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共實現保費收入近1.5億元,同比增長141%,提供風險保障達30億元。2010—2011年共承保能繁母豬26.4萬頭,生豬61.2萬頭,能繁母牛5.7萬頭,羊29.9萬隻,雞鴨鵝205萬隻,柑橘55.6萬畝,蠶桑15.1萬張。累計賠付金額6201萬元。
第二節 重慶市“十一五”農村金融創新
一、農村金融機構創新
“十一五”期間重慶市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取得了顯著進步,中國農業銀行在重慶市的營業網點基本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水平,從業人員數在整體上呈逐年增加的趨勢;政策性銀行的營業網點在去年之間維持不變,從業人員數也保持小幅增長的趨勢;農村商業銀行發展良好,其營業網點數、從業人員數和資產總額都保持著穩定的增長速度。除此之外,重慶市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從2008年逐漸成為亮點,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係,激活農村金融市場上作用突出。重慶市2008年和2009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隻有村鎮銀行,2010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機構個數、營業網點數、從業人員數分別為14個、14個、301人,其中村鎮銀行分別為12個、12個288人,農村資金互助社為分別為2個、2個、13人。
二、農村金融服務創新
近年來,重慶市金融機構積極適應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新變化,不斷加快金融創新,有力地支持了統籌城鄉改革發展。一是創新組織模式。如農行重慶市分行積極開展“三農”金融服務和事業部製改革,並在部分農業大縣試點推進縣域“三農”業務體製改革;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快速發展,重慶大足彙豐村鎮銀行和7家小額貸款公司先後開業,21個區縣的120餘個村成立了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二是創新製度辦法。如農行重慶市分行創新客戶篩選機製,並將一定額度的“三農”貸款審批權限下放至縣支行,有效提高了“三農”貸款的調查和審批效率。三是創新金融產品。如針對農業龍頭企業、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收購資金需求旺盛而抵押擔保不足的特點,開展以農產品原材料及半成品作抵押的存貨抵押貸款業務;針對農村開展的土地流轉改革,試點開展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引入多方共保機製,探索“銀保合作”、“公司+農戶”、“合作社+農戶”等模式,為專業種養大戶提供信貸支持;利用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返鄉農民工就業和創業;適應農民外出務工需要,推出“新疆摘棉工貸款”、“出國務工貸款”等新品種。四是創新服務方式。如推出“鄉鎮自助銀行+流動客戶經理組+社會協作”的農村金融服務新模式,延伸服務半徑,彌補村鎮金融服務空白;推行信貸業務調查、審查、審批“一站式”辦理,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圍繞現代特色農業產業鏈和連鎖農資公司,打造和完善用卡環境,解決農戶用卡難等問題。
1.小額信貸
小額貸款公司作為不吸收公眾存款、可經營貸款業務的新型機構,是我國旨在改善農村金融服務而進行的重要金融體製創新,也是傳統金融業態的有效補充。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大力推進再就業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等專項信貸政策,努力發揮小額信貸對社會弱勢群體和經濟薄弱環節的扶持作用,有力地促進了和諧社會建設。經過近幾年的發展,重慶市小額貸款業務得到較快發展,社會反響積極,小額貸款公司在規範民間借貸行為、調動社會各種資源、加強對“三農”和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活躍金融市場、推動重慶市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麵取得了積極成果。
為推動小額信貸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政府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密切配合,結合重慶實際進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建立金融支持就業再就業的長效機製。不斷完善“創業培訓+信用社區+再就業小額貸款”的運作模式,建立健全擔保基金管理製度,貸款風險控製與補償機製,貸款正向激勵機製、創業培訓與小額貸款聯動機製,發揮勞動密集型企業帶動個人就業的倍增效應。發揮社區管理優勢,積極創建信用社區,開通“綠色通道”發放信用貸款,不斷擴大貸款覆蓋麵。二是建立“風險補償率招標+小額貸款”模式,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機製。精心設計補償率招標方案並采取捆綁招標,實現了國家助學貸款覆蓋所有市屬高校,達到政府、銀行、高校和學生多贏的效果。創新推出職業學校助學擔保貸款,探索引入擔保機構和保險公司進行專業化風險管理。三是不斷改進小額農貸服務。引導農村信用社開展產品創新,推出回鄉創業貸款、移民貸款等品種;引入農民工貸款全權委托管理方式,強化貸後管理。積極開展“獎補資金”小額貸款試點,將部分財政扶貧資金用於貧困戶貸款的貼息、虧損補貼或獎勵,發揮信貸政策對貧困農戶的幫扶作用。四是探索小額信貸組織的運作模式。重慶市開縣扶貧社自1997年成立以來,在貧困山區累計投放小額信貸1.7億元,幫扶1.9萬戶貧困農戶,不良率僅1.5%,為探索貧困地區小額信貸組織的發展思路提供了參考。
