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典範
沃爾瑪(Wal-Man Stores,美國企業,主營商品零售)
在2004年公布的世界500強企業排名中,沃爾瑪位於第1位。
解釋
放權與控製平衡法則,指的是在把權力下放給中下層管理者的同時,通過良好的製約機製去約束權力行使者,防止權力被濫用。
如果放權卻不加以控製,權力則可能成為某些人謀私利的武器。但控製又不能實施“人治”,而應該用機製去約束。放權和控製有一個平衡度,控製不力或控製過分都是不可取的做法。
典型案例
1962年7月2日,第一家沃爾瑪百貨公司在美國阿肯色州的羅吉斯開業。此後的30多年中,沃爾瑪苦心經營,由鄉村包圍城市,從北美走向全球,最終發展成為世界最大的零售點。
創始人山姆在管理富蘭克林雜貨連鎖店時,從采購、選點及日常管理,都要他親力親為。他本人從早到晚地忙碌著,累得連喘息的機會也不多。隨著公司的擴大,他意識到有必要將責任和職權下放給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因為他們對商店和顧客更了解,也更知道如何使商店興旺起來。
在日本和韓國的一次旅行中,山姆意識到可以用某些方法來加強沃爾瑪的團隊精神。比如將更多的權責授給商店裏的員工們。許多大零售公司的部門經理,隻把自己作為一名按月領薪水的員工,似乎公司的利益與己無關。而山姆的理論認為,商店裏的部門經理應該相對獨立地管理自己的業務,將其收入和未來的提升與業績掛鉤,並讓每位部門經理充分了解有關自己業務的資料。如商品采購成本、運費、利潤、銷售額以及自己負責的店和商品部在公司內的排名。鼓勵每位部門經理管理好自己的商店,如同商店真正的所有者一樣,並且需要他們擁有足夠的商業知識。沃爾瑪把權力下放給他們,由他們負責商店全套的事務。
此製度推行的結果,使年輕的經理得以積累商店管理經驗。而沃爾瑪公司裏有不少人半工半讀完成大學學業,隨後又在公司內逐漸升任要職。
同時,沃爾瑪將所有信息,包括采購、運輸、銷售等數據實行公開化,這更有利於經理們管理公司,並且讓他們知道,他們的商店在公司排名情況如何,鼓勵他們去爭取好成績。
沃爾瑪不僅給經理派任務,落實職責,而且允許其行動自由並享有決策資格。他們有權根據銷售情況訂購商品,同時,每個員工也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供經理們參考。
但山姆並非就此放任不管了,在下放權力的同時,山姆一直注意在擴大自主權與加強控製之間取得平衡。一方麵,公司有許多規定是各分店都要遵守的,包括商品定價,而且有些商品是每家分店都要銷售的。另一方麵,每家店又有自主權,如部門經理負責商品訂購,分店經理則可以決定商品促銷計劃。而且,沃爾瑪的采購人員比其他公司人員擁有更大的決策權。
例如,沃爾瑪在佛羅裏達州巴拿馬市有一家分店,8公裏外的海灘附近還有一家分店。他們的目標顧客和商品陳列完全不同,前者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購物服務,後者目標為海灘遊客,因此,公司讓每個分店經理根據顧客實際需要全權負責管理,再各自培養部門經理。各家分店可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可以有自己獨特的風格,’但每一個員工也要遵守公司製定的《沃爾瑪員工手冊》。員工可以有不同的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也可以各抒己見,暢所欲言,但一旦公司或商店部門作出決策,就必須維護決策的權威。所有人都要服從。
因此,沃爾瑪公司在評估業績的時候,往往先考察小集體做得怎樣,而不是個人做得怎麼樣。個人的作用通過集體來表現,集體的成功來源於每個成員的努力,這樣,沃爾瑪員工就形成了一種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