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具有裏程碑意義的項目,這個項目的成功告訴人們:充分發揮我國的工程成套能力,特別是利用出口信貸優勢,解決最主要的資金問題,在眾多國外公司中後來居上,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取了該項目。經過認真實施,有效管理,該項目於2005年發電,獲圓滿成功,被緬甸政府評為優質樣板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該項目得到了中緬兩國政府的高度重視,多個部門支持配合。該電站順利建成後,使緬甸的發電能力增加了三分之一,促進了緬甸工農業和服務業的發展;緬甸新首都內比都由仰光遷至該電站附近地區新建,水電供給得到保證。
該項目的核心成就:應用出口信貸,在全國開創了采用主權擔保規避收彙風險的先河,並為日後承建海外大型項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中國企業由此大規模進入緬甸市場,參與承建數億美元規模的水電建設,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占據了緬甸市場,鍛煉了隊伍,在東南亞地區形成對外工程承包的大規模推動和發展。
2.BOT項目融資方式案例分析
緬甸瑞麗江電站是中國企業走出國門,在海外以BOT方式投資控股建成的大型水電站之一。電站總裝機容量為60萬千瓦,年平均發電量為40多億千瓦時,總投資32億元人民幣,由B公司建成並經營40年後,送給緬方。
瑞麗江是一條跨國河流,發源於雲南省西部的高黎貢山,在瑞麗市弄島與南畹河彙合後流入緬甸境內,瑞麗江電站位於距中緬邊境約50公裏的瑞麗江幹流上。按緬方原計劃方案,該電站裝機容量僅為40萬千瓦。從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B公司就一直在跟蹤該項目,並於2004年獲得緬方的項目工程承包合同,但開工建設僅一年左右,緬方就出現外彙資金鏈斷裂,無法繼續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建設進度款的狀況。而當時中國進出口銀行對緬出口信貸規模早已用完,不可能沿用以往出口信貸模式解決項目巨額資金缺口問題。因此,該項目在2005年下半年已麵臨停工夭折的險境。
如果項目投資方繼續墊資建設,則會加大債務風險,因其金額巨大,可能會拖垮項目投資公司;如果撤回建設隊伍,則要花費一大筆施工設備、施工人員撤回費用,將造成虧損,造成爛尾工程並丟掉該項目,甚至還會影響以後在緬爭取新項目。這給項目投資公司當時麵臨著進退兩難的抉擇。
在各種解決方案的比較分析中,既然繼續按原合同以工程承包方式承建電站已走不下去了,隻有換個角度,從投資開發的角度重新認真考察分析了該項目若改用B0T方式建設下去的可行性。結果發現該電站,一是水力資源極為優越,可確保多年平均發電量為40多億千瓦時;二是開發條件也十分優越,庫區淹沒區無村莊、農田和建築物,整個工程基本無征地和移民搬遷項目,因此可節省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成本造價較低;三是距我國邊境很近,電站生產的電力既可供緬方、又較易輸送回國內;四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非常好,若項目成功則將在國內外影響巨大;五是符合我國鼓勵企業走出國門到海外投資開發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的方針政策,因此有望獲得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銀行的融資支持。
於是,B公司最終按BOT投資開發方案進行了科學嚴謹的項目策劃,並及時完成了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遞交中緬兩國主管部門終獲批準,於2005年與緬方簽署了以BOT方式與緬方合作開發瑞麗江電站的諒解備忘錄。
拿到項目後,經過積極尋找和篩選,確定選擇C公司和D公司作為該項目投資合作方,聯合成立了合資公司,資金得到解決,從緬方手中接過項目,加快了建設進度,2008年9月首台機組投產發電,2009年4月最後一台(第6台)機組投產發電,創造了同類工程建設的最快記錄。從項目投運到至今的運營中,該項目一直保持良好收益,實現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使中緬雙方經濟和政治上都獲得良好發展,成為境外投資中BOT模式的成功典範。
該項目的核心經驗是:隻要項目好、資源好,既便所在國政府沒有支付能力,通過科學嚴謹的項目分析和策劃、利用BOT項目融資方式,利用BOT方式項下的優勢,使項目資金得以落實,項目管理有效實施,保證了項目的快速順利完成,促進了以項目帶動的對外經濟發展。
隨著我國對外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在2000年以後,國內的大型成套能力已經得到長足的發展,比如在公路建設和水電建設方麵技術上已經有相當的優勢和建設經驗,同時中國的外彙儲備迅速增長,擴大境外承包以及加大境外投資成為企業的發展方向,也是中國經濟不斷發展的需求。促使更多企業走出去,既能對我國外經發展起到極大的促進,又能對當地經濟發展產生極大的影響,並對中國國家的影響力產生巨大的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