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國人思維的矛盾性則表現為中國人從世界是普遍聯係的、變化的及複雜的觀點出發看待矛盾,認為任何事物當中都蘊涵著矛盾。因此,就像魯迅先生所說,折中是處理矛盾的最好方式。這種看待矛盾的方式使得中國人在處理矛盾時更多地求助於協商,而美國人相反,他們從世界的相對穩定性出發,認為有可能從一個大的環境中提取出單個的事物並對其做對錯判斷,更多地求助於規則和法律。一些研究實驗結果證明,中國人比美國人更傾向於采用矛盾的觀點處理>中突。中國人的矛盾性思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以決策中的信息使用為例,思維矛盾性強的人能夠從對立的信息中尋找合理的線索,善於對自己的決策過程和結果加以修正。聯係性強的人看問題的時候能夠從多個角度出發,平衡地處理內部與外部因素,成功與失敗的結果以及個人與組織之間的關係。
中國人思維的變化性則反映了中國人對變化的看法。按照對辯證的理解,人們總是認為中國人更傾向於用變化的眼光看世界,但實際的研究並非如此。我們發現,中國人看人和看事情的思維是不一樣的,中國人承認世界上的事物是不斷變化的,但同時也認為人則不能變來變去。在一係列關於人是否可變的研究中,我們發現變化性並不是中國人適應環境的積極條件,而是消極因素。比如在決策過程中,一個變化性高的人對自己的決定沒有信心,為了盡快地做出一個決定,他在做法上甚至比變化性低的人更加固執。變化性也會影響領導者對自身的評價,高變化性的人對自己和他人的評價都不高。從健康和幸福的角度看,變化性高的人比一致性高的人的評價要低很多。為什麼變化性的作用機製會是這樣呢?如果把我們對變化的理解與人們的日常觀念聯係在一起,我們就不難解釋為什麼中國人不喜歡變化性高的人。中國人把變來變去的人稱為“牆頭草”, 個搖擺不定的人在社會上是被人看不起的。以中國的幹部選拔為例,中國人很少給那些犯過大錯的人提供機會,一個基本的理念就是認為人的本性是不可改變的,一個人可以改變自己的行為,但本性是不會改變的。這一點似乎又回到了西方人的“自我同一性”上,一個在任何時候、任何情境下總是同一的人,總是受人歡迎的。因此,理解了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對中國的管理實踐就會很有幫助。我們可以借鑒西方的東西,但絕不可以脫離中國的實際而用之。
文化與管理者的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反映了人們對自己的看法,這種看法從維度和內容上講,都受到我們所處文化的影響。由於中國文化強調關係,所以中國人強調外在的自我,比較看重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地位。自己的內在價值觀和感受與外在的社會要求相比,中國人更傾向於後者。與中國人不同,西方人則偏向於內在自我,他們很看重自己的內在體驗和價值觀。近期的心理學研究表明,中國人的自我結構是依賴型的,我們的自我概念中不僅包含我們自己的觀念,而且也包含著與我們有密切關係的他人的觀念。而西方人的自我是獨立型的,他們的自我概念除了自己的觀念,不包含他人的影響。由於我們的自我中包含了與我們有關係的人的觀念,所以中國人做事情的時候更容易受他人的影響。經濟領域的家族主義,政治領域的裙帶關係,都是這種自我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