受價值的製約。所以,價格以價值為基礎,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不僅不是對價值規律的否定,而且正是價值規律作用的實現形式。商品的價格以價值為基礎,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使商品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進行交換成為現實。
二、價值規律的主要作用
(一)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社會生產各部門之間大體按比例地分配
在任何社會裏,尤其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現代社會,要使社會再生產基本上得以正常進行,必須把生產要素大體按比例地配置到社會生產的各個部門。但在以私有製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生產什麼、生產多少、何時生產、怎樣生產等等,都是由各個生產者依據自己的私人目的進行的,因而會經常出現社會生產與社會需求的不一致,造成資源的浪費。盡管如此,但從長期來看,社會仍然存在著生產要素大體按一定比例在各生產部門分配的客觀趨勢。這正是價值規律自發調節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