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你快樂嗎——幸福要懂得經濟學(1)(3 / 3)

損人利己之所以為人痛恨,是因為它會增加交易費用,導致社會損失。例如,因為有了偷盜的行為,所以防盜者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物,就會去買財產保險,或者是加固房門,把自己的住所裝修得牢不可破,這些都是為了對付盜賊的花費。若沒有盜竊行為,這些費用就不會有,私人和政府所節約的這筆錢可用於更有收益的投資。正是因為損人利己的行為有害無益(準確地講是害大於益),所以人們要防止這種行為的發生。

不可否認,利己是人的本性,但互助才能使每個人都實現最大化的利己。我們要在經濟活動中按照這一原則行事,必須明白隻有互助才能互利。“唇亡齒寒”這個故事應該給現代人敲響警鍾。

從博弈論角度看,“唇亡齒寒”的典故是一種典型的負和博弈。負和博弈是博弈時局中人都得不到好處,彼此受到損害的博弈。可以說,負和博弈是當事人最不明智的選擇。

比如在生活中,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爭東西,其結果就很容易形成這種兩敗俱傷的負和博弈。一對雙胞胎姐妹,媽媽給她們兩人買了兩個玩具,一個是金發碧眼、穿著民族服裝的捷克娃娃,一個是會自動跑的玩具越野車。看到那個捷克娃娃,姐妹倆同時都喜歡上了,而都討厭那個越野車玩具,她們一致認為,越野車這類玩具是男孩子玩的,所以,她們兩個人都想獨自占有那個可愛的娃娃,於是矛盾便出現了。姐姐想要這個娃娃,妹妹偏不讓,妹妹也想獨占,姐姐偏不同意,於是,幹脆把玩具扔掉,誰都別想要。這樣造成的後果是:其中一方的心理不能得到滿足,另一方的感情也有疙瘩,可以說,雙方都受到了損失,雙方的願望都沒有實現,剩下的也隻能是姐妹關係的不和或冷戰,從而對姐妹間的感情造成不良的影響。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交際中的負和博弈使雙方交鋒的結果都沒有所得,或者所得到的小於所失去的,其結果還是兩敗俱傷。雙方受挫交際中的負和博弈,隻能加大雙方的矛盾和抵觸,使雙方失和。如果交際中發生負和博弈,那麼,一般情況下都會因為兩敗俱傷而不再交往或反目成仇。

有這樣兩個人,一個人很有錢,卻不善於交際,另一個人缺少資金,但在人際關係方麵很善於疏通。有一天,這兩個人碰到了一起,並聊得相當投機,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於是,兩人決定合夥做生意。有錢的人出資金,善於交際的人疏通關係。經過兩人的共同努力,他們的生意做得很紅火,事業也越做越大。此時,那個善於交際的人起了歹心,想自己獨吞生意。於是,他便向那個出資金的人提出,還了合夥時的那些資金,這份生意算他一個人的了。當然,那個出資的人肯定不會願意,因此,雙方開始了長時間的僵持,矛盾也越來越尖銳,最後,這件事也隻有讓法院來解決。不過,那個善交際的人在兩人開始做生意的時候,便已經給對方下了套,在登記注冊姓名時,他隻注冊了他一個人的名字。雖然那個出資金的人是原告,但因為那個善於交際的人早就下好了套,使得出資人最終輸了官司,眼睜睜地讓那個善於交際的人獨吞了生意而無能為力。那個不善於交際的人一怒之下把善於交際的人的貨物全燒了,結果兩個人誰也沒撈到好處。

事實上,人類所過的是一種群體生活,人隻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上,就離不開與他人的交往,而這就形成了一種特定的關係——人際關係。其實,它也是一種利益關係,因為人要追求物質和精神兩方麵的滿足,因此,在追逐的時候,相互間就會產生矛盾和衝突,而衝突的結果就是一種博弈關係,負和博弈就是其中的一種。

從總體上來看,所謂的負和博弈,就是指雙方衝突和鬥爭的結果,是所得小於所失,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其結果的總和為負數,也是一種兩敗俱傷的博弈,結果雙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失。

這個事例是典型的負和博弈,因此,對於人際關係,我們一定要本著為利人就是利己的態度去做,不能見利忘義。

多個朋友多條路——友情的正效用

有一個關於朋友的故事:

他是在生活困頓、潦倒不堪時才想起他的朋友的。因為決策的失誤,他苦心經營了數年的公司一夜之間倒閉了,他也由萬眾矚目的明星變成了人人追打的過街老鼠。現在他不僅一文不名,還欠了一屁股債,回家隻能給家人帶來連累,“還是回省裏的朋友那躲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