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重慶農村金融創新與城鄉統籌發展(3 / 3)

二、對農業現代化有力支持

21世紀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幹意見》明確指出:加大投入強度和工作力度,持續推動農業穩定發展;依靠科技創新驅動,引領支撐現代農業建設;提升農業技術推廣能力,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強教育科技培訓,全麵造就新型農業農村人才隊伍;改善設施裝備條件,不斷夯實農業發展物質基礎;提高市場流通效率,切實保障農產品穩定均衡供給。農業科技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支撐,是突破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是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決定力量,具有顯著的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而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必然需要大量的投入,金融的支持是促進農業科技進步的重要力量。重慶是山區與貧困相伴,大城市、大農村並存。這裏,山地丘陵麵積占到75%,中低產田比例達到70%。這裏,農民人均1畝地,戶均耕地僅有4.7畝。這樣的資源稟賦,農業怎麼發展,農民如何致富?這必然要求堅持調結構、轉方式、強產業,積極探索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以農業供應鏈核心企業為中心,鏈接各個市場主體,創新金融產品,滿足客戶需求,有效增加對農業的貸款、控製涉農信貸業務風險,進而推動農業產業化、現代化,唯有如此,才是探索走出山區農業現代化的道路。

運用全要素生產率表示農業現代化程度,測算方法為Malmquist指數法。作為一種確定性前沿生產函數法,Malmquist指數是用來測度全要素生產率變化的專門指數,並在規模報酬不變(CRS)的假設下,把全要素生產率分解為技術變化(TECH)和技術效率變化(EFFCH),在規模報酬可變(VRS)的假設下,進一步把技術效率變化分解為純技術效率變化(PECH)和規模效率變化(SECH)。對重慶市直轄以來農業全要素生產率的測算中使用的投入指標為各地區機械總動力(萬千瓦)、化肥施用量(萬噸)、農村勞動力就業人數(萬人)、農作物總播種麵積(千公頃),產出指標為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億元)。1997—2010年effch指數為0.9658,表明在此期間技術效率基本沒發生太大變化。而技術變化指數是純技術變化指數和規模變化指數共同作用的結果,二者分別為0.9708和0.9986,表明1997—2010年間純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均為發生明顯的改變;tfpch指數平均值為1.0345,這表明1997—2010年間重慶市全要素生產率有所改善,而TFP變化率指數是技術效率指數和技術進步指數共同作用的結果,二者分別為0.9685和1.0676,所以全要素生產率的不斷改善主要來源於技術進步水平的提高,而技術效率在這期間基本沒發生變化。從每年的技術進步變化情況看,1997—2001年和2006年的技術進步有所降低,其他年份的技術進步值都在不斷改善。相應地1997—2001年的農業貸款年均增長率小於零,但是2002—2010年農業貸款年均增長率近32%。由此我們可以粗略確定農業貸款的增長能有效推動農業現代化。

三、對農民收入增長的支持

重慶是典型的大城市帶大農村、二元經濟矛盾突出的地區。直轄以來,其城鄉居民收入比從1997年的3.133上升至2006年4.02的最大值,隨後呈現出了明顯的逐漸下降趨勢,2011年這一比值為3.125,絕對收入差距從5140.49元提高到13769.29元。從2003年開始試點農村金融改革的重慶市,其農村金融雖然自身有了長足進步,但服務“三農”的意識並未有效提升。為解決二元化結構矛盾,重慶市提出了“一圈兩翼”發展戰略,著力打造以主城區為核心的“一小時經濟圈”,同時發揮其對“兩翼”的輻射帶動作用,實現“一圈兩翼”協調發展。2007年重慶市獲準設立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市計劃重點做好統籌城鄉的七項工作:第一,著眼於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大力推動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第二,著眼於統籌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向城鎮居民轉化,大力加強農民工就業安居扶持工作。第三,著眼於統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逐步提高農民社會保障水平。第四,著眼於統籌國民收入分配,大力加強對“三農”發展的支持。第五,著眼於統籌城鄉發展規劃,大力推進生產力合理布局和區域協調發展。第六,著眼於統籌新農村建設,大力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改善。第七,著眼於統籌城鎮體係建設,大力打造城鎮群。重慶市還將在全市範圍內有計劃、分步驟、有重點地推進戶籍製度、土地管理和使用製度、社會保障製度、公共財政製度、農村金融製度、行政體製等改革。由於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設立,獲批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5年來,重慶逐步形成了統籌城鄉金融體製改革的總體推進框架,有力促進了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各方麵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2007年,重慶市“一圈”、“兩翼”的GDP增速分別為15.7%和15.4%,均創直轄以來新高。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設立前後,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出現了明顯轉變,2006年達到直轄以來的最大值(4.03),從2007年開始呈逐年下降的,2011年該比值降至3.13,與同期全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保持一致。

