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提高區域交通基礎設施抗震保障能力的建議(2 / 2)

2.完善城市抗震防災規劃

區域交通基礎設施要符合城市規劃中的抗震防災基本目標。遇到多發普通地震,區域基礎設施一般功能要正常;遇到符合當地設防標準的地震,區域城市的一般交通基礎設施及功能基本正常。遇到罕遇地震,區域城市功能不能癱瘓,要害係統和重要交通基礎設施不遭受破壞,不發生嚴重次生災害。

3.加大減災科研力度,建立數字減災係統

區域中建立防災減災研究中心,為區域減災進行基礎性、綜合性、前瞻性的研究工作;編製並定期修編城市減災規劃,並依法實施;更新和完善災害監測係統和災害信息網絡,建立大型災害信息數據庫;對區域生命線工程進行災害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的研究;開發高科技在區域抗震防災中的應用,建立以遙感技術、地理信息係統、全球定位係統、計算機網絡技術為主要支撐的數字減災係統。

4.加強重要基礎設施抗震關鍵技術的研究,建設區域基礎設施空間信息

結合我國目前區域基礎設施發展現狀與趨勢,進行重要基礎設施災害防治、監測與預警關鍵技術的研究,提高區域基礎設施物抵禦地震的能力。針對區域基礎設施在抗震設計中存在的問題,開展相應的抗震技術研究及以計算機網絡為基礎的數字減災技術研究。

5.進行重大項目安全性評價

我國區域交通基礎設施規劃不合理,特別是與人民生活和震後救災有密切關係的生命線工程設施和設備,防護措施較差,因此發展城市交通樞紐安全評價、大型公用設施的安全性評價、危險源潛在區域安全評價等對結構在使用期間的安全監測與評價是非常有必要的。

6.完善防災法律體係,開展區域綜合防災體係建設

完善減災法律法規體係,實現依法減災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方略在減災工作中的體現。綜合防災減災立法的指導方針是最大限度地防禦和減輕各種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堅持全麵建立和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防災減災的立法和執法監督部門的管理體製及運行機製。

參考文獻

[1]徐明君、鮑蘇新.城市防災基礎設施功能安全評價指標研究[J].工程管理學報,2011(1)

[2]宋波、黃世敏.現代城市災害與減災對[M].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8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等.汶川地震公路震害圖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4]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等.1976年唐山大地震房屋建築震害圖片集[M].北京:中國學術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