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長三角科技創新政策框架體係研究(1)(1 / 3)

長三角作為支撐和引領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的創新型區域,盡快成為“科技創新中心區、科技資源共享區、科技生活宜居區、科技產業創造區”的建設目標成為共識。兩省一市科技合作與交流加速,區域創新體係建設步伐加快,區域整體自主創新能力增強,區域科技“在結合中整合,在整合中融合”的發展新形勢、新目標、新任務使得跨行政區的區域科技政策的統一、協調與對接成為重要課題。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加強兩省一市科技政策的研究,需要從長三角未來科技創新發展的主要趨勢出發,科學預測其政策需求,深入分析現有科技政策法規在製定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瓶頸及其原因,提出完善和優化區域科技政策體係的相關思路和建議,構築長三角科技政策高地,為增強長三角區域協同創新活力、提升長三角區域整體創新實力提供堅實的政策保障。

一、長三角科技創新政策前瞻

科技政策,一般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為促進科技有效發展,實現整體建設目標,所采取的各種重要製度及施政方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認為,科技政策是“一個國家為強化其科技潛力,達成其綜合開發之目標和提高其國家地位,而建立的組織、製度及執行方向”。區域科技政策是國家科技政策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國家和區域政府為實現一定區域在一定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任務,在科學技術領域內確定的實施方針和策略。

(一)長三角科技創新政策的定位及作用

長三角作為我國經濟、科技最發達的三大都市區之一,近年來區域一體化加速推進,科技合作交流日趨頻繁,已邁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迫切需要在區域政策協調方麵取得突破。區域科技政策對區域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立健全區域科技創新政策體係,有利於從根本上突破不同區域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壁壘,優化區域協同創新與科技合作環境,並最終增強區域整體的科技創新實力和核心競爭力,這是區域科技政策實施的主要作用和功能。

對長三角而言,區域科技創新政策體係的功能定位是:激活創新資源;激發創新潛力、增強創新實力;優化創新環境、促進創新合作。

1、激活創新資源,促進科技資源跨區域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科技政策通過項目資助、稅收優惠和成果推廣等措施和手段,可以增強區域對科技創新資源的集聚和利用能力,促進科技創新資源在區域空間上的優化配置。例如,通過資助區域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有利於提升區域對創新成果的吸收能力;通過對企業員工提供技能培訓,對企業、大學、研究機構之間的人員交流給予資助,有利於提升科技人力資源的水平,促進科技人力資源流動,而人力資源的流動則能有效地促進技術的擴散和溢出,對區域整體創新能力的提升發揮重要作用。

2、激發創新潛力,增強區域整體自主創新能力

科技政策是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區域科技發展的助推器。科技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有利於增加對科技創新的投入,通過設立研究課題、資助重點領域研究、推動聯合研究等手段,有利於加快地區R&;D成果的產出。另外,科技政策還有利於促進研發產品的市場化,融合在產品中的技術也就可以更快地產生技術溢出,從而提升地區整體的科技實力。

3、優化創新環境,促進區域協同創新和科技合作

從宏觀層麵看,科技政策的重要目標是促進地區科技的協調發展。隨著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向縱深推進,兩省一市之間的科技合作需求也越來越旺盛,迫切需要在政策壁壘上有所突破。因而,如何促進科技資源在區域內的無障礙流通和優化配置,從而促進區域協同創新和科技合作,並最終縮小區域科技差異,促進區域科技協調發展,是長三角區域科技政策的重要功能和作用之一。

(二)長三角推進科技創新的政策重點

根據長三角科技創新和科技合作的現狀、特征以及國家對長三角區域的整體考慮和安排,課題組認為,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完善長三角科技創新政策、促進兩省一市科技創新實力提升,需要特別關注以下六個方麵的政策需求。

1、如何盡快增強區域自主創新能力

作為我國區域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長三角地區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橋頭堡和試驗區、經濟發展的增長極和發動機、自主創新的主力軍和排頭兵,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在科教興國與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極高的戰略地位,並負有國家賦予的率先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率先發展和科學發展的戰略使命和任務。溫家寶總理要求長三角進一步解放思想,推進改革開放,充分發揮區域優勢,實現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盡快建設成中國最具活力的創新型區域。無疑,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率先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將成為長三角未來較長時期內科技創新的主旋律,這就要求長三角區域的科技政策切實起到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催化劑作用,需要突破現有政策的瓶頸,提高現有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在政策的製定和執行中貫徹科學、民主、透明、開放的原則,在政策落實的同時加強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