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一:瘋犬策
彼有瘋犬,雙目盡赤其狀凶惡,或齧其人,過病其身,初二三月如常,後暴病而亡,死前懼光,畏水,怕見生人,有甚者如瘋狗附體,撕咬他人。其狀淒慘,不忍猝見。見此病症,群醫束手。民間謂之:怕水之症。
餘思謀良久,得一妙方:取瘋犬腦仁二兩,加薄荷、冰片各三錢,當歸五錢,天麻半錢。聚而研粉,以溫蠟包之,製成小丸或藥散,名曰:瘋犬丸(散)。遇歹人,可將蠟丸投其飲食,待二三月,歹人必亡!餘曾於十數載前,製過幾丸以除奸邪,其效甚佳!
又恐後人誤傷良善,遂複創一方,以解此致命之毒,藥方如下:牛黃一錢、麝香兩錢……
策二:……
策三……
……
策:八十一……
粗略翻來,全冊隻有十七八頁紙,這還是加了兩頁封麵和一張折起來的草圖,草圖上隱隱有一些線條,線條上串聯著幾個拿著弓賤,長著翅膀的人物圖像。此外就是兩個象形文字:回龍。薑長生想起父親曾經提到的回龍夼祖墳,心中當下就是一動,小心的將草圖撕了下來,另外單獨藏起。
自三歲起,薑長生就由祖父啟蒙,到今天雖然沒有入過一天的學,但是四書五經早已背得滾瓜爛熟,但是生於亂世的祖父隻教過薑長生要忠孝仁義,卻沒有教過他要遵紀守法!如此一來,這個八虛歲的幼童,根本不知道對世俗法規的畏懼。隻是感覺新奇過癮,就統統的照單全收,學了一肚子殺人良謀!
等父親回來,薑長生早已處理好了手尾,除了最後的封麵上是一張發黃的草圖外,其餘的都被薑長生塞進牆上的一個暗縫裏。薑長生看了半天草圖,卻看不明白這到底是哪裏,隻是上麵依稀有“回龍”兩個大字,聯想到父親以前曾經說過的祖墳的事情,薑長生下意識的就收起來放在隨身的荷包裏。
父親是在送完祖父的第二天走的,走的那天他穿了一身孝衣,拖遝著鞋子,他是去了市裏,因為祖父的案子,那天開庭,父親要去為祖父討一個公道,為此不惜傾家蕩產!
父親直到一個多月後才回來,而走時白色的孝衣已經變成了灰褐色,一隻腳上的鞋子也已經被腳趾頂出了個大洞。父親的氣色很差,仿佛那三十幾天都沒有洗過臉一般,滿是灰暗,雜亂的胡須如野草一般,旁逸斜出著,就如當時的天氣,漫天烏雲,漫天秋雨。
母親問父親:“咱爺的事情怎麼樣了?”
父親默默裝了一袋煙,手卻顫抖的怎麼也點不著火。雙眼空洞地望著虛空處,不一會眼睛就流下淚來。
“輸了嗎?”母親輕聲問。
“沒,贏……贏了。”
“贏了?怎麼判的?是槍斃還是無期?”母親急忙追問道。
“判了三年。”
“啊?怎麼可能?三年?不會他們搞錯了吧?殺人償命啊!殺人應該償命啊!殺人不是應該償命的嗎?”母親不敢相信的拋出一連串的問題,在她樸素的人生觀裏,欠債,就該還錢!殺人,理應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