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十年殷墟發掘(上) 九、甲骨文分期斷代之研究(3 / 3)

與董作賓同時進行甲骨文分期斷代研究的,是正在編著甲骨學史上另一部“裏程碑的著作”《卜辭通纂》的郭沫若,他原來準備在書後附以卜辭斷代表。但郭沫若看到董作賓的《甲骨文斷代研究例》後,遂取消了自己原來的打算,並在後記中對董的作品給予很高的評價:“本書錄就,已先後付印,承董氏彥堂以所作《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三校稿本相示,已反複誦讀數遍;既感其高誼,複驚佩其卓識,如是之係統之綜合研究,實自甲骨文出土以來所未有。文分十項,如前序中所言,其全體幾為創見之充滿;而使餘尤私自慶幸者,在所見多相暗合,亦有餘期其然而苦無實證者,已由董氏由坑位、貞人等證實之,餘讀此文之快味,固有在尋常欣賞以上也。”後來,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又進一步指出:“繼王國維之後,在這一方麵貢獻最多的要算董作賓……由於董氏的研究,我們可以知道每一卜辭或每一片甲骨屬於哪一王朝的絕對年代了。這樣,更增加了卜辭的史料價值。”

當代著名曆史學家和古文字學家、原四川大學教授徐中舒也給予很高評價:“彥堂承中央研究院史語所之命,初作學術發掘,於甲骨埋藏情形,及同出遺物,既足補曩昔探討之所不及,而所得大甲大骨,尤為向所罕見。彥堂遂得據此創通貞人祭享斷代之例,允為此學之中堅矣。”

當時,學術界就廣泛流傳著著名甲骨學家唐蘭先生的四句名評,充分肯定羅振玉、王國維、董作賓、郭沫若四人在甲骨學方麵的成就,四人號中都有一個“堂”字,故曰:

雪堂導夫先路,觀堂繼以考古;

彥堂區其時代,鼎堂發其辭例。

第三句即是指董作賓的甲骨文分期斷代研究。

董作賓分期斷代成就的取得,與他參加殷墟發掘的實踐是分不開的,用他自己的話說,“從地下挖出來的”。正如首都師範大學黃天樹教授在《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序》中所說:“甲骨文的發現始於1898或1899年,但其分期的研究要到1935年董彥堂(作賓)先生發表《甲骨文斷代研究例》才真正發軔。這是因為分期隻能以田野發掘的材料為基礎,而殷墟發掘是在1928年開始的。彥堂先生的這篇名文,堪稱鑿開混沌之作,提出來斷代研究的十項標準,把甲骨分為五期。他的學說為海

青銅酒器——觚

青銅酒器——爵

內外學者所普遍采用,即使在半個多世紀以後的今天來看,在多數方麵仍然是正確而不可動搖的,原因就在於這篇名文奠立於考古發掘的科學材料之上。”

後來的學者進行甲骨文分期斷代研究,也有提出與董作賓不同見解的。胡厚宣曾提出了四期斷代法,陳夢家提出了“三個標準”和“三期、五期、九期綜合分類法”,李學勤提出了“兩係說”等,但他們的觀點並不被學術界大多數人所接受,而後來他們也多采用董作賓的十項標準和五期斷代法。

因此,台灣彰化師範大學教授、甲骨學研究室主持人黃競新說:他主持殷墟發掘,實物觀察的經驗多,比單憑觀看拓片更能開拓研究的方法。所以後來研究斷代的學人,都隻能在他的基礎上發展,如胡厚宣以稱謂和書體斷代,就是彥堂先生十項標準中的兩項;陳夢家的“貞人組”是彥堂先生“貞人集團”的引申;嚴一萍先生的《斷代新例》更是彥堂先生十項標準的補充。而到目前為止,出土及刊布資料已遠超過前人,但斷代的方法卻仍然沒有很大的突破。比較具有新見的,是許進雄的以鑽鑿形態斷代,黃天樹的《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方述鑫的《殷墟卜辭斷代研究》,但也都是以彥堂先生的《甲骨文斷代研究例》為基礎而作更深入研究。正如王宇信研究員曾指出的:“可以毫不誇大地說,這篇甲骨學史上的名作,振聾發聵,鉤深致遠,是幾代甲骨學者的基本入門教科書。所謂甲骨文分期斷代研究,就是董作賓斷代學說的繼承和發展。”這是對《甲骨文斷代研究例》的最好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