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長三角城市群發展與創新能力分析(5)(3 / 3)

第三層次,區域內的其他城市(如浙江省的寧波、台州、溫州)主動接軌創新能力較強的第一層次和第二層次,充分利用第一層次和第二層次城市的知識和技術輻射作用,以多種形式的技術服務中心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為基地,充分把握好第一層次和第二層次城市產業轉型和技術轉移機會。

(二)提升長三角區域創新能力對策

長三角地區的科技合作創新活動是在一定的空間範圍內進行的,活動本身即構成了一個係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業是其最主要的創新主體,產學研合作、跨地區的產業轉移、企業並購以及技術產權交易則是其最主要的活動方式。為了促進該係統的科技合作創新的高效運行,行之有效的對策也必然是一個係統。該對策係統在本質上是一個巨型綜合平台,是一個網絡化係統。構成該對策係統的要素包括人才、資金、技術、政府、政策、體製、機製、法製、信息、企業、科技中介、管理經驗、教育培訓等。這些要素在對策係統內有機結合,密切聯係,高效有序,優化配置,自由流動,支持產學研合作,進而實現對策係統的目標,即大力提升長三角區域創新能力。下麵就從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中介、人才、法製等核心要素的角度,具體展開關於該對策係統的論述。

1、三地政府聯合進行製度創新,打造一流區域創新係統

為了大力促進長三角的科技合作創新,打造一流區域創新係統,滬蘇浙三地政府應加大相關製度創新的力度,在製度安排上力爭取得重大突破,不斷改善、優化區域科技合作創新的政策環境。

第一,三地政府必須緊緊圍繞構建區域創新係統這一核心戰略目標,統一思想認識,統籌科技規劃。

長三角區域創新係統是國家創新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推進長三角區域創新係統建設,既是年初全國科技大會總體精神的貫徹,也是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在該地區的落實。而科技合作創新全方位、深層次、寬領域的大力推進,將為長三角建設成為一流的區域創新係統並實現長三角中長期科技發展總目標提供不竭的動力。因此,長三角三地政府在編製科技發展規劃和區域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的過程中,都應把加強區域科技合作創新作為構建區域創新係統、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規劃,統一部署。

第二,為保證長三角科技合作創新目標的順利實現,建議加強“長三角區域創新體係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領導,由該機構負責、協調、組織具體項目的實施,項目領導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加強組織保障。

第三,三地政府應盡快建立、完善並貫徹、落實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製度、科技業務資質通認製度、科技人才居住證製度、區域統一社會保障製度、重大課題聯合申報共同承擔製度、科技合作成果獎勵製度等,為長三角的科技合作創新提供全麵有力的製度保障,優化區域科技合作創新的統一政策環境。

第四,把三地政府對長三角區域創新係統發展的貢獻作為績效評估的一個重要內容,把績效評估作為長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動力機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對地方政府做績效評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改進政府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績效,克服績效危機和信譽危機,樹立以民為本的好政府形象,不僅是加快長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的要求,而且是當前我國改革行政管理體製、實現政府職能歸位的要求,更是實現國家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