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特權現象比較嚴重。鄧小平所說的特權,是指“政治上經濟上在法律和製度之外的權利”[1]P332。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們沒有自覺地、係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製度,我們的法製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製、批評和打擊,但有時又重新滋長。他說,在我們國家,應該做到人人平等,無論官職大小。可是,“當前,也還有一些幹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殊化,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損害黨的威信,如不堅決改正,勢必使我們的幹部隊伍發生腐化”[1]P332。
鄧小平所剖析的上述現象的存在,也是他倡導政治體製改革的實踐依據。值得一提的是,鄧小平把“權力過分集中”看作是我國原有政治體製的根本症結。可見,鄧小平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具有敏銳的政治洞察力和遠大的政治遠見。
二、鄧小平對政治體製改革的呼籲和建議
鄧小平第一次集中闡述政治體製改革問題,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1978年10月,他在中國工會九大上的講話中提出了“改變上層建築”[1]P135。一年後,在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四大的祝辭中,他明確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政治製度”[1]P208的概念。1980年8月18日,在《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講話中,他更是具體地闡述了改革黨和國家的具體製度的基本內容和方向、目標等。這篇講話為後來逐步開展的政治體製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指導和思想武器。1982年1月的一次講話中,則把政治體製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精簡機構提高到“是一場革命”[1]P396的高度,認為,這是“對體製的革命”。
鄧小平第二次集中闡述政治體製改革問題,是在1986年至1987年期間。他從正確處理經濟體製改革與政治體製改革的關係出發,反複闡明政治體製改革的緊迫性、目的、內容、原則和步驟等。他甚至把政治體製改革視作為我國全麵改革向前推進的一個“標誌”[1]P397,主張“現在應該把政治體製改革提到日程上來”[2]P160。1987年春,他又指出學生鬧事和總書記更換這兩件事不會影響經濟體製改革,也不會影響政治體製的改革,“進行經濟體製改革和政治體製改革的方針不變[2]P201”。正是根據上述思想,1987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三大正式向全黨全國提出了開展政治體製改革的戰略任務。
鄧小平第三次集中闡述政治體製改革問題,是在1989年政治風波前後。針對當時特定的社會狀況,他著重強調了政治體製改革與社會穩定,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黨的基本路線等的基本關係。他指出,“消除機構臃腫,加強法製,這些都是改革”[2]P211,“說我們隻搞經濟體製改革,不搞政治體製改革,這不對”[2]P313。可見,鄧小平一直在思考政治體製改革的目標和主要內容,並把主要內容概括成了幾條。
1.關於政治體製改革的目標。關於政治體製改革的總方向和基本目標,鄧小平指出,要按照民主化和法製化緊密結合的要求,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製國家。具體地說,鄧小平強調政治體製改革的總目標包括四條:一要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二要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充分調動廣大人民和基層單位的積極性,四要通過改革處理好“法治”和“人治”的關係,處理好黨和政府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