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關於收入分配問題(1 / 3)

(一)我國收入分配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我國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俞建國認為,我國個人收入分配中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收入差距較大,在世界上屬於差距較大的國家,而且還在不斷擴大。二是再分配領域的措施主要集中於解決養老,對縮小收入差距作用不大。三是初次分配領域秩序較為混亂,個人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是非市場因素造成的,行業不正之風和腐敗都進入了高發期。

徐芳認為,我國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1)公共產品投入不足。(2)城鄉居民、地區收入差距擴大。(3)分配不公矛盾突出體現在初次分配環節。主要表現在勞動力供求失衡產生的工資收入分配不公平;企業內部資本所有者、經營管理者和勞動者之間的分配不公平;由壟斷行業的特殊地位產生的分配不公平;由城鄉二元管理製度對農民工的歧視而引起的不公平等方麵。

蔡繼明認為,我國目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貧富差距過大;勞動收入和資本收入倒掛;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地區收入差距過大;行業收入差距過大等。

2.我國收入分配問題的成因

蔡繼明認為,在收入分配領域之所以還存在許多不公平現象,並不是因為貫徹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和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的原則,相反,凡是存在收入分配不公的地方,恰恰是因為偏離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和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的原則。糾正收入分配不公,不能簡單地犧牲效率為代價縮小收入差別,也不能回到“效率和公平並重”,更不能倒退到“平等優先、兼顧效率”或“唯平等論”,其中任何一種選擇都會使我們的改革開放停滯不前和倒退。

符淼通過對收入不均問題發展四個階段的研究,指出按要素貢獻分配並不一定是當前收入不均問題的主要成因。收入不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不按要素貢獻分配導致的,包括按身份分配、按單位及行業分配、按地區分配、按資曆分配和按分利能力分配等。

郭熙保認為,經濟發展是導致分配不公和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而政府政策不到位隻是次要原因。即使政府在過去實施了更為有效的分配政策和環保政策,收入分配和環境惡化的趨勢仍然不可避免,除非以犧牲增長為代價。構建經濟、社會和環境相協調發展的和諧社會,是我們追求的目標,而達到這一目標的過程不是和諧的,從不和諧走向和諧,需要經曆一段痛苦的路程。中國過去30年的發展實踐充分證明了庫茲涅茨假說的存在性,這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在改革開放初期,實施效率優先的戰略是正確的,今天提出科學發展觀,構建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和諧社會的發展目標適逢其時,也是正確的。

(二)我國收入分配中的初次分配問題

1.初次分配領域中的主要問題

羅長遠認為,中國在資本和勞動之間的收入差距非常突出。勞動收入在整個國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額,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消費需求的大小,而勞動收入是內需能否擴張的關鍵因素。

徐現祥、王海港根據我國居民在初次分配中的要素所得的基本數據,分析出我國收入分布演進的動態特征是,在1978—2002年間,我國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分布不斷向右平移,反映了居民的要素所得普遍增長,但在增長過程中,低收入居民的增長緩慢,高收入居民的增長迅速,從而收入分布逐漸呈現雙峰分布,出現了兩極分化。他們從要素貢獻這個分配標準的視角考察我國收入分布演進的機製,揭示出我國初次分配中兩極分化的成因主要是由勞動貢獻在第一產業與非第一產業間的差異造成的;要素貢獻的其他差異對我國收入分布的扭曲程度為2%——5%。

鄭誌國認為,20 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企業利潤侵蝕工資問題日益突出。這種侵蝕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的比重下降,造成不同行業之間職工收入與貢獻的逆向偏離。利潤侵蝕工資的主要方式有:(1)壓低、克扣和拖欠工資;(2)不交或欠交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費;(3)工資不含或少含住房費;(4)大量裁減員工來減少工資支出以增加利潤。不同行業和企業利潤對工資的侵蝕程度有差異,批發零售和餐飲住宿業的侵蝕程度最高,其次是工業和建築業。有些企業在利潤侵蝕普通勞動者工資的同時發生高層管理者薪金侵蝕利潤的現象。

2.初次分配格局的形成和變動的基本規律

梁東黎根據研究,闡明了初次分配格局的形成和變動的基本規律:技術進步會導致加工部門的技術構成提高。因此,伴隨著技術進步,在生產要素價格給定情況下,資本報酬的份額會提高、勞動報酬的份額會下降;在勞動密集型技術進步情況下,當技術服務部門相對規模較小時,隨著規模不斷擴大,資本報酬份額提高、勞動報酬份額下降;當規模擴大到一定水平以後,隨著規模繼續擴大,資本報酬份額下降、勞動報酬份額提高;如果技術構成較低的部門產值占總產值的比重提高,那麼,整個經濟體係的勞動報酬份額就會提高、資本報酬份額就會下降。如果技術構成較高的部門產值占總產值的比重提高,那麼,初次分配格局的變化就相反;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國家專門“生產”技術、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購買該技術專門生產產品情況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國家專門從事勞動密集型技術進步的“生產”,技術構成較低,因此,該國的資本報酬份額較低、勞動報酬份額較高;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購買技術專門進行產品的生產,技術構成較高,因此,該國的資本報酬份額較高、勞動報酬份額較低;在生產的技術構成給定的條件下,和生產要素價格機製健全的情況相比,價格機製扭曲情況下的資本報酬份額較大,勞動報酬份額較小。

(三)我國收入分配中的再分配問題

楊天宇認為,現行財政製度的收入再分配職能效果不佳,原因在於:一是收入分配秩序的不規範,使累進性稅收難以發揮縮小收入差距的作用;二是收入再分配過程中存在“逆向調節”問題,即低收入者所獲轉移性收入比高收入者所獲轉移性收入少,從而收入再分配擴大了收入差距。這兩種情況的產生都與財政製度的某些缺陷有關,需要通過製度改革堵住漏洞,理順機製,具體包括:(1)對於收入分配秩序的不規範問題,應當從建立規範和透明的製度入手,對財政、金融、行政管理、土地和國有資源管理製度等方麵容易造成公共資金流失和產生灰色收入的製度漏洞進行改革和完善。(2)消除城鄉分割的收入再分配製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係。城鄉社會保障體係的差別,是產生城鄉居民轉移性收入差別的重要原因。(3)增加政府間的轉移支付,建立全國各區域之間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係。(4)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地區公共產品供給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