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鄉鎮行政單位會計(3)(2 / 3)

(四)對支出薄弱環節實施重點管理

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製,從全國總體情況看,這些支出項目主要表現在“人”、“車”、“會”、“電話”等支出方麵。

(五)從嚴控製專項資金支出

1.保證專款專用

鄉鎮行政單位對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和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改變項目內容或擴大使用範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改變項目用途時,需重新以書麵形式向財政部門或主管預算單位申報調整,經審查批準後方可使用。

2.實行專項核算

鄉鎮行政單位要根據專項支出的不同項目,分別建立專項支出管理賬簿,單獨核算並反映資金到位、使用進度、完成結算等情況,同時按照規定及時向主管預算單位或者財政部門報送專項支出情況表和文字報告。

3.加強檢查監督

鄉鎮行政單位應對專項支出的使用、項目進度、使用效益等情況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的檢查監督。鄉鎮行政單位應接受主管預算單位、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從嚴控製白籌基本建設支出

鄉鎮行政單位要按照製度的規定,不得用非基建財政預算撥款安排基本建設支出,對確需用預算外資金和其他收入安排的,也要嚴格控製,嚴格審批程序,事先將資金使用計劃報財政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使用;同時,要將基本建設的項目計劃報經有關部門批準。鄉鎮行政單位的白籌基本建設支出經批準後,應按實際轉人“基本建設支出”的數額列支“自籌基本建設支出”,並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七)財政部門對鄉鎮行政單位的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財政直接支付是指以預算和批複的用款計劃為依據,由財政部門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係,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財政性資金包括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和服務支出和其他具有特定用途的支出項目。

財政授權支付是指根據支出項目管理的需要,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門授權,在財政部門批準的用款額度內,白行向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係的有關賬戶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三、支出的核算

鄉鎮行政單位支出核算的主要內容包括經費支出的核算、撥出經費的核算和結轉白籌基建的核算。

(一)經費支出的核算

經費支出是鄉鎮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是指在鄉鎮行政單位預算執行中,實際消耗掉的資金和材料,並取得合法報銷憑證的“實際支出數”。它反映鄉鎮行政單位開展主要業務活動所耗費資金的情況,是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考核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主要方麵,也是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核銷單位預算支出的依據。

1.經費支出的核算口徑

經費支出的核算口徑,就是經費支出數的確認標準。各單位在核算經費支出時,要按實際支出的金額列報,不能以撥作支、以領代報,不能按預算數或按計劃數列報。經費支出的報銷口徑規定如下:

(1)對於發給個人的工資、津貼、補貼、撫恤費和社會保障費等,應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列為經費支出,不得以編製定額或預算計劃數字列支。

(2)社會保障費、職工福利費和工會經費,每月按照規定的標準和實有人數計算提取,直接列為經費支出。

(3)購入的辦公用品和行政用材料,一般可按購人數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但單價較大、數量大宗的,應先通過庫存材料核算,待領用出庫後再轉為經費支出。

(4)單位用結餘資金購買的有價證券,應作為貨幣資金妥善保管,不能作經費支出報銷。

(5)購入的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6)除以上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的數字列為經費支出。

2.經費支出收回的處理規定鄉鎮行政單位經費支出收回的核算按下列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