為有效發揮金融在支持城鄉統籌發展中的作用,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出台了《關於金融支持重慶市“一圈兩翼”統籌發展的指導意見》,各金融機構也積極開展行動。目前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已分別與重慶市政府簽署了總授信1400多億元的金融合作協議,其餘各金融機構也針對各區縣的比較優勢,各有側重地開展了金融支持。在以三峽庫區為主的渝東北翼,現代農業、環保產業、鹽化工業和生態旅遊業成為金融支持的重點;在以黔江為中心的渝東南翼,信貸投向的重點則是礦產資源開發、扶貧開發示範區、特色農副產品加工和民俗風情旅遊業等;而在以主城區為核心的“一圈”中,金融機構則依托當地特色工業園區、上市公司、政府投融資平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等加大了信貸投入。

目前金融在支持城鄉統籌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金融資源分布不均、金融產業化程度不高,此外在就業、助學、農民工、扶貧、保障性住房、節能環保等涉及民生的領域,金融支持力度還不夠。為進一步發揮金融在支持城鄉統籌發展中的作用,一方麵應深化改革,加快開放,鼓勵創新,吸引更多金融機構來渝發展,做大做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展多層次金融市場,提高金融業增加值和直接融資比重;另一方麵,應加強統籌規劃,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係,形成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合作銀行、小額信貸組織、社區銀行等功能互補的競爭性金融服務體係,以城市金融帶動農村金融,促進城鄉金融協調發展。

農村居民純收入增長情況也在2007年出現了拐點,其中1997—2006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僅有6.48%,而2007—2011年的年均增長率高達27.77%,2007—2010年間農村貸款餘額年均增長率高達40.67%。

第四節 重慶“十二五”農村金融展望

“十一五”期間,重慶市金融業在宏觀調控中繼續保持穩健發展,積極對接實體經濟需求,不斷提升金融服務質量,金融改革創新取得新進展,金融生態環境持續向好。存貸款增長回歸常態,表外融資和直接融資發展較快。證券業、保險業在調整中總體保持平穩運行。但具體到農村金融領域仍存在以下一些問題:農村金融機構責任和分工不清晰;農業銀行和信用社改革出現離農傾向、涉農服務能力減弱;農村民間金融缺乏規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育遲緩;金融服務於“三農”發展的動力依然不足;農村金融由於缺乏競爭導致服務效率仍相對低下;農村金融服務創新能力和創新機製培育不足;進入門檻降低後農村金融服務風險問題開始顯露;創新農村信貸擔保抵押方式進展緩慢,滿足農民貸款需求與化解金融組織風險的矛盾依然突出等問題。

展望“十二五”,重慶將繼續實施一係列民生導向、共富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城市化、工業化和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促進消費、投資和政府支出平穩增長,積極支持新農村建設、推動農村金融服務全麵發展。

一、推動農村金融更好地為農村實體經濟服務

1.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加大對經濟社會關鍵環節的金融支持力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等宏觀調控政策,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有效防範環境與社會風險,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銀監會製定了《綠色信貸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開展綠色信貸,大力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以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配置資源方麵的作用。針對重慶實際情況,應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綠色信貸,防範環境、社會風險的監測、引導和檢查落實,並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情況作為監管評級、機構準入、業務準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

2.繼續強化涉農金融服務

2012年2月,銀監會召開2012年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工作會議。會議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作為“三農”金融服務的主力軍,必須落實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要求,加大對當地“三農”發展的金融支持。作為城鄉統籌改革實驗區唯一的直轄市,重慶市肩負著開拓城鄉協調發展新路徑的重任,因此在落實農村金融服務農村經濟的工作中要把強化“三農”市場定位貫穿各項工作始終,努力做到“四個牢固堅持”,堅決不能把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辦成農村資金的抽水機:一是牢固堅持在審慎性監管中強化“三農”市場定位。狠抓風險化解,促進麵向“三農”調整業務結構。狠抓內部控製建設,打牢審慎經營和規範發展的基礎,不斷提高涉農業務風險管控水平。狠抓法人監管和屬地監管,切實維護農村金融穩定。二是牢固堅持在結構性改革中強化“三農”市場定位。堅持股份製改革方向,加強處置曆史包袱,推進完善管理體製。大力推進麵向“三農”的服務機製建設,著力構建做實縣域的經營機製。三是牢固堅持在特色化轉型中強化“三農”市場定位。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探索擴大農村抵押擔保物範圍,督促規範業務收費,指導推行陽光信貸,協調加大對“三農”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四是牢固堅持在共享式發展中強化“三農”市場定位。著力加大對“三農”發展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小規模農業生產、優先支持糧食生產發展、優先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優先支持擴大農村消費,在強農惠農富農中持續發展壯大,實現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共生共榮。

