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財務會計人員應實施定期輪換崗位的製度。企業必須高度重視會計輪崗製度,它是避免會計犯錯誤和違反財經紀律的有效措施。因為一個財務人員在一個崗位上的時間太久會熟能生巧,就有可能創造自己犯錯誤和為他人提供方便而犯錯誤的機會。
(4)要加大對財務問題的檢查和處罰力度。各級財務監管部門,如審計部門、稅務部門等要加大對企業財務賬目的檢查和核實力度,對於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根據責任歸屬,加大對企業領導、責任人和財務人員的處罰力度。
(5)轉變監督方式,提高監督效率。政府對國有企業監督除保持必要的行政性約束外,應逐漸從行政性監督為主向行政監督與產權約束相結合的方向轉變。根據改革的進程和市場機製的發展水平,推動政府對國有企業的監督從以往的實物型監督為主向實物與價值監督相結合的方式轉換。規範各種監督形式的主要內容與監督效果的法律約束力,尤其要協調好獨立審計與稅務部門征稅依據之間的關係,從而理順以往監督中由此造成的一係列混亂的現象。
3.產權明晰是條件
產權明晰的界定,是市場主體根據會計行為規範展開會計管理交易活動的先決條件和基礎,隻要產權清晰,會計規範運行和會計信息的生成就有效率,因為產權明晰為會計信息目標的實現創造了兩個重要條件,一是所有者追求的資產收益最大化,二是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存在著經濟上的契約關係。有了這兩個條件,既可以允許和鼓勵會計主體根據會計交易費用的高低自由選擇會計規範的組合方式,實現會計規範的有效配置,又可以充分發揮會計規範的約束、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為整個社會財產分配規則和利益規則,以及企業內部約束、激勵機製的建立創造基本條件。
4.深化改革是出路
改革和優化國有資產的管理模式,是促使會計信息生成規範的基本思路。國有資產的管理製度,是與現代企業製度相適應的資產經營管理製度,今後應該實行“國家所有、分級管理、分工監督、企業兩類經營”的運行管理體係,這就要求國有資產管理製度在以下幾個方麵進行改革:
(1)中央和省級政府要專設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強化所有權的專職管理。
(2)建立健全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體係。
(3)在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管理方式上,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采取“政府專職管理部門到控股公司和國有企業”的模式從事產權經營。
(4)對眾多的國有企業逐步實行公司化改造,廣泛發展國有資產的多元化交叉持股經營。
(5)建立完善產權交易市場體係,避免國有產權過於集中和政府管理目標多元化的不對稱格局,強化投資者追求利潤最大化動機,使國有資產處於高效運行的狀態。
5.職業教育是基礎
為了使會計信息在質量上減少技術性的差錯,就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企業財會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並反複組織財會人員學習和掌握國家及本部門本單位的相關法律法規等一係列政策製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技能和政策水平。在整個社會範圍內實施誠信工程,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通過自我和社會的教育來提高從業人員的個人道德修養,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建立會計道德跟蹤監測係統,及時了解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遵守狀況。同時,道德評價的結果應當公之於眾,並且使用相應的獎懲手段獎優罰劣,使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遵守狀況始終處於單位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
總之,防治企業會計信息造假不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必須要通過長期艱苦細致的不懈努力;也不能隻靠某些製度或少數人就能得到遏製,必須要實行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更不能因循守舊,固步自封,必須根據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與發展變化相適應的防範辦法和措施。隻要我們堅定信心,措施得力、方法靈活,因勢利導,持之以恒,多方協作,紮實工作,就一定能夠真正收到實效。
參考文獻
[1]鹿小楠、傅浩.中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問題研究[R].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2003
[2]鄭朝暉.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及偵查研究[J].審計研究,2001(6)
[3]羅茂林.淺論財務造假原因及對策[J].市場周刊(理論研究),2006(4)
[4]王曉明.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的動機及治理[J].現代管理科學,2006(10)
[5]王慧娟.淺談會計造假問題及對策[J].中國商界(下半月),2009(9)
[6]吳穎華.淺析會計造假問題[J].廣東科技,2009(18)
[7]葛道洲.淺議會計造假現象及防治措施[J].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0(4)
[8]李冬輝.論我國會計監督體係存在問題及完善措施[J].哈爾濱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0(4)
[9]陸思行.會計信息造假的產生與遏製[J].社會科學家,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