截至2006年年末,重慶市再就業小額貸款餘額2.6億元,幫助4.5萬名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國家助學貸款餘額3.71億元,支持4萬多名貧困大學生繼續學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餘額81.2億元,支持216萬戶農戶發展生產。2010年年末,進入人總行統計係統的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有75家,比2010年6月末增加11家;從業人員1042人,比6月末增加237人;實收資本55.28億元,比6月末增加11.93億元;貸款餘額60.32億元,比6月末增加19.32億元。2010年年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餘額占全市本外幣貸款餘額的0.55%,貸款餘額相當於GDP的0.76%,按2010年年末全市2884.62萬人常住人口計算,人均小額貸款餘額為209元。從總體規模看,2010年年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戶數占全國的2.9%,從業人員數占全國的3.7%,實收資本占全國的3.1%,貸款餘額占全國的3.1%。從企業效率看,2010年6月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戶均實收資本高於全國368萬元,戶均貸款餘額低於全國31萬元,而2010年年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戶均實收資本高於全國558萬元,戶均貸款餘額高於全國487萬元,分別比6月末提高190萬元和518萬元。從宏觀效率看,2010年年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餘額占全市本外幣貸款餘額的比重比全國高0.16個百分點,貸款餘額相當於GDP的比例比全國高0.26個百分點,常住人口人均小額貸款餘額比全國高62元。與西部總體情況的對比,從總體規模看,2010年年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戶數占西部的比重為8.6%,從業人員數占西部的11.7%,實收資本占西部的10.8%,貸款餘額占西部的12.4%。從企業效率看,2010年6月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戶均實收資本為7370萬元,高於西部平均水平1185萬元,戶均貸款餘額8043萬元,高於西部平均水平1461萬元;2010年年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戶均實收資本高於西部平均1522萬元,戶均貸款餘額高於西部平均水平2488萬元;2010年年末,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餘額與實收資本的比值為1.09頤1,比6月末的0.95頤1有所提高。
通過實踐,我們認為,要充分發揮小額信貸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作用:一是要堅持製度與機製創新,實現財政金融政策與其他相關政策的協調配合,合理調節各方利益,使政府部門能夠大力參與,金融機構獲得風險補償,弱勢群體得到足夠增信,從而建立高效的小額信貸運作模式,充分引導信貸資金進入經濟薄弱領域。二是要堅持穩步推進的原則,既注重正向激勵,又時刻關注風險,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努力擴大政策受益麵。三是要引導中小金融機構更多參與零售貸款業務,研究探索小額信貸組織發展模式,建立多層次的專業化小額信貸服務體係。四是要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在全社會範圍內大力普及金融知識,培育市場意識和信用意識,切實防範道德風險。
2.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的探索與實踐
2011年,重慶市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聯合出台的《關於全麵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通知》為指導,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及林權抵押貸款(以下簡稱“三權”抵押貸款)取得突破。全年銀行累計發放“三權”抵押貸款2.2萬筆、29億元,有效助推了農民創業和涉農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各區縣特色農業呈現蓬勃發展勢頭。
