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也會忽悠你
大家一般會認為按會計準則做賬就是真賬,我想告訴大家:不一定。比如資產的計量一般為三部曲:購入、持有期間、處置的計量,購入價值是其曆史成本,這是會計的基礎,公允價值準則動搖了這個基礎,在資產持有期間就急不可耐地改寫資產的價值,這實質上是華爾街的精英們利用會計準則合法做假賬的需要。
公允價值會計準則開了在準則體係內做假賬的惡例,猶如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是時候關上這個盒子了。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政策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處置或結算時,處置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曆史成本後的差額應計入處置或結算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也就是說,稅法在誘惑麵前,還是堅持了不承認公允價值的原則,沒有對沒有現金流的這一塊虛增利潤征稅。
穩健性原則與公允價值的對話
話說有一天穩健性遇上了公允價值這個愣頭青,那真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穩健性原則:“為什麼你要動我資產的賬麵價值,你已成了造假工具了,你的目的就是通過改寫財報的數據來迎合泡沫經濟。”公允價值當然不服,說:“誰叫你讓財報中的資產價值偏離真實、公允,你損害了相關性原則。”穩健性原則:“你懂會計嗎?我對於資產的增值以及帶來的變動收益都要求作了附注披露,你想了解可以查看啊,為什麼要動報表?”公允價值:“老兄,我重視公司未來的現金流和價值,提升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什麼錯?”穩健性原則:“你以為你叫公允價值,你的價值就是合理、公允的嗎?你大多數時候的價值難以獲得,你增加多少都搞不清楚,說公允其實並不公允,實際上你不但損害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而且也使相關性受到了損害。”公允價值見辯論不過穩健性原則,隻能夾著尾巴逃跑了!
公允價值、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淨值、現值
你購買產品時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就是公允價值,記賬後,這個金額就成了曆史成本。如果雙方都接受資產的重置成本、可變現淨值或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交換金額,實際上都可作為公允價值來理解,同樣道理,入賬後,都是資產的曆史成本。
我一直反對公允價值會計準則,不是認為公允價值不應該作為會計計量的方法,而是不應該在資產購置後、處置前的後續計量階段使用它,這個階段,資產的價值發生了變化,用附注進行說明就可以,沒必要急著用公允價值改寫資產的價值,等處置時就自然解決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