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資產減值會計問題研究(1 / 3)

資產減值會計問題研究

論壇

作者:崔毅 朱海花

摘要:《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以下簡稱現行會計準則)自2006年頒布實施以來,對核實企業資產價值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在實踐中資產減值會計的應用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完善的對策,以期為相關部門進一步健全資產減值會計準則提供指導。

關鍵詞:資產減值會計準則資產組可變現淨值

前我國資產減值會計不能發揮實質效用,其原因不外乎企業內部和外部兩種。由於現階段我國的資本市場發展還不健全,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初次發行股票或配股都規定了一係列必備的條件,企業為了發行新股或配股,就會有財務包裝的動機。在經濟環境方麵,我國相關的會計準則不夠完善,現有準則可操作性不強。我國目前的資產信息和價格市場也尚不透明,從而使準備金的提取缺乏一定的資料基礎。雖然不少上市公司披露了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金額、計提比例、計提依據和計提方法,但其披露隻是對製度中相應條款的重複。

一、資產減值會計的理論基礎

會計意義上的資產必須具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是一種可望給企業帶來現金流入的經濟資源。因此,為了更好地反映這種經濟資源的價值,當其形成的損失已經不符合資產的本質時,該部分損失應從資產價值中轉出,列入當期損益,這就形成了資產減值。也就是說,資產減值會計需要解決的是當某項資產所產生的預期未來經濟利益低於其賬麵價值時,按其差額計提減值準備作為該資產的減項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中,即對資產的減值情況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披露。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資產減值會計是會計上重視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的重要體現,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資產的曆史成本計量模式的缺陷,為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具相關性的會計信息奠定了基礎。

二、現行會計準則下資產減值規定的若幹突破

(一)增強了可操作性

現行會計準則對資產組、資產組組合及總部資產的減值處理的原則、程序和方法做出了詳盡的規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是舊準則所沒有的全新的規定,從而使企業在資產減值處理上更趨於合理。

(二)更能反映總資產的實有價值

現行會計準則適用的資產範圍主要是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以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在擴大減值使用範圍的同時,明確“資產、存貨、投資、建造合同資產和金融資產”等。此外,還把金融資產和存貨單列出來,不僅僅因為這兩項資產持有目的的特殊性,更因為這兩項資產一般都有活躍的市場,公允價值可以合理的計量。由此可以看出現行會計準則中資產減值範圍更加全麵,更能反映企業資產的實有價值,體現總資產質量狀況,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了更加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標誌著我國的資產減值會計處理正與國際接軌。

(三)提高了實務處理的指導性

現行會計準則對資產減值分別做了規定,其中資產減值準則主要規範了固定資產、長期資產等八項長期資產;較為詳細地規範了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應當考慮的因素和采用的方法,也給出了折現率的確定方法,相對於舊準則而言,減值準備的計量更加具體和明確。

(四)堵住了企業操縱利潤的主通道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該規定封死了減值衝回這一企業操縱利潤的主通道,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供了保證。

(五)有利於了解資產質量

現行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資產減值有關的下列信息:當期確認的各項資產減值損失金額及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如提供分部信息,還應披露每個分部當期的減值損失金額;發生重大資產減值損失的,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導致每項重大資產減值損失的原因和當期確認的重大資產減值損失的金額;對於重大資產減值,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資產或資產組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法。除此之外,還對商譽減值應披露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這些重要改進,符合會計上的充分揭示原則,這也無疑增加了財務報告的信息含量和相關性,有利於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的資產質量。

三、現行會計準則下資產減值會計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計量模式缺乏統一標準

現行準則對各項資產期末計價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產生了各種資產減值準備賬戶。所不同的是,它們的計價方法選擇了不同的計量模式。

從現行的會計製度和頒布的準則內容來看,現有規定對有關資產減值計量模式缺乏統一的標準,因而可操作性差。現行會計準則中使用的計量基礎包括:可變現淨值、可收回金額、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銷售淨價和市價等多個標準,在會計實務中往往難以掌握與運用。

(二)資產的後續處理不明確

現行會計準則規定,處置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以及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應收款項進行交換等,應當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但在實際操作時,存在如下問題:計提了減值準備的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非投資性房地產時,如何結轉相應的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計提了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是按原值還是按計提了減值準備後的價值在剩餘年限內折舊和攤銷;計提了跌價準備的存貨結轉生產成本時,如何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等等,這些都直接影響著企業經營成果的計算考評,但在準則中未予明確的處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