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在遭受領導的斥責之後,都會垂頭喪氣,對自己的信心喪失殆盡,心中難免會想:我在這家店別想再往上爬了!如此所造成的結果必然是更加自暴自棄。真正高明的老板,在痛斥店員之後,一定不忘補上一句巧妙的安慰或鼓勵的話語。這就是恩威並重。
適時地說一兩句溫馨的話語來鼓勵他,或在私下對其他店員表示:我是看他有前途,所以才舍得罵他,如此,當受斥責的店員聽了這話後,必會深深體會“愛之深,責之切”的道理,從而更加奮發努力。
如果小店店主在斥責店員的當天晚上立刻打電話給他,給予一番鼓勵與安慰,那麼遭受斥責的店員必會心存感激地認為,老板雖然毫不留情地訓了我一頓,但他實在是用心良苦。如此一來,店員對於責罵的內容更加牢記在心,必然會大大提高工作的自覺性。
那麼,小店店主應當怎樣做到恩威並重,嚴愛結合呢?
1.完善管理製度
先要明確崗位職責,使店員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規範工作流程,確保店員按照標準化的工作程序開展工作,杜絕店員隨心所欲、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不規範行為;明確該做到什麼程度,達到什麼標準才是合格的;對照崗位職責要求及工作標準,店員就能夠清楚自己在哪些方麵是勝任的,哪些方麵還存在差距與不足。
還要構建規範的績效考核與評價體係,通過對店員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的綜合評估,牽動店員自覺地遵守各項管理製度,引導店員朝公司期望的方向發展。
健全完備的店員培訓提升計劃,對於技能不足、知識欠缺、經驗缺乏的店員,製訂針對性的提升計劃,使其盡快縮短與職位要求之間的差距;對能夠獨立承擔重要業務,技能達到一定水平的店員,給予相應的職位晉升、薪酬調整等激勵,而對於發展緩慢、滯後於組織發展水平的人員,予以降職、降等級,甚至淘汰出局。
2.嚴格執行用人製度
紀律、規章的製定是必要的,但行法、用法更為重要。倘若紀律、規章僅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說在嘴上”的擺設,那麼,製定它比不製定它危害更大。因此,有法必行才能真正發揮懲罰本身具有的效能。
怎樣做到執法必嚴、行法有效呢?正如孫臏所言:“罰者,所以正亂,令民畏上也。”對於無視行政法規、違章亂紀的行為,單憑正向引導是遠遠不夠的,對於敢於觸犯組織最低限度的行政法令要求的店員,必須嚴管、重罰,給予嚴厲的懲處以警示他人,必要時果斷予以淘汰出局,以保證整個組織的效率。
3.與店員交朋友
小店店主應該經常性地與店員溝通交流,了解其工作情況、心理狀態,並在店員生日的時候送上一份禮物,讓店員有種“一家人”的感覺,還可以在節日舉辦形式多樣的聚會,讓店員有一種集體歸屬感。
4.多讓店員提建議,培養她們的“主人翁”意識
讓店員經常性地站在店鋪的角度去思考問題,並為店鋪的經營出謀劃策,讓他們有一種“店鋪是我們的店鋪”的意識。
5.開展經常性的培訓活動
包括職業道德、技術技能、專業知識、銷售技巧等各個方麵的內容,讓他們有成長的空間。當店員的目的從單純的賺錢轉移到學東西時,就應該通過各種途徑,為店員提供學習上升的空間。
總的來說,小店店主對店員既要“愛”,也要“嚴”,愛要有愛的分寸,要嚴得科學。愛與嚴、文與武、軟與硬這些看似對立的字眼,在管理中卻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並且相得益彰的,在店鋪管理中缺一不可。隻有實現文武結合、軟硬結合,對人才的管理才能達到“爭得來,用得活,管得好,留得住”的最佳效果。
不可重用的店員
好店鋪要有好店員,店員是店鋪首要和根本的要素。無論從哪個角度,人都是第一重要的。
用人可以說是小店店主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因為人員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店鋪的興旺與衰退,特別是一些重要的崗位,更是如此。所以,不該重用的人就絕不能重用。具體來說,以下幾種人就不能重用。
1.妒忌心強的人
一般的人難免都會妒忌別人,這也是一種正常的表現,因為有時候這種妒忌可以直接轉化為前進的動力,所以不能說妒忌就一定是消極的。但是如果妒忌心太強了,就容易產生怨恨,覺得他人是自己前進的最大障礙,到了這種地步,往往就會做一些過激的事情,甚至憤而“謀叛”也毫不為奇。
俗話說:“宰相肚裏能撐船。”宰相之所以能做宰相,是因為他有容人之量,讓人之心。而器量小的人,絕對不是一個良將,因此不能委以重任。三國時的周瑜不能不說是一位帥才,可就是因為妒忌心太強而栽了跟頭。如果在店鋪管理中重用這種人,會嚴重影響店員的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