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學法在高中信息技術教學中的應用
課程整合
作者:李霞妹
摘 要 案例教學法倡導自主學習、創新學習,應用於高中信息技術教學中有助於提升學生獨立思考、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促進邏輯思維的形成。結合案例教學的內涵與特點,分析應用於高中信息技術教學的意義與途徑。
關鍵詞 案例教學法;高中信息技術;自主學習
中圖分類號:G633.67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1-489X(2014)18-0116-03
1 引言
根據信息技術課程標準,高中信息技術課程以提升學生的信息素養為根本目的,不僅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信息技術技能,形成個性化發展,還要使學生學會運用信息技術促進交流與合作,拓展視野,勇於創新,提高思考與決策水平,形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終身學習的能力。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倡導自主學習、創新學習的教學方式,提倡學生之間合作互助,利用各種信息技術手段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有助於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且根據皮亞傑的兒童認知發展理論,高中生處於形式運算階段,思維內容和形式相區分,能運用符號係統去處理各種抽象的事物和關係。相對於小學階段和初中階段的學習者而言,高中生已具備較成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推理能力,並具備較全麵的理論知識與操作技能,符合案例教學對學習者的要求,將案例教學法應用於高中信息技術教學不失為一種有益嚐試。
2 案例教學法的內涵與特點:源於生活,高於生活
案例與案例教學 所謂“案例”是指為了一定的教學目的,圍繞選定的一個或幾個問題,以事實為素材,而編寫成的對某一實際情境的客觀描述[1]。“案例教學法”是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教學目的的要求,組織學生通過對案例的調查、閱讀、思考、分析、討論和交流等活動,教給他們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或道理,進而提高他們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深他們對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種特定的教學方法[1]。
由二者的定義不難看出,“案例教學法”的教學載體正是教學中所運用的“案例”,而“案例”正來源於教學或生活中已發生過的事實,具有一定的事實情境,蘊含不同層次的教學問題,因而案例教學法得以開展的前提正是“源於生活”。在當今的計算機時代,信息技術課程是一門與學習、生活、工作緊密相關的科學技術課程,在實際學習、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很多經曆、經驗可作為案例教學的寶貴素材。
案例教學的特點 除客觀真實這一特性外,案例教學還具有明確的目的性、突出的實踐性、學生主體性以及過程動態性與結果多元性等特點[1]。任何教學過程都指向一定教學目標,案例教學也不例外。隻有在明確的教學目標指引下,才能保障案例教學的有效實施。案例教學中任何結論的得出都需要作為學習主體的學習者親自實踐,通過運用自身已有知識,進行分析、思考,獨立自主地深入案例,做出決策,這又體現了案例教學法突出的實踐性與學生主體性的特點。相對於傳統教學,案例教學的整個過程一直處於動態變化之中,師生之間、生生之間不斷地進行著對話與互動。同時,案例教學也是開放的教學,教學中圍繞某些問題探討的結論不是唯一固定的,而是開放多元的,因而案例教學又具有過程動態與結果多元性。
采用案例教學法,就一定要深諳案例教學的思想和靈魂,而不能流於形式,案例教學要區別於舉例教學與事例教學。很多教師在實際的教學中隻是采用一個或幾個事例的列舉和演示,而這並非案例教學,隻是“案例”的教學。案例教學中的“案例”應該具有完整的情節性,涵蓋某一個或多個知識點,學習者通過對關鍵問題的探討和決策習得知識。好的案例在內容編寫上體現出一定的起承轉合,引人入勝,具有深刻的啟發性,能使學習者在原有案例基礎上有新的收獲和啟迪。教學結束之後,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整個教學過程中出現的有價值的材料作為新素材對原有案例進行改編和充實,形成新的“案例”。由此,案例教學“源於生活”,更“高於生活”。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知識點都適合采用案例教學,應根據具體的教學內容采用合適的教學方法開展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