一是完善製度辦法和配套體係,為金融機構開展“三權”抵押貸款奠定基礎。2010年年底,重慶市出台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的意見》、《重慶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及林權抵押融資管理辦法》,明確了“三權”融資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原則,要求“以農村居民房屋作抵押的,其所占用的農村土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並提供抵押人擁有其他適當居住場所和穩定生活來源的書麵證明”、“以依法經流轉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作抵押的,須提供承包農戶同意抵押的書麵證明”,並對抵押評估、登記、抵押權實現等進行了具體規定,既提高了可操作性,又保護了農民權益。市農委、國土、林業等部門分別製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和林權抵押登記實施細則;重慶市高院專門為“三權”抵押貸款出台了司法保障意見;重慶市財政局出台了風險補償辦法,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製度體係。提前完成“三權”確權和頒證到戶,提高了抵押融資的便利性。加快評估流轉等配套市場建設,以重慶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區縣農村產權交易所等為主的交易網絡初步形成。
二是加強落實和創新,加快“三權”抵押貸款業務發展。涉農金融機構紛紛製訂“三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幫助農戶了解政策和產品。探索建立差異化的激勵機製,如實行較低內部資金成本計價、按貸款利息收入的20%調增支行考核利潤等,調動基層行的積極性。推行打包抵押貸款,將林權、農房、土地承包經營權二合一或三合一作為抵押物進行綜合評估認定價值,以此增加貸款額度,解決種養大戶融資需求量大的問題。對貸款金額50萬元以下的貸款,抵押物價值實行借貸雙方協商認定。
三是多措並舉,不斷優化“三權”抵押貸款業務發展環境。石柱縣對農戶“三權”抵押貸款給予貼息;江津區探索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塘庫堰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物,豐富了抵押品種;合川區在土地流轉合同中增加抵押物的讓渡權,進一步簡化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登記流程與操作手續;梁平縣確定了專門的公司負責處置“三權”抵押貸款產生的不良資產。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還製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權的交易規則,開展交易試點,促進發現和提升產權價值、建立估值參照。
四是建立風險補償機製和預警線,有效防範和處置貸款風險。首先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建立“三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對“三權”抵押貸款損失,由市級補償基金承擔20%,區縣補償基金承擔15%。其次設立注冊資本金30億元的重慶市興農融資擔保公司,主要從事“三權”抵押貸款擔保業務。最後建立融資風險預警機製。對於觸及風險控製指標的區縣和銀行,暫停業務,待符合條件再申請恢複。
三、農村金融市場創新
1.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
作為國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市積極開展城鄉建設用地指標增減掛鉤交易試點(即“地票”交易)取得成效,為探索以市場方式配置農用地轉用權提供了重要經驗。2008年12月4日,經國務院批準,重慶市政府出資50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金成立了全國首個農村土地交易所——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地票”交易試驗正式啟動,主要開展“地票”和實物兩類交易。該所係非營利性事業法人,但實行現代企業管理模式,主要從事“地票”交易業務。重慶市探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在重慶市遠距離、大範圍置換的“地票”交易,“地票”也因此很好地解決了農村集體建設閑置地。
重慶市“地票”交易製度創新的一個大背景是:征地矛盾愈演愈烈,而廣大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卻大量閑置。重慶市近10年來城鎮化率提高了25%,但農村居民點用地減少率不到1%。以江津為例,全區近40萬農戶中約有23%已經完全放棄了農地耕作,閑置或半閑置的建設用地粗估可達近3萬畝,不少農民進城鎮生活後,農村老宅無法處置變現隻能任其閑置。此外,城鎮建設用地“先占後補”的模式,占地在先是剛性的,補地在後是柔性的,往往“隻占不補”、“占優補劣”“多占少補”,很難保障補地的數量和質量。
重慶市“地票”交易運行過程分為複墾、驗收、交易和使用四個環節。有媒體評價稱,重慶市的“地票”交易解開了“城市發展擴張缺乏空間,農村建設用地閑置”的疙瘩。首先,土地權利人(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家庭及擁有土地權屬的其他組織)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複墾申請,經批準後將閑置的農村建設用地複墾為耕地。為防止出現宅基地複墾後農民流離失所的情況,要求申請宅基地複墾的農戶必須有其他穩定居所及生活來源,並經所在村集體同意。而後由國土資源部門按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按增加的耕地麵積,以畝為單位向土地權利人核發相應麵積的建設用地指標憑證,即“地票”。第三個環節是競拍。“地票”合法持有人向農村土地交易所提出申請,交易所將審查合格的待交易“地票”納入信息庫,及時向社會公布。承讓方(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在交易所競購待交易“地票”。競拍實行基準價格管製。在綜合考慮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基礎上,製訂全市統一的掛鉤指標基準價格,交易主體在基準價格之上公開競價。
