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用貨幣形式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去的那一部分損耗價值,稱為固定資產折舊費。
7.隨著產品銷售的實現,從銷售收入中收回相應一部分貨幣資金,並積累起來用於固定資產更新、改造。
8.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是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及其預計使用的時間平均計算的。
9.由於固定資產在報廢、清理時,會有殘值發生,其價值應預先估計,在計算折舊額時從固定資產淨值中減去。
10.在清理固定資產時,還會發生一些拆卸、搬運費用,在計算折舊額時也應預先估計,加到固定資產原值中去。
11.固定資產年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1)按年折舊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預計使用年限
(2)固定資產折舊額的計算,一般是分月進行的,所以在實際運用中,應將年折舊額化為月折舊額。月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3)固定資產折舊額對固定資產原始價值的比例,就是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折舊率通常是以百分數來表示的。其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九、財產溢餘、損失管理製度
1.為規範財產溢餘、損失的管理,特製定本製度。
2.連鎖企業員工在工作中由於未按手續製度和操作規程辦事或因責任心不強等因素而造成的錯收、錯付商品或現金,錯記賬卡,商品丟失短少、殘損黴變,低值易耗品短缺損失,以及商品價格問題而使企業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失,均列為責任事故損失範圍。
3.連鎖企業主管有權處理一次價值在100元以下的商品損溢,超過100元的上報企業財務審計部。
4.行政部有權處理一次價值在3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資的損溢,超過300元的上報企業財務審計部。
5.財務審計部負責人有權處理一次價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財產損溢,超過500元的上報企業經理處理。
6.現金短少損失一律由責任人賠償。
7.發現大麵值偽鈔一律上報企業經理處理。
8.商品殘損變質削價處理損失權限應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
9.購進商品溢餘的賬務處理。發生商品溢餘時,先通過核算,待查明原因後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1)屬於自然溢餘的,作為營業外收入。
(2)屬於供貨部門多發商品,連鎖企業同意補做購進的,應補付貨款。
(3)屬於供貨部門多發商品,連鎖企業不同意補做購進的,應按溢餘金額減少庫存商品,同時將溢餘商品作為代管商品處理。
10.購進商品損失的賬務處理。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報經批準轉銷的商品損失,先通過核算,待查明原因後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1)屬於應由供應部門、運輸機構、保險公司或其他過失人負責賠償的損失,在“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中核算。
(2)屬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應將扣除殘料價值和保險公司賠款後的淨損失轉為“營業外支出”。
(3)屬於無法收回的經濟損失,報經批準後列為“經營費用”。
11.庫存商品溢餘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