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團結——兄弟同心,其力斷金(1)(2 / 3)

樹立以“和”為本的思想

每一位管理者,都希望自己的隊伍能夠一團和氣,不要整天為了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便大動幹戈,這不僅會給管理者帶來不必要的煩惱,更會破壞團隊的安定團結,甚至還有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我們必須在隊伍中樹立以和為本的思想,在拉近下屬距離的前提下,使團隊合作變得易如反掌,進而為企業發展提供強而有力的保障。

華盛頓合作定律——團隊合作不是人力的簡單相加

【法則釋義】

華盛頓合作規律,是指一個人敷衍了事,兩個人互相推諉,三個人則永無成事之日。這條黃金定律旨在告訴管理者:團隊合作不是簡單的的人海戰術,而是依靠凝聚力與責任心,將團隊中的人有效結合,才能使團隊的力量達到最大化,進而有效促進企業的茁壯成長。

德國科學家瑞格爾?曼德曾做了一個拉繩試驗,充分證明了合作中人與人心裏不斷變化的過程:他將參加試驗的人分成四組,每組人數為1人、2人、3人和8人,他要求各組用盡全力拉繩,同時用敏感的測力器測量拉力。測量的結果出人意料:2人組的拉力總和隻有單獨拉繩時的95%;3人組的拉力總和為單獨拉繩時的85%;而8人組的拉力總和僅達到單獨拉繩時的49%。

由此可見,唯有能為企業帶來發展的合作,才是管理者應該擁有的團隊!

在現實生活中,不少管理者都懂得團隊合作的重要性,然而,他們卻不明白其真正的含義,下屬都具有方向各異的能量,當其相互推動時,自然事半功倍,當他們相互抵觸時,則一事無成。團隊就是有著互補技能的一群人,為著共同的目的,建立一係列現實的目標,並通過共同的努力來達成。

然而,一個有效的團隊,往往是由跨功能、不同背景、不同部門的人員組成的協作體,通過相互補充、相互激發各自的潛力而完成特定的任務,從而提升士氣和生產力。合作能將一件事情簡單化、專業化和標準化,也就能集合眾人的力量,完成更大的事業!

【經典案例】

20世紀70年代,耐克公司已經漸漸露出了要趕超阿迪達斯公司,成為運動服裝界老大的苗頭,由於市場需求的不斷擴大,耐克公司迫切需要一個對運動有激情,懂策劃並極富談判天賦的人掌舵護航。而耐克的老板菲爾?奈特,在這些方麵顯然並不擅長,因此,他需要引進人才來彌補自己的不足,在他看來,霍華德?斯魯謝爾就是最佳的人選,在奈特的眼中,斯魯謝爾的可貴之處,在於能“將討價還價的談判升華成為一種藝術”。

斯魯謝爾在運動界向來名聲在外,人稱“鐵齒霍華德”或“橘子經紀”(他的頭發是橘色的),他曾為許多著名運動員擔任代理,不少當時的新興運動員經紀公司都認為,是他開創了現代運動員代理人的新紀元。在斯魯謝爾擔任代理人的歲月裏,最為人津津樂遭的是1970年,他代表匹茲堡鋼鐵人隊的19名隊員,與以強硬出名的隊方談判,在他的努力下,球員向球隊爭取到了在合約內附加“不減薪”的子條款。

這事件使得斯魯謝在體育界名聲鶴立,被稱之為“體育界最強悍”的人。

在奈斯的真誠邀請之下,斯魯謝爾終於同意了加入耐克公司。

這一天,斯魯謝爾被委派去巡查亞洲工廠的生意,他的直覺告訴自己:耐克的兩名員工在其中“撈了油水”,於是,他回來後便如實向奈特作了彙報,但奈特卻對此不以為然,始終相信斯魯謝爾懷疑的那兩個人。事實證明,斯魯謝爾是對的,因為工廠因嚴重貪汙而陷入了困境,事後,奈特開始重視斯魯謝爾所提出的每一個建議。

在斯魯謝爾看來,奈特對錢並不精明,他本可以變得更加富有,可他卻從沒有將球賽當做生意來經營,他與別的運動界企業領袖不同,他不但熱愛運動員,更熱愛比賽,因此,他重視運動員更甚於重視他們所屬的隊伍,而這些往往會對公司造成巨大的物質損失,但斯魯謝爾的精細精神,卻能夠有效彌補他的這一缺點。

奈特做事善於從大處著眼,而斯魯謝爾則精於“錙銖必較”,如此一粗一細,便構成一個完整的耐克的主體。在業界的眼中,斯魯謝爾成為了奈特的另一半自我,雖然他與奈特的管理手段截然不同,卻具有神奇的互補作用,在兩人的互補合作之下,終於成就了耐克公司的巨大成功: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耐克一舉超越了阿迪達斯,成為了世界體育用品提供企業中當之無愧的老大!

【智慧啟迪】

在企業管理的過程中,合作一種非常微妙的關係,作為一名管理者,我們必須學會如何增強團隊的優勢,讓它成為企業最強而有力的後盾!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就必須先削弱個體的優勢,並將這些優勢變成作用最大化的團隊合作,不僅如此,我們還應著重於團隊成員的團隊精神的培養,讓團隊中的每個人都能夠優勢互補,進而組建一支高效率的團隊!

培養下屬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