最後,承讓方拍得“地票”後,可以在全市範圍內選擇將“地票”同等數量的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地票”在城市落地使用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轉用手續,完成對農民的補償安置。征為國有土地後,通過招拍掛等法定程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目前,重慶市確定的年度建設用地掛鉤指標交易總量為國家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10%左右,使“地票”交易與用地需求量以及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相適應。
“地票”交易製度利用級差地租提升農村土地價值,在嚴守耕地“紅線”的同時激活城鄉土地要素市場,克服了“先征後補”弊端,實現了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初步建立起城市反哺農村、發達地區支持落後地區的統籌城鄉發展的市場機製。農民通過“地票”交易獲得補償費,還可憑宅基地置換證書到城鎮、農村新居工程點購房居住,同時城市建設用地指標緊張的局麵得到緩解,有利於促進城鎮化可持續發展。截至2009年年末,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共交易54宗“地票”,總計麵積1.35萬畝,成交金額12.89億元,成交均價9.55萬元/畝,最高單價14.33萬元/畝;已有8宗“地票”獲得征(轉)用批複,順利落地。截止到2011年年底,已累計交易8.9萬畝,不僅有效激活了城鄉要素市場,破解了建設用地困局,還有效推動了農村戶籍製度改革,加速了城鄉統籌步伐,更為重要的是,農民的“死資產”得以變現,農民直接獲得增值收益124億元,在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上有了新突破。此外,企業也在地票競買中獲得了機會。2009年12月,龍湖地產以9700萬元購得0047號地票1000畝。2011年1月30日,龍湖地產使用0047號地票並在北碚區歇馬鎮落地968畝,其後通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取得該宗土地的使用權。
“地票”交易製度在重慶獲得了初步成功,但是要將其推廣到全國還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麵完善:一是開展關於土地當量評估核定技術方法的研究,彌補目前“地票”核定沒有量化考慮土地質量因素的缺陷。可以考慮在現行的《農用地分等規程》、《農用地定級規程》、《農用地估價規程》等專門文件基礎上建立土地當量評估核定方法。二是針對土地當量供給和需求的特點,進行未來土地當量市場交易機製的研究。三是為“土地當量”交易作好法律法規、交易技術等方麵軟硬件準備。
“重慶‘地票’製度是與市場經濟製度相適應的一項重大製度創新,具有很大的推廣價值。‘地票’製度對於中國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市建設和新農村建設都會產生重要的影響。”——中國人民大學原校長紀寶成如是說。“‘地票’製度從短期來看,能增加農民收入,從而拉動內需;從中期來看,能有效應對後金融危機時期的流動性過剩,維持國民經濟平衡;從長遠來看,是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最有效辦法和手段,對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顯著意義。”北京大學教授周其仁如是說。
2.重慶農畜產品交易所
2009年12月27日,國內首個農畜產品交易所在重慶成立。交易所以生豬為主要交易品種,交易方式主要為中遠期交易、要約交易、競拍交易。
重慶農畜產品交易所成立後,生豬價值被充分發現,有效地避免了豬價的大起大落,其影響力正在向周邊地區滲透。四川、雲南、貴州、河南等地甚至新疆、黑龍江的養殖戶也紛紛進場交易。據統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共有11個交易合約,成交額19.13億元,日均成交1057萬元。“成立農畜產品交易所的初衷,就是平抑生豬價格。”重慶市金融辦人士認為,如果農畜產品交易所成交量足夠大的話,那麼中國未來生豬的定價權將很有可能來自重慶。“通過網上交易,有效解決了生豬市場價格波動變化大的共性問題,實現了農產品和畜產品市場的共贏。農畜產品交易所不必每個省市都建,可借鑒深交所、滬交所等股票交易所的做法,引導全國各地的生豬都進入重慶這一平台進行交易。”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如是說。
盡管成效突出,但農村金融創新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製約因素:一是農村金融創新的信用環境和製度環境還不理想,擔保體係和配套市場建設還不完善,影響到金融機構創新的積極性。二是全國統一的信貸產品創新體製使得全國性金融機構分支行缺乏創新的主動權,製約了具有區域特色的創新發展。三是金融機構在創新上更重視防範風險,同時對創新缺乏傾斜性的內部考核激勵措施,導致基層行推廣應用創新產品動力不足。四是農村創新產品和服務覆蓋麵有限,具有推廣價值的創新產品和服務較少,遠不能滿足廣大農村經濟主體多元化金融需求。
