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換湯還是換藥——從一家企業的N次走馬換將說起(12)(3 / 3)

閻思晉開始解決第二大敏感問題——財務審批權問題。2月的一天,閻思晉通知各部門主管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開會討論《財務管理製度》草案,蔣文正與蔡鳳嬌表示太忙沒有時間,蔣旭東、蔡牧聲稱要接待外來客人無法參加,於是,閻思晉隻好在無董事會成員出席的情況下主持《財務管理製度》討論會。由於公司重量級人物均未參加會議,討論會開得十分順利,半個小時就全體通過。製度中關於財務審批權的規定是這樣:

1.凡公司生產性用開支,凡在預先生產計劃範圍之內的項目,采購部交財務總監審核,經總經理終審後生效;

2.凡1000元以下的非生產性財務開支項目,由各部門提報,財務總監審核,報總經理終審後生效;

3.凡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性開支項目,由各部門提報,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報董事長終審生效。

4.公司監事會每月初對上月公司重要財務開支項目進行審計,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向董事長報告。

第二天,閻思晉拿著會議正式通過的《財務管理製度》找蔣文正簽字,對《財務管理製度》曆次難產經曆十分清楚的閻思晉知道蔣文正不會輕易簽字,於是,已經準備好與蔣文正大大抗辨一番的辭令。蔣文正認真審核了《財務管理製度》之後,十分高興地在文件封麵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這讓閻思晉大為驚訝。

《財務管理製度》正式下發後,閻思晉為能如此順利地解決這一最大敏感問題而感到高興,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他的情緒又落入低穀。閻思晉逐漸發現,在《財務管理製度》頒布之後,所有生產性開支項目往往在財務總監審批之後就立即生效,並未送到總經理處簽字,所有非生產性開支也在財務總監審核後就立即生效,並未如製度規定那樣再交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大惑不解的閻思晉向董事長和財務總監詢問何以如此。蔣文正說:“公司曆來有一個傳統,就是一切財務開支和報銷都由財務總監審批就行了,總經理和董事長都不過問。”

閻思晉說:“既然如此,那您為什麼還要在《財務管理製度》上簽字?”

蔣文正說:“公司長期以來沒有正式的《財務管理製度》,每次稅務局、工商局和會計師事務所來檢查工作要看《財務管理製度》時,我們都拿不出來,很尷尬,你弄了這個製度正好解決了這個問題。”

閻思晉終於明白了,董事長並不是要真正按照《財務管理製度》規定內容領執行,而是因為應付外來單位檢查而用,才允許《財務管理製度》頒布下去,自己花大量心血編製的《財務管理製度》充其量隻是裝潢門麵的一個花瓶,絲毫不起任何作用,閻思晉覺得自己被愚弄了。

曾雪清獲悉此事後對心情敗壞的閻思晉說:“老板能夠讓你把《財務管理製度》發下去就已經很不錯了。目前雖然沒有完全按照財務審批規定條款執行,但是,這份財務製度的其他條款已經在執行了,而且,你已經確立了一個正規的財務審批程序的法理原則,以後遲早有機會照章執行的。”曾雪清說的“這份財務製度的其他條款已經在執行了”的確屬實,唯一沒有執行的是製度上的財務審批規定,這讓閻思晉受傷的心靈上獲得稍許安慰。

2006年春節過後,閻思晉決定開始解決第三大重要敏感問題——公司收回產品零售價控製權問題。閻思晉在一次會議上提出這個問題,蔣文正、蔣旭東一言不發。

這時,閻思晉已經入職三個月,蔣文正發現,前幾位總經理一般都先從一些爭議小的問題入手,到最後才觸及敏感問題,而閻思晉似乎吃了豹子膽,一開始就從最敏感、最危險、最容易讓職業經理人翻船的問題入手,於是,蔣文正對閻思晉說:“閻總,關於產品零售價格定價權問題,我的意見是,你剛剛到公司不久,還不了解情況,等到半年或一年之後,等你完全熟悉工作之後再著手解決。”

閻思晉回答說:“公司目前最嚴重的問題是營銷體製的弊端,營銷是企業的龍頭,營銷帶動生產,營銷問題不解決,其他工作做得再好都沒有用。我們必須抓住公司的主要矛盾,解決了主要矛盾,其他問題才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