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鞋城通過促銷活動大大地提升了知名度,在活動首日就有200多人在淩晨5時就趕去排隊,次日和第三日更是猛增至500人和1000人。但是,一個企業及其品牌的成功應該有兩個必備的因素:知名度和美譽度。從美譽度來看,該策劃顯然是不成功的。首先在第三天,由於是限量銷售,共有近900多名消費者雖然排隊而沒買到特價鞋,得到滿足的隻是一小部分消費者,大部分人是乘興而來,敗興而歸,因而對該鞋城產生失望和不滿情緒。其次從當場購買“一元鞋”的消費者來看,主要是退休老人、下崗工人等低收入人群,而且出售的皮鞋款式及質量也引起了不少非議,無形中給鞋城的經營檔次和品牌形象造成負麵影響。
類似的商業促銷活動還有很多,如某商場宣布顧客可用號碼尾數是“38”的100元人民幣購買200元的商品,結果眾多顧客聞訊蜂擁前去,竟把商場的櫃台擠碎了。這個商場就違反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將人民幣作為引導促銷的手段的規定。
6價格促銷要講誠信
誠信是商業競爭中的製勝法寶。不可否認,一些店鋪在價格促銷中確實讓消費者得到了一些實惠,但是有些店鋪卻在價格問題上做文章、打小算盤,有的在標明降價原因時仍然不切實際,頻繁高喊“出血價”、“跳樓價”等被明令禁止的誇張用語;有的在原價上做手腳,任意拔高原價,即使全場大打折,商家仍有暴利可圖;還有不少店鋪拒不使用降價專用標簽和價目表,即使使用了,也遠未達到標簽價目完全、標價內容真實、字跡清楚、標誌醒目的要求。以上這些弄虛作假的行為,雖然從短期看起到了促銷作用,但不僅侵害了消費者權益,而且也損害了其自身形象,從長期看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
例如,北京市海澱區工商分局經濟檢查科曾經在一次執法檢查時發現,家樂福方圓店正門及其他醒目位置都貼有“找到更便宜、退回兩倍差價”的標語,但均無相應說明。根據此標語,執法人員最終在存包處發現了實施細則,其中有很多關於退款的限製性條件。海澱區工商分局有關人士表示,家樂福方圓店的這種行為涉嫌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工商部門要予以嚴厲查處。最終,家樂福方圓店被處以5萬元罰款。
促銷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銷售,增強市場競爭力,塑造店鋪形象,加速資金周轉,其實質應該是讓利於消費者。價格促銷絕不能弄虛作假。在供大於求的市場經濟中,誰愚弄消費者,誰就會遭到市場的殘酷報複。
三、優惠促銷
(一)優待券
店鋪通常采用分發“商品優待券”、“商品折價券”的方式吸引顧客上門購買。當顧客購買某種商品時給予優待,例如,“折價優待20元的優待券”,“憑券優待咖啡一杯”等。優待券常被用於提供給消費者各種優惠獎勵,運用的方式很多,不僅局限於價格的折價,還有其他許多方式,例如,企業策略聯盟,彼此互相提供優惠待遇;或是在某種商品未能如期達到銷售目標時,特別策劃優惠促銷活動以達到預期銷售目標。
1優待券的種類
優待券隻能在某一特定的店鋪使用。通常,優待券由總經銷者或零售店策劃,並運用在平麵媒體廣告或店內小傳單、POP廣告上,其目的主要是以優待券吸引消費者光臨某一特定店鋪而不是為了吸引顧客購買某一特別品牌的商品。另外,它也被廣泛用來協助刺激顧客對店內各種商品的購買欲望上。雖然優待券的種類繁多,但主要有下列三種:
(1)直接折價式優待券。即某特定店鋪在特定期間內,針對某特定品牌,可憑券購買以享有一定金額的折價優待。這種促銷方式也可運用在大量購買上。
(2)免費送贈品優待券。即買A產品可憑此券免費獲贈B產品。
(3)送積分點券式優待券。即購買某商品時,可獲贈積分點券,憑這些點券可在該店鋪兌換自己喜歡的贈品。此券的價值一般由店鋪自行決定。
2優待券的分發
優待券的分發途徑主要有:直接送予消費者、通過媒體分發、經由商品分發、通過其他途徑分發等。
(1)直接送予消費者。通常是將優待券挨家挨戶遞送或用郵寄方式直接送到消費者手裏。它既可采用單獨寄送,也可附帶介紹或宣傳性資料一起寄送。另外,還可采用在街頭散發,置於展示台上任人自取,通過商店“歡迎取用”告示牌吸引顧客索取,委托促銷或直銷公司代送等方式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