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信貸業務談判力分析
民生金融
作者:付偉
【摘要】城商行保護自己利益的能力與其談判力高低有很大關係,本文對城商行信貸業務談判力進行分析,並提出了城商行提升保護自己利益能力的措施。
【關鍵詞】城商行 信貸 談判力
一、信貸業務談判力分析
信貸指的是指債權人貸出貨幣,債務人按約定期限償還,並支付給貸出者一定利息的信用活動。就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來說,信貸業務屬於銀行最重要的業務,因為和其他企業一樣效益也是銀行的經營目標,信貸業務利用放款為企業帶來了良好的效益。商業銀行信貸的種類非常多,具體分類如下:以貸款主體進行劃分,可以分為特定貸款、委托貸款以及自營貸款;以借款人信用程度為依據進行劃分,可以分為票據貼現、信用貸款以及擔保貸款等,擔保貸款又可以劃分為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以及質押貸款。以貸款用途為依據進行劃分,可以分為工業貸款、農業貸款與商業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與固定資產貸款等。不論是什麼的貸款,隻有經貸款人評估、審查、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具備償還貸款能力能夠不采取供擔措施,剩餘的借款人都必須提供擔保。
商業銀行屬於債權人,貸款合同中的談判力高低直接影響著商業銀行是不是能夠順利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在貸款合同中,利率、數量、期限、擔保等一般是商貸信貸業務談判的關鍵。
首先,我國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存在一些會計信息和非會計信息限製性條款,但是這些限製性條款無論從數量上看還是從形式上看都不足以表達出出借款人的差異,進而造成信貸風險;其次,當下的限製性條款多數僅僅是提到了還款要求、限製貸款用途要求、信息披露要求等,但是卻沒有借款人經營活動進行約束;再次,假設在合同中設立了相關條款,部分借款人因為各種原因也可能出現違反合同的現象。綜上所述,國內商業銀行目前還不會通過限製性條款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表現在貸款合同中就是談判力低下。
二、影響城商行信貸業務談判力的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一直較高。直到2014年底,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仍高於25%。銀行債權得不到很好的保護,企業逃廢債事件時有發生,說明城商行信貸業務談判力是弱化的。影響城商行信貸業務談判力的問題有:
(一)信貸檔案資料管理不當,造成信息漏缺
信貸檔案資料漏缺主要表現在貸款抵押憑證的漏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財務資料的漏缺、、催收通知書等資料的漏缺以及貸後檢查報告的漏缺。這些資料的漏缺造成商業銀行信貸過程記錄的不完整,造成法律文件的缺失,一旦出現問題,就會對銀行不利,甚至引發收貸阻礙。
(二)貸款“三查”執行難
貸款“三查”執行難主要有三方麵,首先是貸款前對於貸款企業的調查工作不嚴密;其次是貸款中的審查報送過程不合格;最後是貸款實施後忽視對貸款人的動態監督,如對於貸款人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造成對借款人的資信情況、抵押物、質押物的變化情況不了解,引發風險。
(三)貸款經辦人員信貸業務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淡薄
貸款經辦人員信貸素質問題主要有:1.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相關法律規定不符;2.部分商業銀行沒有通過合理的程序與手段審查抵押物、質押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對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引發抵押行為問題;4.加重主債務人債務數額、延長主債務履行期限與變更主合同主要條款沒有獲取保證人的書麵同意,導致保證合同無法發揮效益;5.對於貸款人的違約因為沒有能力通過運用法律來實現自己的收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