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國內外一些學者在認識到了用TFP來籠統概括生產率進步的內在缺陷後,開始在關於我國地區生產率的研究中應用新的統計學方法,以期對TFP作出更加明確、更加具有經濟意義的解釋。第一類是用基於投入-產出的Tornqvist或Malmquist指數來度量TFP,前者如Fan和Zhang(2002)對中國農業地區生產率的研究,後者如顏鵬飛和王兵(2004),以及Zheng和Hu(2006)對地區總量經濟生產率的研究。第二類方法借助隨機前沿函數或DEA方法把TFP分解為技術進步和技術效率的改進。
前者如Kalirajan等(1996),顧乃華和李江帆(2006)對我國不同部門地區生產率的研究,以及吳詣民和張淩翔(2004)對地區經濟TFP的分解;後者如徐現祥和舒元(2004)對省區經濟增長因素的分解。
這些方法具有不受具體生產函數形式製約和從TFP增長中分離出技術效率改進的優點,但是(ⅰ)如前文所述,TFP本身是有內在缺陷的;(ⅱ)它們對技術效率的估計嚴格地依賴於投入要素度量的精確性,否則會有非常大的偏差;(ⅲ)在隨機前沿模型中對純技術進步設定時間路徑具有隨意性;(ⅳ)TFP分解不能反映人力資本增長因素和“物化”於要素效率增長的技術進步。基於這些理由,可以認為這些新的研究TFP的方法仍然存在著內在不足。
第二節民營企業生產率現狀
利用第三次工業普查微觀數據,姚洋(1998),劉小玄(2000),以及姚洋和章奇(2001)都發現民營企業的生產率最高。謝千裏等(2001)運用不同的微觀麵板數據,也發現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非股份製國內企業比國有企業具有更高的生產率。許斌(2006)利用2001年世界銀行對1500家中國企業所作調查的數據,首次單獨研究了450家中國民營企業的生產率問題。
為了使研究結果具有可比性,他根據要素產出彈性的估計值估算了不同所有製企業的全要素生產率。結果表明,樣本中民營企業TFP的增長為11.26%,對產出增長的貢獻為41%;外資企業的TFP增長為17.26%,對產出增長的貢獻為38%;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國有企業的TFP增長僅為2.72%。此外,許斌還對樣本中出口企業與非出口企業的全要素生產率作了比較研究。結果顯示,在民營出口企業中,TFP增長對產出增長的貢獻率很高。
雖然沒有直接研究民營企業的效率,但是鄭京海等(1998)根據1986-1990年的微觀數據運用基於Malmquist指數的DEA分解技術,卻發現國有企業的效率比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要低。他們之所以沒有明確關注民營企業,可能是因為當時的民營經濟遠沒有今天這麼發達,而鄉鎮企業在那時卻方興未艾。另一方麵,一些關於東歐轉型經濟的研究發現,民營部門的生產率表現要明顯好於其他所有製部門(如Hofler和Payne,1993)。
在關於中國的所有製形式與生產績效的研究方麵,Zhang和Zhang(2001)較早地利用企業層麵數據發現中國民營企業的生產效率介於外資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但是其技術進步和技術效率的增長均不顯著。最近杜巨瀾等(2006)利用民營企業調查數據著重研究了產權保護和外部融資能力對民營企業表現的影響,在利用工具變量法排除潛在的內生性的情況下,他們的回歸結果傾向於支持產權保護對企業績效影響更大的理論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