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
在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是由國有企業轉型而來,所以在股份上國家股和法人股占到主導地位。為了規範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必須優化股權結構,減少國家股和法人股在股權結構中的比例,加快股權多元化進程,隻有這樣股利政策才能更好的反映投資者的利益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目前,我國正在積極的實行股權分置改革,即將以前的非流通股拿到證劵市場上進行交易。股權分置的實施縮小了國有控股的持股比例使以前的一股獨大轉變為幾大股東相互牽製的格局,這樣做不僅有利於實施惠及全體股東的股利政策而且有利於公司的長足發展。
2.強調外部監管,規範股利分配政策。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至今也不過短短數十年,因此在證劵監管方麵還很不完善。上市公司中存在著很多股利分配不規範、依靠股利政策達到配股目的現象,這種違規操作不僅影響了企業自身的信譽也破壞了市場秩序。為解決這一現象:首先,積極引導。證監會要積極引導上市公司以全體股東利益最大化為根本目標,不能為了少部分人的利益犧牲了其他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其次,規範股利分配政策。我國的大多數上市公司都采取少發放甚至不發放現金股利的政策,證監會應當出台規章加以限製。對於當年盈利,又有充足留存收益和現金的公司應當鼓勵他們發放現金股利,這樣才能減少投機行為使證劵市場有效運行,才能有助於投資者正確預期公司的前景。再次,加強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要積極披露股利的發放情況,特別是對不分配股利的公司要求其注明不分配的原因以及留存收益的使用情況。
3.加快完善資本市場,縮小籌資成本間的差距。
一般企業通過內部籌資和外部籌資兩種方式來融通企業所需要的資金。在外部籌資麵,債務融資的成本主要是利息費用,股權融資的成本則是股利。對於債務融資債務人要定期還本付息而股權融資的股利發放則以上市公司的意願為轉移。在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大多不發放股利這樣股權融資成本就大大低於債務融資成本,使得上市公司多通過發放股票來籌資。為改變這一狀況首先要規範我國的資本市場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其次,製定相關政策鼓勵複合條件的公司發放股利,根據風險與收益對等原則平衡不同籌資方式的收益。
4.主動尋找利潤增長點,提高盈利能力。
雖然政府出台了一係列的政策扶植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並不理想,所以派發的股利自然很少。為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穩定必須拓展業務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隻有利潤的平穩增長才能帶來穩定的股利政策。(作者單位:河北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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