通過實踐,我們認為,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創新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應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係建設,推動農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盡快建立起土地經營權流轉、林權交易等專業市場,不斷完善農村金融創新的外部環境。二是應推動金融機構內部創新體製改革,在風險可控情況下鼓勵分支行結合地方特點開展創新,並製定有利於創新的激勵考核辦法。三是應加強對農村金融創新的總結、交流和宣傳,提高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推廣應用價值。
第三節 重慶農村金融創新對城鄉統籌發展的支持
近年來,在黨中央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農村金融取得了長足進步,農村金融服務持續改善,在解決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問題上取得重大進展,整體保持了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2011年,全國農村合作機構資產規模繼續快速增長,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年末資產總額達到12.8萬億元。分地區看,48.4%的農村合作機構資產集中在東部;西部和東北地區農村合作機構資產總額增長較快,分別同比增長39.0%和61.3%。新型農村機構發展加快,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高。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業已形成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各種金融機構同時並存的新格局,金融機構的貸款結構持續優化,涉農貸款約持續增加,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方式創新工作向縱深發展。相應地,重慶市農村金融服務也取得了長足進展。金融機構改革創新加快。重慶農商行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成為全國首家上市農村金融機構、首家境外上市的地方法人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在全行城市業務和“三農”業務並舉發展的經營理念下,創新資源配置機製,確立規則、明晰標準、公開辦法,進一步做實“六個單獨”於運行機製,對縣支行出台單獨的產品計價和綜合績效考核辦法,建立專業化的“三農”信貸業務通道,形成“三農”事業分部完善的管理架構。金融服務創新不斷提升。重慶農商行以H股成功上市為契機,深化農戶貸款管理改革,對涉農業務實行傾斜性的激勵政策,創新農房抵押、農機按揭、農產品倉儲等涉農信貸產品。同時,延伸金融服務到部分農村居民集中的行政村,增設ATM機、POS機等農民自助金融服務終端,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度。
一、對農村經濟的總體支持
農村金融作為農村經濟的核心,本質上是通過農村金融市場將農村金融資源動員起來並配置到農村實體經濟領域,將農村生產要素有機結合起來,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的增長。如果沒有農村金融市場的健康成長和持續推動,農村金融資源就無法通過其最終到達農村實體經濟領域而發揮作用,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也都無法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因此,農村金融市場健康成長與持續推動是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隻有“三農”的金融需求和農村金融組織的擴張需求得到有效地“契合”,才能滿足農村金融自身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需要,最終適應現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重慶市直轄以來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整體發展,重慶市第一產業生產總值占比雖一直呈下降趨勢(1997年第一產業生產總值占比為20.35%,2010年該比值下降到了8.65%),但是農村經濟總量(包括鄉鎮企業增加值和第一產業生產總值,下同)占本市生產總值的比例卻基本保持穩定。這說明直轄以來,重慶市農村經濟保持著一個良好的發展態勢,這其中鄉鎮企業的貢獻最為突出,1997—2010年間鄉鎮企業增加值年均增長率為21.6%,銀行對鄉鎮企業貸款年均增長率18.17%。從農村經濟總量和農村貸款(包括農業貸款餘額和銀行對鄉鎮企業貸款餘額,下同)的關係看,1997年重慶市農村經濟總量為430.67億元,2010年為2205.50億元,增長了5.12倍,農村經濟總量占本市生產總值的份額基本保持不變,從1997年的28.53%降至2010年的27.83%;1997年重慶市農村貸款餘額僅有69.23億元,占當年各項貸款餘額的比例僅有6%,2010年農村貸款餘額為1366.97億元,比1997年增長了20倍,占當年各項貸款餘額的比例為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