3.繼續強化農村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農村小微企業是指生產經營場所主要位於縣域及農村地區的經營組織,是農村企業的主體,傳統上稱為鄉鎮企業。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不斷發展,農村小微企業的數量與規模不斷擴大,成為中國農村經濟發展和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但在發展過程中,農村小微企業融資麵臨著融資結構不合理、融資渠道狹窄、內源融資有限、直接融資比例小等困境。因此繼續強化農村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應從政策根源、融資渠道拓展、社會服務體係等外部環境入手,多方麵尋求改進和創新,建立多層次的間接融資體係和直接融資體係。農村商業銀行、農業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符合農村小微企業特點的信貸品種、服務方式和服務手段,促進農村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通過機構人事改革,成立專門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部門,即省聯社成立中小企業部,各行社成立小微企業貸款中心或業務營銷部,適應小微企業在不同創業階段的融資需求,以此來有效評估小微企業所處的創業階段以及對小微企業的風險管理進行有效預警;同各級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加強政、銀、企的合作交流,建立通暢、高效、對稱的信息平台;根據小微企業的信貸需求特點,因地製宜地創新實用的信貸品種,擴大小微企業貸款的選擇範圍。

4.加強金融創新、積極探索農業供應鏈金融

由於農業供應鏈金融既有助於解決相對弱勢的上下遊配套中小企業和農戶的融資難問題,又有助於提升整個供應鏈的運行效率和競爭能力。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須堅定不移地走支農、助農、強農之路。把農村資金留在農村,並吸引城市資金流向農村、農業,僅僅依靠行政手段是不夠的,而傳統農村金融又麵臨收益低和風險高的問題。創新農村金融體製,在商業利益與服務“三農”之間尋找平衡點,是解決問題的關鍵。金融機構隻有尊重市場規律,通過創新尋找盈利模式,才能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實現自身發展。

應當通過完善相關製度安排、推進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形成支農、助農、強農的內生動力和長效機製,形成“銀政攜手”、“銀企聯姻”共謀發展的金融支農新格局。全國已有部分地區在實踐中探索農村金融服務創新取得了顯著成效。如“公司+農戶(協會、合作社、中小企業)+銀行+保險+科技+信托”的模式,針對供應鏈上從生產到銷售各環節的融資需求,采取“農資公司+農戶”、“合作社+農戶”、“收儲加工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核心企業+中小供應商”五種風險可控的具體形式,提供農資貸、種植貸、農機貸、農信通、糧貿貸、養殖貸六類產品。

二、推動農村金融市場完善

“十一五”期間,長江上遊金融中心雛形形成。2011年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7%,支柱產業地位進一步鞏固,七大要素市場快速發展,累計交易額超過3000億元,其中農村土地交易所累計交易“地票”8.9萬畝、175.4億元,農戶直接獲得淨收益124億元。展望“十二五”,重慶應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市場,具體應做到:

1.加快推進正規金融機構改革

抓緊實施中國農業銀行整體股份製改革,通過國家扶持、自身重組將其改造為按市場規則運行的商業銀行,農行要充分發揮貼近農村的傳統優勢,著力提高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中小企業、農戶等提供金融服務的能力;強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功能,除繼續履行糧棉油收購資金供應和管理職能、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外,要在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等方麵發揮支持作用;深化信用社改革,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製,顧慮信用社之間的競爭與合作。

2.明確各金融機構職責和分工

國有商業銀行、民營銀行、農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商業化小額信貸、非正式金融都可以成為競爭性商業金融市場的組成部分。探索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農村金融。應對私有資本、外資進入或參股農村金融市場後的權利保護問題,對私有資本、外資進入或參股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問題;發展多種類型的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問題;金融管理部門應製定有關監管細則,解決監管粗放問題;解決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代表無人監管的問題;在推動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的設立、運作、監管、市場退出等方麵做出具體、明確的規定。促進農村金融體係內合作競爭的良性循環,完善縣域金融協作機製。要適應縣域經濟發展多層次、多元化服務需求,建立縣域金融協調服務機製,增強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合力。在信貸領域,要改變農村信用社“一支獨大”的局麵,引導大中型銀行延伸縣域服務網絡,創新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信貸模式。在保險領域,要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和農村小額保險,提高農業生產的風險保障水平。在擔保領域,要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發展多種形式的融資擔保公司、基金和共同體,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各類擔保公司合作,為縣域企業提供擔保增信服務,促進縣域信貸投放增長。在直接融資領域,要加快發展縣域資本市場和農產品期貨交易,提高縣域居民財產性收益,化解市場風險。同時,還要規範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和民間信用互助組織,發揮其有益的補充作用。

