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奉天承運
大明天子寶《明史》卷七十四;
《明會要》卷二十四世宗增製
十九大明受命之寶同上同上同上
二十巡狩天下之寶同上同上同上
二十一垂訓之寶同上同上同上
二十二命德之寶同上同上同上
二十三討罪安民之寶同上同上同上
二十四敕正萬民之寶同上同上同上
掌寶機構。寶者,人君所以信其令於天下者也。人君之於寶則設官以守之,以慎其令也。
吳元年曾設符璽郎,專掌寶璽,秩正七品。後置尚寶司,為正三品衙門,設卿、少卿、丞。洪武元年,改為正五品衙門,置卿一人,少卿一人,司丞二人。明代諸帝於尚寶司諸職十分重視,視其為親近侍從。明太祖曾頒《尚寶卿誥》曰:“寶乃乾符也。昔列聖握而統寰宇,故為神器,特謹以示信,然非忠勤無偽之士,安可職於尚寶者耶?今命爾某為聯尚寶某官,爾當宵晝慎恭,使事密而隱,機潛而發,方可周旋於左右,爾其敬哉!”(《明太祖集》卷九)因之此官之選至慎。“國初類以文學儒臣領其職,或兼秩焉。尚書郎而下非有才名者不得調,勳輔大臣子弟奉特旨乃得補丞,他流所弗與焉。”(清孫承澤《天府廣記》卷十)
尚寶司諸官除掌前述二十四寶而辨其所用外,亦負責掌管稽查:(一)守衛金牌:有仁、義、禮、智、信五種。以給勳戚侍衛之啟從及班值者、巡朝者、夜宿衛者佩帶。(二)半字銅符:有承、東、西,北四種,以給巡城守衛者。巡者左半,守者右半,合契而點察焉。(三)令牌:有申、金、木、土、火、水六種。以給金吾諸衛及五城之警夜者。(四)銅牌:一種,以稽守卒,曰勇。(五)牙牌:有勳、親、文、武、樂五種,朝參官員出入佩之。(六)祭牌:有陪、供、執三種,以給陪祀官、供事官、執事人佩帶。(七)雙魚銅牌:二種。給宿直衛錦衣校尉之止直者曰嚴,給光祿胥役之供事者曰善。(八)符驗。有馬、水、達、通、信五種,為官員使用馬、船之憑據。這些寶璽符牌“俱係朝廷信物,機密所在,關係匪輕”(清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二十六),而尚寶司“稽出入之令,而辨其數,其職至邇,其事至重也。”(《明史》卷七十四)按明代官製,尚寶司諸官品秩不高,然其職掌及作用實不可忽略。
與尚寶司同時,明代宮禁之宦官中,設有尚寶監,其定製演變如下表:
時間名稱品秩備注
吳元年尚寶兼守殿奉禦正六品
洪武二年尚寶不詳一人
洪武四年尚寶從六品並授內直郎
洪武七年尚寶監令正七品一人
尚寶監丞從七品一人
洪武二十八年尚寶太監正四品一人
左、右少監從四品各一人
左、右監丞正五品各一人
典簿正六品一人
長隨、奉禦正六品
直至洪武末年,尚寶監之人員設置才正式厘定。設掌印太監一人,僉書、掌司則依需要隨時增減,無定員。
史載尚寶監職掌為寶璽、敕符、將軍印信。凡尚寶司所領用之禦寶全部囊括其中。此外,禦藥房之“禦藥謹封”,其他不常用之寶璽亦在其中。然其與尚寶司皆非具體參與禦寶之保存,而是對用寶過程負責。簡言之,尚寶監之作用一為橋梁,二為監視。
作為橋梁,尚寶監太監擔負著尚寶司與內宮司寶女官、尚寶司與皇帝間的溝通任務。作為內宮女史,司寶女官不可能與外朝之尚寶司官員直接接觸,若要使禦寶由女官保管場所轉至負責使用之尚寶司官手中,其間必須經過可以和這兩種人都能接觸之尚寶監太監傳遞。另除常朝時尚寶司官員在禦前直接奏請用寶外,若遇有急務或偶發事情需用禦寶,尚寶司官員請寶折奏亦不能親自送達禦前,而是要經過尚寶監太監傳遞,得旨後方能取用禦寶。
作為監視機構,尚寶監要參與尚寶司一切用寶程序。“遇用寶,則尚寶司以揭貼赴尚寶監,尚寶監請旨,然後赴內司領取。”“凡各衙門勘合用盡,預編完某字號勘合,開底簿,用寶訖,勘合本司(即尚寶司。下同——引者)收貯,底簿付尚寶監官繳進”,“凡用禦寶,俱預編某字號勘合一百道,底簿一扇,用盡再編,勘合本司收貯,底簿付尚寶監繳進。”(《大明會典》卷二百二十二)“凡請寶、用寶、捧寶、隨寶、洗寶、繳寶,皆與內官尚寶監俱。”(《明史》卷七十四)尚寶司之一切行動,無不在尚寶監之監視範圍中。如此內官外司形成相互製約之運行機製,亦成為明代用寶製度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