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突發事件處理,把損失降到最低(1)(3 / 3)

隻有在大事麵前,才能顯現一個領導的魄力。因此,在麵對突發事件時,領導者要臨危不懼、遇事不慌,頂住各種壓力,慎重、果斷地處理問題。

突發事件往往是出人意料的,因而原因也極為複雜,既有直接的、現實的緣由,也有間接的、曆史的根源。正因為如此,突發事件來勢猛,發展速度快,把握變化趨勢難度大。處理得好,事件能夠得到妥善解決,處理不好,則易於激化矛盾,使事件升級,造成更加嚴重的損失。因此,麵對突發事件,領導者必須在理智冷靜的基礎上迅速查清事件的真正緣由,據以提出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首先要從全局出發,通過精細快速的調查了解,摸清事件的全貌和各種因由;其次,對各種現象和原因進行分析核實,透過現象的困惑和群眾情緒的影響,準確判斷事件的性質、趨勢及發展後果;最後,根據對事件的原因及性質的把握,找出解決事件諸問題的辦法,果斷地做出決策,不能猶豫不決。

鑒於常規性的工作機製和決策程序很難對突發事件做出及時判斷並解決問題,因此,處理突發事件,必須采取機動靈活、超乎常規的程序和辦法。

1.實行現場決策

對突發事件的決策通常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主要是由於突發事件的現象與原因交錯複雜、隨機性大。同時,決策本身對信息要求的時間性特別強,所以要求領導者必須采取超常決策方法,把決策權最大限度地放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的變化隨時做出決策。

2.措施留有餘地

領導者在麵對突發事件采取措施時,就要想得多一些、遠一些,留有周旋的餘地。不論是物資的準備抑或條件的許諾,都不能一下子就達到極限,再沒有調度和協調的餘地。

3.緩解矛盾,轉移群眾情緒

為了控製事態進一步惡化,領導者應注意緩解矛盾,轉移群眾情緒,使群眾冷靜下來考慮問題。

4.顧全大局,不因小失大

老子說:“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處理問題應在問題萌芽之前,治理動亂應在動亂產生之始。處理突發事件,必須小心謹慎,臨危而不亂、冷靜而果斷。處理得當,一切禍亂就會被消滅在萌芽狀態,否則,事態一旦擴大,就會像一隻氣球那樣越吹越大,終因企業難以承受而遭受更大的損失。

控製事態三法

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否首先控製住事態,使其不擴大、不升級、不蔓延,是處理整個事件的關鍵。這既是關係整個事件處理成敗的基礎和關鍵,又是尋找更好的、徹底的處理方法的重要條件。

使事件朝好的方麵轉化首先要千方百計地控製事態,使其不再繼續擴大和升級,即由熱變冷,由大變小,由強變弱。要實現這一目的,管理者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以下幾種控製方法。

一、心理控製法

任何突發事件的發生,都會使大多數人情緒不穩,不知所措,都會對公眾心理產生相當大的衝擊和壓力。他們既不知道事件的性質及其起因,更不知道事件發展的趨勢,處在強烈的恐懼、焦躁和衝動之中,處理不好,人們的心理及其行為很可能向不利於事件妥善處理的方麵發展。所以,對事件的參與者和公眾,首先應進行心理減壓,減輕公眾的心理壓力。

心理學家指出,人都有一種從眾心理,換句話說就是會受他人活動的影響,尤其是在自己心理波動不定、價值選擇不定的情況下,更易於產生從眾心理。因此,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現場,領導要特別注意以“冷”對“熱”,以“靜”製“動”,切不可驚恐急躁,亂了分寸。領導者精神振作,沉著鎮定,公眾也就有了“定心丸”,心理壓力會大大減輕。

二、釜底抽薪法

領導者及現場工作人員應牢記,任何參與突發事件或被卷入突發事件的公眾,大都是事出有因,情緒比較激動。因此,領導者和在現場工作的人員絕不能火上澆油,激化矛盾,這才是標本兼治之道。

三、組織控製法

俗話說,“擒賊先擒王”,“人無頭不走,鳥無頭不飛”。控製住首要人物,可使其活動受到阻滯,事態得到有效控製。對群體性的突發事件,組織控製有兩層含義:一是在組織內部和廣大公眾中迅速進行正麵引導,使大多數人有個清醒的認識,穩住自己隊伍的陣腳,以免把大隊人馬搞亂;二是迅速查清突發事件的頭麵人物,予以重點控製。

對於一般性的突發事件,組織控製的含義是:馬上組織搶險救援,既要防止事態擴大,又要控製危機影響,不使損失加重。要使整個挽救工作處於嚴密的組織指揮之下,多管齊下,分工負責,對危機進行妥善處理。

有效控製事態,必須遵循快速、理智的原則。因為事物發展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質和量,不同階段、不同質量問題的解決,其難度和損失是大不相同的。所以,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做到快速、及時、全麵。

嚴防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