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統一,是全世界各民族都孜孜以求的目標,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意誌和心願。新時期以來,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關於用“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的方式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偉大構想,不僅在全國各族人民和海外廣大華人中深入人心,還受到全世界的矚目和稱讚,並且已經在1997年香港回歸的那一刻成為現實。澳門也將於1999年回歸祖國,台灣問題最終將得到解決,祖國的統一大業必定會實現。實現祖國統一對激發民族自尊、自重、自強,對於祖國興旺、經濟騰飛有重大意義。而“一國兩製”的偉大構想是完成中國統一大業的基石。
一、曆史的選擇
祖國統一理論的核心是“和平統一,一國兩製”。這是運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緊密聯係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實際,集中全黨的智慧,經過長時間的周密思考,為解決台灣、香港、澳門問題,實現祖國統一而提出的科學構想和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在新時期,它的形成有一個過程。
1.醞釀階段
1978年12月,我黨召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深刻、全麵分析國內外形勢的基礎上,全會確定了用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總方針,開始了我黨爭取台灣回歸祖國的新階段。
1979年1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布了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
1979年2月,鄧小平在訪美期間,闡述中國政府對台灣的立場時說:“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隻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裏的現實和現行製度。”
1979年3月,鄧小平在會見香港總督時進一步指出:“我們始終考慮到台灣的特殊地位,不改變那裏製度,不影響那裏人民的生活水平,甚至作為一個地方政府可擁有廣泛的自由權,擁有自己的武裝力量”。
這段時期,雖未使用“一國兩製”,但已將這一構想的主要內容表述得很清楚。
2.形成階段
1981年9月30日,葉劍英向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就祖國和平統一提出了九條方針,更明確地表述了“一國兩製”前景以及對台政策和立場:“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以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
1982年1月,鄧小平對九條方針作了詳細闡釋,並第一次明確提出“一國兩製”的提法。他說:“九條方針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製度’。”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增加了設立特別行政區的規定,從而為“一國兩製”的和平統一祖國的模式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為此,“一國兩製”的科學構想基本形成。
3.實踐階段
1984年6月鄧小平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香港知名人士鍾士元等時指出:“我們的政策是實行‘一個國家,兩種製度’,具體說,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十億人口的大陸實現社會主義製度,香港、台灣實行資本主義製度。”
1984年12月鄧小平會見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時說:“我們兩國的領導人就香港問題達成協議,為各自的國家和人民做了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1990年9月鄧小平會見馬來西亞郭氏兄弟集團董事長郭鶴軍指出:“現在聯合國隻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怎麼能把台灣當局稱為中國政府呢?這不行,再沒有比‘一國兩製’的辦法更合理的了。”
1995年1月江澤民在新春茶話會上提出推進祖國統一的八項看法。江澤民針對海峽兩岸關係發展變化的現實情況及國際形勢的基本特點,從兩岸經濟社會發展的共同要求和21世紀中華民族全麵振興的戰略高度出發,進一步闡釋了鄧小平關於“和平統一,一國兩製”的思想精髓。
二、深刻的內涵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為解決台灣問題提出的“一國兩製”構想的科學涵義,就是在一個統一的國家裏,根據本國憲法的規定,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在一小部分地區實行不同於主體的政治、經濟、文化製度。但這一小部分地區的政府與其他地區一樣,都是這個國家的地方行政單位和地方政府,不能行使國家主權。“一國兩製”的涵義可分為以下幾個層次:
一是國家主權第一,“一國兩製”的前提是祖國統一。國家主權絕不可分割,絲毫不可動搖。統一後的港、澳、台地區,其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是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之下的地方政府,有關的外交事務和防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條件是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的利益”,不能有任何政治實體性質,更不能實行所謂的“完全自治”或“一國兩府”。否則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就說不上科學地實踐“一國兩製”了。因此,實行“一國兩製”的前提和首要目標就是恢複行使中國主權,實現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