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產商品的勞動的二重性
商品是人類勞動的產品,商品的二因素是由勞動的二重性決定的。勞動的二重性是指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
(一)具體勞動
市場上商品種類繁多,生產各種商品的勞動的目的、工具、對象、方法和成果各不相同。這種生產不同使用價值的不同性質和不同具體形式的勞動,叫做具體勞動。具體勞動創造了商品的使用價值,使用價值的多樣性,正是具體勞動的多樣性的結果。具體勞動體現人和自然的關係,是勞動的、自然的、技術的形式,不體現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它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永恒條件,不論在哪種社會形式下,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都必須從事各種具體勞動,生產各種不同的使用價值,以滿足人的不同需要。
具體勞動創造使用價值的過程,也就是人們以特定的勞動方式改變自然物質的形態,以適應自身特定需要的過程,離開了土地、礦藏和其他自然物質,具體勞動創造不出任何使用價值。因此,具體勞動和自然物質是創造使用價值的兩個不可缺少的要素,它們共同構成使用價值的源泉。正如17世紀英國學者威廉·配第所說,“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這裏所講的“土地”,泛指自然物質。
(二)抽象勞動
生產商品的勞動不管其具體形式怎樣千姿百態,如果我們把它們的具體形式撇開,勞動過程就隻是人類勞動力的耗費,即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這就是說,生產各種商品的勞動,抽掉它們的各種具體形式,是一般人類勞動的耗費。馬克思把這種撇開具體形式的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稱為抽象的人類勞動,即抽象勞動。正是抽象勞動在商品中的凝結,形成了商品的價值。
各種商品之所以能夠互相比較,彼此交換,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自然形態或使用價值有何共性,而僅僅因為他們都是人類勞動的產物,都包含著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即抽象勞動。所以,抽象勞動反映著商品生產者進行勞動交換的社會關係,是勞動的社會形式。體現著生產商品勞動的社會等同性,是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個曆史範疇。
(三)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關係
生產商品的勞動是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的統一。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不是兩次或兩種勞動,而是生產商品的同一勞動的兩個方麵。具體勞動是從勞動的特性上考察的,在性質上相異,因而在量上不能比較;抽象勞動是從勞動的共性上考察的,在性質上相同,因而在量上能夠比較其差別。所以,馬克思指出:“一切勞動,從一方麵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的價值。一切勞動,從另一方麵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正是這種勞動的二重性決定了商品的二因素,具體勞動同自然物質結合起來成為使用價值的源泉,抽象勞動則是價值的惟一源泉。
馬克思創立的勞動二重性學說,使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家提出的勞動價值理論發生了革命性的變革,成為完全科學的理論,在政治經濟學上具有重大意義。根據勞動二重性學說,馬克思第一次科學地回答了是什麼勞動創造價值的問題,區分了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揭示了剩餘價值的真正源泉,從而創立了剩餘價值理論。在此基礎上,馬克思又創立了資本有機構成理論、資本積累理論、社會資本再生產理論等等。總之,馬克思的全部經濟理論都是建立在勞動二重性學說基礎之上的,所以勞動二重性學說是理解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樞紐。
三、商品價值量
(一)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商品的價值是質與量的統一。前麵說明了商品的質是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的凝結,現在進一步考察商品的量的規定,即價值的大小怎樣決定。
商品的價值是由勞動創造的,因此商品的價值量也就是由生產商品時所耗費的勞動量決定的。而勞動量是由勞動的天然尺度即勞動時間來計量的,所以商品價值量就決定於生產該商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生產同一種商品的各個生產者所需要的勞動時間是不相同的,我們把各個商品生產者各自在特殊的生產條件下生產某種使用價值所耗費的勞動時間叫做個別勞動時間。能否用個別勞動時間來決定商品的價值量呢?當然不能。因為在同一時間的同一個市場上,一種商品與他種商品的交換比例大體是統一的,並不會因為商品生產者的個別勞動時間不同而存在多種交換比例。價值本質上是一種社會關係,商品價值量不能由個別勞動時間來決定,而隻能由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從量上說,也就是一個行業生產商品的平均勞動時間,它接近於占大多數的中等生產率下的個別勞動時間。
所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隻是社會必要勞動量,或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