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企業管理
作者:王林
摘要: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中小民營企業生存發展日趨艱難,唯一的出路就是走科技創新的發展道路,但中小民營企業的科技創新之路困難重重。文章對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現狀進行分析,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創新主體;知識產權;融資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2)24—0131—03
目前,民營企業兩極分化明顯,強者愈強,弱者淘汰。麵對勞力短缺,成本增加,客戶更高要求,市場競爭更趨白熱化,中小民營企業生存堪憂。中小民營企業要生存發展,隻能靠科技創新,提升競爭力。但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困難重重,對其科技創新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找出對策以促進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就顯得非常必要。
1 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中存在的問題
1.1 科技創新觀念意識淡薄
中小民營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對科技創新的認識不夠,科技創新意識薄弱。由於一些企業的領導重規模、搶速度、忽視效率,重產值和數量,輕視產品的技術含量,普遍看重企業當前利益而不顧長遠利益,導致他們對科技創新不夠重視。麵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這種觀念必將使產品的科技含量與質量下降,從而影響自身信譽和產品市場,進而在競爭中被淘汰。
1.2 沒有形成真正的創新主體
科技創新主體是指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過程,並在此過程中占主導地位、發揮主導作用的社會組織或角色。中小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活動中由於創新資金缺乏、科技創新專業人才缺乏、管理水平落後等原因尚未真正成為科技創新主體,發揮應有的主體作用。
1.3 科技創新積極性受挫
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積極性普遍不高,主要因為:一是未能很好地保護知識產權,科技創新發展積極性受抑製。無論是消化吸收再創新,還是原始創新,都需要大量的投資,但發展的新技術和新產品往往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開發投入後收益無保障,企業創新投入積極性不高;二是稅負不公,科技創新發展也受到極大製約。
1.4 信息化水平低,與國內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平台缺乏
隨著技術進步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一項技術創新從進行實驗到投入市場的過程越來越短,處於整個創新鏈中下遊的企業,更應加強與創新鏈上遊的聯係與結合,否則,很難依靠最新科技開發新產品占領市場。從國際上看,更多的企業注重與高校、科研院所的結合。而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習慣以模仿來獲得生產技術者眾多,相當數量的企業從未有過與國內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從技術市場獲取技術支持則是他們的首選。
1.5 創新支持環境缺乏係統性
科技創新環境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科技創新水平有著重要的影響,這裏主要是指國家的政策支持係統與社會中介服務支持係統。他們的支持力度不夠,不利於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科技創新。一方麵是政策支持缺乏係統性,另一方麵是社會中介服務體係不完善。
2 提高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對策分析
針對上述中小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中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對策建議:
2.1 增強科技創新意識,深化科技創新觀念
觀念創新和意識創新是科技創新的前提條件,“在現代市場經濟體製下不創新就意味著死亡”。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要生存和發展,並立足於強勢經濟實體之林,必須依靠科技創新,超前引領技術和產業的升級換代,搶先占領產品市場。中小民營企業要把科技創新放到企業發展戰略高度來認識它,把它作為做強做大主業的中心環節,作為支撐和引領企業主業發展的動力。同時,中小民營企業為了培養員工現代企業創新觀念和意識,應該建立員工定期定點培訓和交流製度,讓科技創新的意識和觀念深入到整個企業的人心之中。
2.2 消除科技創新積極性的抑製因素
2.2.1 消除政策歧視,促進公平稅負。地方政府應通過各種渠道將民營企業的正當訴求積極向省、國家立法機關反映,從而促進公平稅負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