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長三角科技創新政策框架體係研究(2)(1 / 3)

1、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

兩省一市都不約而同地把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作為21世紀經濟發展的戰略重點,及時製定實現這一戰略目標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深化科技體製改革,著力培育有利於技術進步的運行機製,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為依托,自主開發與技術引進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係。一是政府設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基金。杭州市政府從1999年至2001年,每年籌資5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支持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和產業化項目,該項資金被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其投資收益全額再投入,實行滾動使用。上海市、區、縣政府設立了專項資金,對經認定的高新拉術成果轉化項目,給予貸款貼息或融資擔保。二是政府運用稅收的杠杆作用,刺激企業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

溫州市政府發布的《深入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若幹政策》規定,企業技術開發經費增幅在10%以上的,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稅所得額;對企業開發成功的國家級新產品以及符合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的省級新產品,除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給子減免所得稅優惠政策以外,經市科委、市經委確認,報稅務部門批準,分別在3年內和2年內,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級財政返還給企業。三是政府引導和集聚科技創新資源。例如,針對科技創新資源布局分散的弊病,杭州市蕭山區政府主動出擊,在高新技術園區設立創業中心,以此作為集聚高新技術資源的平台和窗口,聚集了全國縣級區域罕見的人才、信息、資金等方而的創業資源,成為蕭山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的“孵化器”。四是組建非營利中介技術服務組織,打造社會化服務支撐體係。杭州市組建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科技信息網和孵化器網絡等非營利中介技術服務組織,為轉化高新技術成果、培育高新企業提供服務。從結果來看,這些非營利中介技術服務組織成效突出。溫州市隨海區在為企業加快技術創新打造的社會化服務支撐體係方而多有作為。如財政扶持研發機構、提高區生產力促進中心的服務能力、加強技術創新的信息網絡建設等方而都頗具力度。

2、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浙江省在鼓勵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方麵特別重視,出台了一係列頗具遠見的扶持政策,促使浙江成為中小型企業最為發達的省份。一是對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實行“三優先”:優先安排科技項目,優先推薦上市,優先推薦或安排國家和省有關扶持資金,並可享受省政府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二是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人員參與可獲得與之相當的股權收益。對離職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可保留公職兩年,工齡連續計算。高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可保留學籍兩年。三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技術研發機構。在科技成果引進、轉化及生產過程中,技術開發費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入管理費用,不受比例限製。

3、加快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

浙江省為了進一步擴大民營科技企業的總量,提高質量,壯大實力,增強競爭力,於2002年7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其政策扶持手段有以下幾個方麵:(1)降低門檻,允許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小企業將注冊資本分期注入,首期注入10%以上,最低不少於3萬元,一年內追加至50%以上,三年全部到位,達到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經省科技行政部門認定,省工商行政部門核準,可冠以“浙江”名稱。(2)省政府在2003年安排1億元專項資金,以後逐年增加,到2005年達到1.2億元,主要用於區域科技創新體係建設,扶持民營科技企業增強技術創新能力。(3)完善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投融資環境。要求各類風險投資機構重點投資民營科技企業,各類金融機構改進信貸服務,增加信貸品種,增加對民營科技企業的信貸投入。加快培育和規範產權交易市場,為民營科技企業產權交易和技術轉讓提供服務。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積極爭取在境內外股票上市。

4、推動科技風險投資的政策

例如,浙江省政府規定:風險投資機構投資本省企業開發高新技術項目和產品,按其投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享受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風險投資公司投資高新技術產業失敗項目的資金,可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