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窮得隻剩一條不能再脫的褲子了”
現當代文學
作者:曾清蘭
摘要:魯迅小說《阿Q正傳》所展現的主人公全部思想行為,即阿Q的精神勝利法,其主要特點要從特定的時代,社會關係,經濟政治地位來綜合考慮,深入分析。本文從阿Q與趙太爺訂立的賠償契約入手,嚐試從經濟視角解讀最下層人們的地位及其悲慘遭遇,以及他們是如何被層層盤剝的。
關鍵詞:契約解讀;生存基本權利;製度剝奪
[中圖分類號]:I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3)-35-00-02
《阿Q正傳》以未莊為阿Q生活的典型環境,以主人公阿Q的活動為線索,以批判阿Q的病態精神勝利法為重點來組織材料,向我們展現了辛亥革命前後一個畸形的中國社會和一群畸形的中國人的真麵貌。作品所展現的主人公全部思想行為,主要特點要從特定的時代,社會關係,經濟政治地位來綜合考慮,深入分析。本文嚐試從阿Q與趙太爺訂立的賠償契約入手,從政治經濟視角解讀最下層人們的地位及其悲慘遭遇。
一、解讀阿Q訂立賠償契約的依據
(一)簽訂賠償契約的事由
因為摸了小尼姑新剃的光頭,手“仿佛比平時滑膩些”,阿Q“竟被小尼姑害得飄飄然了”,又被小尼姑罵了句“斷子絕孫的阿Q!”,於是“他想:不錯,應該有一個女人,斷子絕孫便沒有人供一碗飯,……”阿Q有了這些心猿意馬的想法後,在和趙太爺家唯一的女仆吳媽談閑天時,本能地說了聲“我和你困覺,我和你困覺!”而且“阿Q忽然搶上去,對伊跪下了”。所以阿Q被“教訓了一通”,並且製定了五條件的賠償契約(作者魯迅也認為阿Q與趙太爺簽訂的是契約,小說原文有“幸而已經春天,棉被可以無用,便質了二千大錢,履行條約”):
一明天用紅燭——要一斤重的——一對,香一封,到趙府上去賠罪。
二趙府上請道士祓除縊鬼,費用由阿Q負擔。
三阿Q從此不準踏進趙府的門檻。
四吳媽此後倘有不測,惟阿Q是問。
五阿Q不準再去索取工錢和布衫。
(二)分析阿Q簽訂賠償契約的依據
下麵從今天的侵權角度來分析阿Q賠償的依據。阿Q說的和做的有點像今天通常所說的“性騷擾”。性騷擾,依時下的通行解釋,指男性用淫穢的語言或者下流的動作挑逗、侵擾女性,甚至強行要求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又引申為社會上以各種非禮的性信息侮辱異性,或向異性提出性要求的行為。
按今天通行的侵權認定標準,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麵來簡要分析阿Q的語言和行為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
1.從主觀上分析阿Q有無惡意。“飽暖思淫欲,饑寒累果腹”,性騷擾頻次增加與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成正比的。阿Q的經濟狀況,“饑寒”則有之,“飽”則無從談起。阿Q想和吳媽“困覺”,主要出發點可能是因小尼姑罵了自己“繼子絕孫”,而阿Q不想“斷子絕孫”,這應符合“無後為大”的封建孝道的。雖然其被“小尼姑害得有些飄飄然”,但主要應不是出於“淫欲”之心,也就是說主觀惡性並不重。
2.從客觀上分析阿Q有無實際行為。性騷擾的表現形式一般認為以口頭、行動為主要方式。從口頭方式看,阿Q光棍一條,又不識字,沒有能力向吳媽講述個人的性經曆或色情文藝內容,“我和你困覺,我和你困覺!”嚴格來說其實也不算以下流語言(下流語言是赤裸裸直指性的)挑逗女性。從行為上看,雖然“阿Q忽然搶上去,對伊跪下了”,這做法有些唐突,但不符合性騷擾行為的認定方式,如故意觸摸碰撞異性身體敏感部位,使對方感到難堪。“下跪”的行為也很難談得上以要挾的方式與其發生性行為(可能是表達誠懇和忠心吧),就算“下跪”是實際行為的話,是否達到非賠不可的程度是大可商榷的。
3.分析被害人吳媽的受侵害的程度,這不能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待。阿Q說的和做的,今天許多寡婦可能會化為笑談,也就是說沒有給對方造成損害。但如當時對一名女性提出不受歡迎的性需要或獲取性方麵好處的要求,或對女性做出其不受歡迎的、涉及“性”的行徑,並應預期對方會感到冒犯、侮辱或驚嚇,就是對該女性做出性騷擾。吳媽是一個受封建禮教毒害甚深的最下層勞動婦女,從後麵小說描述的吳媽不願見人和尋死覓活的表現來看,應該說阿Q的所說所做給吳媽的名譽和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吳媽有理由要阿Q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