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對政府機構的電子政務(G2G)是上下級政府、不同地方政府、不同政府部門之間的電子政務。G2G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電子法規政策係統
對所有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提供相關的現行有效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行政命令和政策規範,使所有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電子公文係統
在保證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政府上下級、部門之間傳送有關的政府公文,如報告、請示、批複、公告、通知、通報等,使政務信息在政府間和政府內快速地流轉,提高政府公文的處理速度。
3)電子司法檔案係統
在政府司法機關之間共享司法信息,如公安機關的刑事犯罪記錄、審判機關的審判案例、檢察機關的檢察案例等,通過共享信息改善司法工作效率和提高司法人員的綜合能力。
4)電子財政管理係統
向各級國家權力機關、審計部門和相關機構提供分級、分部門曆年的政府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包括從明細到彙總的財政收入、開支、撥付款數據及相關的文字說明和圖表,以便有關領導和部門及時掌握和監控財政狀況。
5)電子辦公係統
通過電子網絡完成機關工作人員的許多事務性的工作,節約時間和費用,提高工作效率,如工作人員通過網絡申請出差、請假、文件複製、使用辦公設施和設備、下載政府機關經常使用的各種表格、報銷出差費用等。
6)電子培訓係統
G2G可以向政府工作人員提供各種綜合性和專業性的網絡教育課程。政府工作人員可以通過網絡隨時隨地注冊參加培訓課程、接受培訓、參加考試等。
7)業績評價係統
按照設定的任務招標、工作標準和完成情況對政府各部門的業績進行科學的測量和評估。
10.2.3電子政務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覆蓋全國的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基本建成,目錄體係與交換體係、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初步建立,重點應用係統實現互聯互通,政務信息資源公開和共享機製初步建立,法律、法規體係初步形成,標準化體係基本滿足業務發展需求,管理體製進一步完善,政府門戶網站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渠道,50%以上的行政許可項目能夠實現在線處理,電子政務公眾認知度和公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監管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
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的構成包括服務與應用係統、信息資源、基礎設施、法律法規與標準化體係、管理體製。如圖10—10所示。
圖10—10電子政務總體框架
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建設,服務是宗旨,應用是關鍵,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是主線,基礎設施是支撐,法律法規與標準化體係、管理體製是保障。框架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具體內涵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動態變化。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在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指導下,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分工協作,共同推進電子政務建設。
1.法律法規與標準化體係
開展電子政務法研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與共享、政府網站管理、政務網絡管理、電子政務項目管理等法規建設,推動開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
電子政務標準化體係以國家標準為主體,充分發揮行業標準在應用係統建設中的作用。要重點製定電子公文交換、電子政務主題詞表、業務流程設計等標準,逐步建立標準符合性測試環境。
2.管理體製
要加快推進各方麵改革,使關係到電子政務發展全局的重大體製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電子政務管理體製。各相關部門要把電子政務建設和創新政府管理結合起來,形成電子政務發展與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相互促進的機製。
3.基礎設施
基礎設施包括國家電子政務網絡、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係與交換體係、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基礎設施建設要統籌規劃,避免重複投資和盲目建設。
1)國家電子政務網絡
國家電子政務網絡由基於國家電子政務傳輸網的政務內網和政務外網組成。
①政務內網由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的業務網絡互聯互通形成,主要是滿足各級政務部門內部辦公、管理、協調、監督及決策的需要,同時滿足副省級以上政務部門特殊辦公需要。
②政務外網主要滿足各級政務部門進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麵向社會服務的需要。充分利用國家公共通信資源,形成連接中央和地方的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傳輸骨幹網。
2)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係與交換體係
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規範,逐步建立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係,為各級政府提供信息查詢和共享服務;逐步建立跨部門的政務信息資源交換體係,圍繞部門內信息的縱向彙聚和傳遞、部門間在線實時信息的橫向交換等需求,為各級政府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輔助決策等提供信息交換和共享服務。依托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以優先支持的業務為切入點,統籌規劃、分級建設覆蓋全國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係與交換體係,支持信息的交換與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