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強化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新型城鎮化的途徑
推動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是解決“三農”問題,提供農民生活水平,擴大內需,推動農村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推動力量,同時,在這一過程中,政府應始終認真貫徹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之義,以“治理”促“管理”,努力實現新型城鎮化建設穩步推進,強化國家的社會治理能力,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第一,要以人為本,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促進農村居民就業的有序進行。新形勢下的城鎮化發展有著不同於以往任何時候城鎮化的特點,農村的產業結構升級尚未完成、農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比較低下、城鄉差距較大……這些都是阻礙新型城鎮化有序進行的障礙。推動新型城鎮化的順利進行,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作為這一過程的重中之重,而不應單純地追求規模和速度。堅持以人為本,是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強化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堅持以人為本,就在於轉換政府角色,使政府不再單純地以“管理者”自居,從而實現政府和農民雙方主體的平等,更好地促進農民的就業,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第二,強化法律和製度建設,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十八大以來,國家強化了對腐敗的懲治力度,這對於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防治腐敗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貫徹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原則——平等性,並以該原則不斷推進政府行政過程,特別是房屋拆遷、城市規劃等事項中的製度創新,堅決捍衛法律的尊嚴,以法律作為政府行政的保證。依法行政,就是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政府公信力的不斷提升是整個國家威望不斷增加的前提。因此,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不斷推進法律和製度建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斷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才能不斷提高國家治理及現代化的能力。
第三,優化產業布局,構建合理的城市形態。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重要的一環在於對村鎮地區的改造,單純地依靠行政手段,通過拆遷改造實現城鎮化沒有本質意義上的社會進步,隻有優化產業結構,使得地區的農、林、牧、副、漁得以因地製宜的發展和規劃,構建合理的城市形態,才能治理城鎮發展的“本”。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以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指導原則就是以科學發展觀統籌規劃,使得城市形態以構造能夠符合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水平。
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既是國家社會發展的一個指導原則,也是我們孜孜追求的一種價值體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體現在社會發展的方方麵麵,特別是隨著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深入開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在這一過程中又有了特殊的意義,它既是指導政府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行政的指導原則,又是檢驗新型城鎮化效果的標準體現。因此,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積極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建設和發展,不僅對於新型城鎮化建設有著積極的意義,而且對國家社會的其他領域也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作者單位:北京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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