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長三角創新政策比較研究(3)(1 / 3)

浙江提出加快“六個一批”創新載體建設,設立了重點實驗室及中試基地、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高新技術孵化器、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網上技術市場和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等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創新載體與平台建設。2003年以來,浙江深入實施引進大院名校戰略,目前已引進共建各類創新載體530家,引導企業和市縣政府計劃投資61.29億元。另外,對轉製科研機構從轉製注冊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和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5年期滿後,省定的轉製科研機構可再延長2年;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國家大學科技園,依照國家規定享受免征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優惠政策;對新辦的各類科技中介機構免征兩年所得稅。截止2007年,浙江國家重點實驗室11家、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6家、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31家、國家級生產力促進中心8家、各類技術市場120多家、網上技術市場達21家,中國浙江網上技術市場累計發布技術難題6614項,簽約項目3040項,技術合同金額達22.5億元。

三、結論與建議

自全國科技自主創新大會召開以來,長三角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幹配套政策》精神,製定和頒布了上海“36條”、江蘇“50條”和浙江“若幹意見”,並出台了若幹實施細則鼓勵自主創新,初步形成了共性化與特色化有機融合的長三角科技創新政策體係。一是建立了穩定的科技財政投入增長機製。長三角地區創新投入規模在國內具有領先優勢,政府科技投入和創新基金地方匹配均占全國較大比重,2006年,長三角地方財政科技撥款212.18億元,約占全國總量的31.26%,地方創新基金配套資金5.3億元,約占全國總量的20.41%。二是建立了產學研合作及成果轉化的運行機製。近年來,長三角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以多種形式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產學研合作正在由短期、單一的項目合作向長期、全麵的合作拓展,由成果轉化合作向委托研發、共建實體、技術入股等深層次合作延伸。2007年,上海與江蘇、浙江共達成技術轉移合同2565項,成交金額達20億元,比2006年增長近一倍。三是構建了各具特色的創新政策體係。上海在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方麵給予了較大扶持;江蘇加大了在吸引高層次創新人才和科技成果轉化方麵的支持力度;浙江則在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和推進網上技術市場方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由於地緣關係,三地各具特色的創新政策和成功做法更是容易相互借鑒和滲透,進而對提高長三角區域創新能力具有直接的推動作用。

與此同時,長三角創新政策體係也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產學研合作和政策落實方麵還存在一些共性的不足。因此,我們建議:

第一,借鑒國內外的先進經驗,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困擾長三角企業自主創新的難題。2007年,為解決科技型中小型企業資金不足、融資困難等問題,廣東科技廳拿出1億元設立了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風險準備金,提出5年內國家開發銀行廣東分行按照風險準備金1:20的比例,為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提高180億元貸款,重點扶持廣東重大科技專項以及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等,以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做大做強。另外,廣東從2006年起,省財政每年投入不少於1億元設立廣東產學研省部合作專項資金,2007年產學研省部合作財政專項資金增加到2億元,從2008年至2010年每年投入不少於2億元。重點吸引國家“863”和“973”等重大項目到廣東省落戶和產業化。因此,三地可以借鑒廣東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長三角創新政策體係。

第二,加強政策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推進創新政策的落實。目前,政策的宣傳力度仍顯不足,創新扶持政策落實還不夠到位。以企業技術開發費抵扣為例,由於抵扣辦法的複雜性和企業沒有單獨設帳,雖然科技部門組織了較大規模的宣傳培訓,仍有相當多數的企業對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政策不甚了解,使得大多數企業無法享受這條優惠政策。根據2007年上海對企業自主創新情況專項調查的結果顯示,隻有38.9%的企業知道並了解,39.1%的企業聽說但不了解技術開發費抵扣政策;另外,根據2007年浙江對企業創新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完全了解技術開發費抵扣政策的企業隻有14.8%。因此,要加快建立創新政策推廣工作組織體係,強化政策舉措的落實,進一步提高政策的覆蓋麵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