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由於人們的偏好結構不同,所以人們喜歡麵子的程度也是有差異的。有些人重物質,有些人重精神,有些人偏好生理需求的滿足,有些人偏好內心感受的體驗,有些人更多考慮個人實際感覺,而有些人更多考慮社會評價。正如公元前6世紀畢達哥拉斯說,生活就像奧林匹克賽會,聚到這裏來的人們通常抱有三種目的:有些人摩拳擦掌以折桂,有些人做買賣以贏利,但還有一些人隻是單純做參觀者,冷眼靜觀這一切。
有錢你會幸福嗎——財富與幸福感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駐日的聯合國某司令部裏,有一名叫威爾遜的猶太人,因為軍銜較低,收入微薄,所以他受盡了白人士兵和高級軍官們的歧視,很多人都看不起他,還在背地裏叫他“猶太窮鬼”。
飽嚐了侮辱和生活艱辛的威爾遜,為了改變自己的命運,開始省吃儉用,積攢一小筆錢。然後他利用自己聰明的頭腦,將這些錢都借貸出去。在當時,白人士兵在花錢時大手大腳,很快就會囊中羞澀。他們見威爾遜有錢,自然就會向他借。當然,這些錢都附帶著高額的利息。不過士兵可管不了那麼多,他們隻求能解燃眉之急。
於是,威爾遜就這樣,在收到利息之後繼續進行放貸,借給其他士兵,久而久之,威爾遜變成了士兵裏麵的“大款”。人們再也不敢說他的壞話了,他們隻會對威爾遜羨慕不已,因為威爾遜靠放貸過上了富裕的生活。他擁有了兩部車和一幢別墅,比軍隊裏的高級軍官還有錢,享受得待遇也更好。
自從有錢之後,威爾遜就感覺整個世界變了,他得到了人們的尊重和禮待,他擁有了更多以前隻有白人士兵才會享用的物品,並且隻要想買什麼,就可以購買,再也必像以前一樣生活窘迫。後來,當人們讓威爾遜回憶在軍營裏最難忘的是那段時間時,他說:“我仍深深地記的,有一陣子我曾衣衫襤褸,連在人前抬頭的勇氣都沒有。那段時間,我至今都無法忘記,因為,隻有這樣,我才會深深體會到,現在的生活是多麼的幸福。”
從古至今,猶太人一直遵循著這樣的格言:“富有是近親戚,貧困是遠親戚。”這樣說是因為,猶太人的曆史一再說明,社會中,隻有有錢人才可能擁有尊嚴和幸福,那些沒有錢的人注定是可憐人。一切就像上麵那個故事中所驗證的那樣,在威爾遜沒有錢的時候,他感覺到痛苦和屈辱,而當他有錢的時候,他受到了優待和尊重。單從感受上講,這兩種體驗就大為不同。
難道真的是有錢讓威爾遜感覺到更幸福?這是不是也就說明有錢人生活得更幸福呢?
由於幸福是人們對生活滿意程度的一種主觀感受。所以僅從個人感官上,並不能得出一概的結論。
那麼,為什麼說有錢人會生活得更幸福呢?
答案之一就是,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調查材料,大量的經驗研究結果表明,在同樣的生活環境下,(同一城市)有錢人的幸福指數要高於普通人。即收入和財富是決定人們幸福感的最重要的因素。
2004年中,芝加哥大學教授、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行為科學研究中心主任奚愷元與《瞭望東方周刊》合作,對中國6大城市進行了一次幸福指數測試(六大城市分別為北京、上海、杭州、武漢、西安、成都)。為保證測試的科學性,測試小組在每個城市選取了上百個樣本。測試的結論表明,在每個城市裏,個人的收入水平直接與其幸福指數相關。一般,收入越高,越有錢的人,越感到幸福。例如,在同一座城市——上海,月均收入不到1000元的人感到最不幸福,隨著收入的逐漸增加,富裕程度增加,人們更容易獲得幸福。
中國也曾有學者做過相關的調查,例如據社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調查數據顯示。調查對象按照財產的份額大小被分為10組,結果,城鎮中最富的十分之一的人群的平均幸福指數比最窮的十分之一的人群高出29個百分點。在農村這種對比更明顯,最富的十分之一的人群的平均幸福指數比最窮的十分之一的人群高出36個百分點。
誠然,財富和幸福之間的關係已顯而易見。現實也早已證明,有錢的人,就可以擁有更多地享受,可以更健康,可以生活得更舒適,更安逸。而當這些因素全部轉化為人的內心活動,轉變成幸福指數被反映出來時,就足以說明,有錢人能生活得更幸福。
更何況,從經濟學的“理性”來看,我們從事一切活動的目的都是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從人生的角度來說,就是最大限度地讓自己幸福。但人們該拿什麼來讓自己幸福呢?顯然財富就是最佳的物質基礎。曾經國外有一部著作中說,“經濟狀況強烈影響著人們的幸福”。對於個人來說,無論他認為人生中最幸福的是什麼,如果他沒有錢,恐怕什麼都談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