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的軟磨硬泡之所以能頻頻奏效,恰恰是利用了我們是理性經濟人的特點,即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在商場裏,經營者以種類繁多的商品吸引消費者,再用昂貴的價格獲取利潤,而為了能獲得更多的交易機會,他們就會適當地給予消費者折扣。因為存在這些折扣,消費者多會感到心裏舒服些。既然買東西都會被宰,被少宰一點,總是好一些。漸漸地,人們也就接受了這樣的銷售模式。這就是所謂的折扣效應。
所謂折扣效應,是指賣方按原價給予買方一定百分比的退讓,即在價格上給予適當的優惠,從而誘使消費者再次消費。
把顧客的腰包掏空,是這個追逐利潤時代的主流思想。人們都想賺錢,都想變著法地從周圍的人身上掏錢。打折扣,就是這樣的一個從別人口袋“掏錢”的方法。無數的商場店家,無不用折扣券、會員卡來吸引消費者,且屢試不爽。消費者想捂緊錢包,也很難逃過狡猾的商家設下的一個個圈套。而滑稽的是,有時候消費者不僅不對此感到厭惡,還對此非常鍾情。
美國P&G公司曾經實行過“折扣券”製度,對積攢、保存、出示“折扣券”的顧客(往往都是收入較低的顧客)采用比較優惠的價格。1996年,該公司以區分消費者需求彈性成本太高之名要取消此種製度。結果,經常來光顧的顧客火了,一紙訴狀將它告到了紐約州司法部,最後,P&G公司被強製要求繼續執行“折扣券”製度。
折扣效應讓消費者對產品的價格更加敏感,也蒙蔽了消費者。它讓人們光看到自己在某一次消費中少花了多少,而沒有看到已經為之付出的和將來還要為之付出的代價。所以,有人在消費某些奢侈品的打折優惠時,還甘之如飴,感到非常滿意。卻沒想到,商家這招用的是“放長線,釣大魚”,不看眼前蠅頭小利,注重的是長期利益。
於是,這一技巧性的方法,被廣泛地應用到商業競爭中,尤其是在美容理發行業裏,被應用得更加廣泛和嫻熟,甚至誇張。可是,人們卻無法用法律來對其進行規製和定性。因此,折扣效應一直存在,大至房屋建築,小至家居雜物。無論是那一種,我們都會在耳邊聽到這樣的聲音——“本店可辦會員卡(送優惠券),購物滿一百八五折!省錢!實惠!您還等什麼!”不知道那些“折價生意”背後,到底是誰笑了?
上品折扣的狂歡——差別定價
造物主說:“給你的就好好利用、不要浪費。”
塵世中的人說:“隻要適合自己的就好。”
一名男子讀到這段對話時,對女友說:“看到沒有,先哲都說了,不要浪費,一切東西適合就好,你以後就不要再亂逛街花錢了。”
女友深有感悟地說:“是啊,真的很有道理……”
“那……”女友為難地似乎在做什麼決定。
男子正要露出放鬆地笑容。
女友卻來了一句:“那以後我就去上品折扣吧!”
近年來,北京興起了一股“上品折扣風”,諸多追趕時尚的青年,都不再去“當代”、“雙安”等消費過於昂貴的地方,而轉戰“上品折扣”。因為,那裏同樣是名牌商品,同樣是質量上乘,卻有著絕大多數五折以下的折扣。僅這一點,就吸引了無數男女的眼球。
在這裏,既能買到名牌商品,又能省下不少的錢,非常劃算。因此,有人說,每當上品一進新的貨物,就是消費者的一次“實惠典禮”,不知道有多少人整天盤算著上品折扣的進貨和促銷日期。
上品折扣的東西都是廠家製造的,不過當初市麵上賣的價格同在上品內的價格差距卻懸殊。同樣是一家的商品,同樣是品牌貨,價格怎麼會差這麼多呢?探究其內部的原因,要被引申出來的就是商家的差別定價原則。
差別定價原則,又稱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是指通過這種策略,商家可以依據客戶的消費能力將其分成不同的消費群,分別定價,賺取更多的利潤。
根據差別定價原則,商家在不同的情況下會對顧客群體采用不同的價格。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對於商家來說,賺取最大化的利潤是其最終目的。實現這一目的的通常途徑,就是盡量讓商品以高於平均成本的價格出售出去。
舉例來說,能進入上品折扣的商家,必然是大批量進行生產的廠商。尤其是著名品牌,它們生產的規模不是一件兩件,而通常是上萬件,或者上百萬件。如果我們將他們一段時間內所生產出來的產品視為一個整體的話,那麼生產這些產品所消耗的成本(包括不變成本與可變成本)平均分攤到每件產品上,就能得出每個商品的平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