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分析競爭者商品的市場銷售潛力,評估其新引進商品的市場前景。分析其對本店鋪的商品是否構成威脅,以便提前采取防範措施。
(四)競爭者的反應模式分析
競爭者的行動方式和其對其他店鋪的降價、加強促銷或推出新商品等經營活動的反應模式,並不完全取決於競爭者的目標、戰略及優劣勢。除了這些因素外,我們還應當注意到另外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每個競爭者都有自己的經營哲學、經營理念和信條。這將對該競爭者的行動產生影響。因此,店鋪經營者需要深入了解競爭者的心理狀態來估計競爭者的行為和反應。
每個競爭者的心理狀態不可能完全一樣,其反應模式也會各不相同。常見的反應模式有以下幾種:
1凶猛型
指對其領域內任何進攻都會做出迅速而又強烈反應的競爭者。凶猛型競爭者意在向整個市場的競爭對手顯示自己的實力與奮戰到底的決心,阻止對手的進入。
2選擇型
指可能隻對某些類型的攻擊行為做出反應,而對其他攻擊行為無動於衷的競爭者。競爭者可能對削價會及時做出反應,而對廣告費用的增加不作任何反應,認為這些並不構成威脅。了解主要競爭者會在哪些方麵做出反應,可為店鋪采取最為可行的競爭策略提供依據。
3從容不迫型
指對某一特定的來自市場的競爭行為並不會做出迅速而強烈反應的競爭者。店鋪必須努力弄清楚競爭者從容不迫行為的原因。一般情況下,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①可能感覺其顧客是忠實於自己的;②對自己的業務能力充滿信心;③可能對其他競爭者的反應遲鈍;④也許缺乏做出反應所需的資金。
4隨機型
指並不表露可預知的反應模式的競爭者。這類競爭者在特定場合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做出反應,而且沒有現成的依據對其反應進行預測。
三、政策與法規分析
國家和當地政府已經頒布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對店鋪的銷售活動有很大的影響。它既可以保護店鋪的銷售活動,也可以製約店鋪的活動。所以,店鋪必須對其給予足夠的重視。
店鋪要想避免在履行有關法律上出現差錯,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以便更好地從事經營活動,對有關政策和法規在經營方麵的約束進行詳細分析和認識是十分必要的。
(一)商品質量約束分析
店鋪的經營活動主要是圍繞給顧客提供商品展開的。店鋪提供的商品的狀況與商品的來源和商標的使用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也與顧客的利益密切相關。因此,法律對店鋪所提供的商品的質量及安全、專利和商標使用做出相關的製約規定,以維護顧客和專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店鋪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應保證質量合格,質價相符,等級明確,使用時安全可靠。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銷售者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製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銷售者應當采取措施,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銷售者不得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當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用戶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者應責令其停止銷售;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為標準產品的,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