三、推動農村金融服務效率提升

前述研究表明,當前重慶市農村金融經營服務效率普遍低下,僅有少部分地區的農村金融機構能夠實現經營效率,而絕大所數的商業性農村金融網點表現出純技術無效。這就意味著,在現有經營體製下,商業性農村金融難以達到最優效率。從農村經濟發展現狀和前景來看,在市場經濟環境中,財政支農資金的比重會逐漸減少,農村金融將會成為農村經濟發展最重要的來源。但是一味地增加農業和農戶貸款數量,不可能解決我國農村資金來源問題。隻有良好的經營理念,有效的金融機構管理模式,高質量、可持續的資金運轉方式才能確保資金能夠有效利用,而不是將資金運用於低效項目,甚至是流於形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條件下,通過服務體係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方式、提高經營管理效率是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必然選擇。所以,從提高農村金融經營服務效率的角度來看,發揮金融支農作用的第一步就是要解決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問題;第二步是要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規模,增加農業、農戶貸款的總量;第三步是要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創新,擴大農村金融服務對象。

1.積極培育民間的信貸組織

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製金融機構。對“隻貸不存”的小額信貸組織,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管製;對已經進入市場的小額信貸組織,幫助督促其建立可持續的資金補充機製。允許和引導農民發展資金互助組織。

2.創新農村信貸擔保抵押方式

在繼續鼓勵農戶資源互助擔保的同時,建立專門的擔保基金,催生一批專業性的農村信用擔保機構,從事農業擔保服務;鼓勵引導商業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探索實行動產抵押、倉單質押、權益質押等擔保形式;完善信用評級製度,建立農戶信用記錄;發展農戶聯戶擔保,降低信用風險。

3.積極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

從特定品種下手,積極探索農業政策性保險的辦公模式。加大國家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通過保費補貼等手段,擴大投保範圍。通過稅費減免、財政補貼等政策手段,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進入農村保險市場,發展多種形式的商業保險。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建立農業巨災風險基金。積極發展農業再保險,通過財政補貼和委托代理方式,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為農業原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

四、加強農村金融領域風險防範工作

農村金融機構與城市金融機構相比存在很大的區別,其麵臨的風險也有很大不同。具體表現為農村金融機構風險更高,農村金融資產營利性較差,農村金融風險具有隱蔽性,一旦爆發後果嚴重。這就要求有科學、可信、可行的風險甄別機製,及時發現農村金融中的風險對症下藥。作為金融監管主體的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人民銀行,通過日常數據收集,成立獨立的“農村金融風險監測中心”,覆蓋整個農村金融機構在經營管理中遇到的各種風險形式,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盈利性風險、市場風險等,充分發揮對農村金融運行的監督、管理功能,同時準確地對確定有問題的農村金融機構予以重點監控。

“農村金融風險監測中心”的基本功能包括:信息、谘詢和監督功能。信息功能是指中心統計部門根據科學的統計指標體係和統計調查方法,係統地采集、審核、處理、傳遞、存儲和提供農村金融機構經營信息,及時發現農村金融機構中隱藏的風險;谘詢功能是指監測中心利用掌握的統計信息資源,運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和先進的技術手段,開展專題研究,為各項金融宏觀管理工作提供谘詢建議和對策方案;監督功能是指監測中心根據谘詢成果,及時地、準確地從總體上反映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狀況,金融體係的運行狀態,對單家金融機構體係及農村金融進行定量檢查、監測和預警。

在外部風險監測的同時,金融機構內部除了加強風險控製部門管理之外,也應建立或者聘請獨立的風險甄別機構,在不受經營管理機構影響的情況下,對本機構內部金融風險進行科學評價,保證在發現風險隱患時能夠及時修正,避免風險擴大化。風險甄別機構的主要任務為:定期收集並分析本機構風險情況。與財務審計機構、風險控製部門協同合作,建立適合本機構的風險評價體係,定期對機構運行狀況進行評價,並上報董事會。於建立風險反饋直通渠道。即使最基層的信貸員或是貸審員,發現機構風險控製漏洞或者內部人違規操作,都可以通過風險甄別機構,將意見和建議及時上報最高層管理機構。監督風險控製部門執行情況。風險控製部門是針對信貸部門貸款風險狀況評價的專業部門,但是風險控製的部門的評價效率和準確性也需要被監督。通過建立專門的甄別機構,與風險控製部門形成權利製衡,防止貸款審核出現漏洞。

在內外部風險甄別機構的雙重監控下,通過現代信息技術和風險管理手段,通過收集、審核、識別、預警一係列過程,控製單個機構風險,進而保證農村金融服務體係穩定、可靠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