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糧食安全挑戰與出路(2 / 3)

在沒有遭到蠶食侵占的耕地上,卻存在不少的生產者放棄糧食作物而轉產經濟作物。

(二)中國糧食安全第二大挑戰:農業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發展

我國是一個多災的國家,農業受災麵積一直維持著較高水平。興修和維護農業基礎設施是有效應對災害的唯一出路。作為一個後發的國家,我國農業曾經是工業化積累的主要來源;1950年-1979年,我國農業為工業的建設提供了4500億元的資金支持,近年來,我國政府對農業采取了“多予少取”方針,2006年取消了農業稅,但是這種“予”不應僅僅體現在改善生活方麵,而更應當體現在改善生產條件方麵。

(三)中國糧食安全第三大挑戰:維持糧食的基本穩定,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居民生活受糧食價格的影響從來都是巨大的。在當今非農業吸收了多數就業的現代社會,這一影響更加顯著。食品類價格也是近幾年中國通貨膨脹的“罪魁禍首”,使得中國的中低收入者倍感壓力。

四、當代中國糧食安全問題的影響因素

(1)農業基礎設施還十分薄弱

農業的基礎設施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物質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農業水利設施、農業機械設施、農用電力設施等;另二類是社會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農業技術推廣設施、農業教育設施等。其中製約中國糧食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農業水利設施和農業機械設施,當前我國這兩方麵的情況相當薄弱。

1、我國農業機械化水平嚴重偏低。據資料現實,我國農業機械化水平還處於初級階段,綜合機械化水平僅為342%,國際通用的標準是60%~70%。⑤我國與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⑥

2、我國農業水利設施落後。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水利設施的建設對於我國糧食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雖然政府對水利建設很重視,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業水利設施明顯滯後,且存在很大的脆弱性。主要表現在:第一,水利設施配套不全,有效的灌溉設施不足,現有的水利設施大多是上世紀60年代修建的,灌溉的水平明顯不足,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第二,江河的防洪能力逐步下降,中小河隻能防10年一遇的洪水,大江大河一般也隻能防20年一遇的洪水。第三,大量的水利工程都年久失修,完善的水利設施不足。全國耕地中有較為完善的灌溉設施的水澆地僅占50%左右。⑦

(2)可耕種的土地麵積逐步減少

“民以食為天,地以糧為本”,農業的發展受自然資源的製約嚴重,而耕地資源是糧食生產最重要的自然資源,是基本的製約因素。當前我國人均耕地的占有量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32%,伴隨著我國不斷增加的人口,頻發的自然災害,不斷惡化的自然資源,我國的耕地麵積在不斷的加速減少,這將嚴重影響到我國的糧食安全。具體表現在:1)人口的增加,使得人均占有量逐漸減少;據預測到2030年,我國人口達到16億峰值時,人均耕地也會下降到0076公頃。⑧2)我國耕地減少的速度快;3)耕地的總體質量較差。

(3)農業科技創新體係不健全。“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是鄧小平同誌為我國經濟發展指明的方向和道路。近年來,國家在農業技術上進行了大量的投入,農業科技水平得到了明顯的提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是有明顯的差距。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農業科技的投入嚴重不足;2)創新的農業科技成果的應用和推廣使用率比較低;3)農業科技人才的流失嚴重。

(4)我國農業勞動者的科技素質比較低。具體表現在:1)我國農業勞動者的文化素質整體水平不高;2)農民的職業技能水平也相對較低;3)廣大農業勞動者難以接受新科技。

(5)我國糧食流通體製存在不足:1)糧食市場體係不成熟;⑨2)糧食儲備製度不完善;3)我國的糧食宏觀調控還不夠科學化。⑩

(6)中國糧食安全受國際環境的影響。首先,中國加入WTO後,產生了對國際市場過分依賴的風險;其次,在WTO規則下,國外糧食的產銷形勢和政策對中國糧食安全產生重要影響;再次,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國內的糧食價格“安全提示燈”失靈。

五、中國糧食安全的出路

(一)加強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提高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農業基礎設施是糧食安全的關鍵影響因素,農業基礎設施水平在保障糧食安全中起著積極的作用。農業設施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的降低糧食生產成本,有效降低糧食生產的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更有利於促進糧食生產的規模化、產業化、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中國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想要穩步提高,就必須加強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支撐條件和必要基礎。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以從認識、投資和管理三方麵采取措施:

第一,在認識方麵,充分樹立先行的農業基礎設施意識。各地政府要充分認識到農業基礎設施的重要性,從長遠角度製定相關政策,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並大力宣傳,不斷提升農民建設和保護基礎設施的意識。

第二,在投資方麵,進一步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政府投資優先考慮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並有效的引導民間投資,使得投資主體多元化。

第三,在管理方麵,進一步加強對農業基礎設施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農業基礎設施的法律保障體係。

(二)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