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鄉鎮行政單位會計(3)(1 / 3)

(4)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分設5款:企業政策性補貼、事業單位補貼、財政貼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費用性支出、其他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支出。

(5)轉移性支出。分設2款:不同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同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

(6)贈與。分設兩款:對國內的贈與、對國外的贈與。

(7)債務利息支出。分設6款:國庫券付息、向國家銀行借款付息、其他國內借款付息、向國外政府借款付息、向國際組織借款付息、其他國外借款付息支出。

(8)債務還本支出。分設2款:國內債務還本、國外債務還本。

(9)基本建設支出。分設9款: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基本建設支出。

(10)其他資本性支出。分設9款:房屋建築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基本建設支出。

(I1)貸款轉貸及產權參股。分設7款:國內貸款、國外貸款、國內轉貸、國外轉貸、產權參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本性支出、其他貸款轉貸及產權參股支出。

(12)其他支出。分設6款:預備費、預留、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未劃分的項目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其他支出、其他支出。

二、支出的管理要求

(一)建立健全內部支出管理製度

1.建立支出管理的製度體係

鄉鎮行政單位要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完善相應的內部支出管理製度體係,加強對各項支出的管理和控製,如:對經常性支出建立標準定額管理、審批考核製度;對專項支出建立核算、使用、效益考核、監督管理等製度;對預算外資金和其他收入的使用,進一步完善納人單位支出預算統一管理的製度等。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目標責任控製體係、綜合定額管理體係、考核監督體係等,嚴格規範各種支出行為。鄉鎮行政單位及其財務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項支出管理規定,做到按規定、製度辦事,嚴禁有章不循、明知故犯,以控製支出的隨意性和損失浪費。

2.各項支出南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鄉鎮行政單位各項支出都必須納入單位預算,南單位財務部門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具體包括:鄉鎮行政單位有關財務方麵的各項規章製度都必須通過財務部門審議,鄉鎮行政單位的各項支出都必須由財務部門審核辦理,鄉鎮行政單位的其他部門不允許在財務部門管理之外設立賬外賬或“小金庫”。單位財務部門在審核辦理各項支出時,要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包括開支數額、開支項目等,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不得將批準的預算項目特別是專項支出項目自行變更或廢止,將資金挪作他用。

3.完善重大支出項目的審批程序

鄉鎮行政單位對重大支出項目,包括支出數額較大或專項支出項目的立項、審批等決策性工作,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審批製度,嚴格審批程序。重大支出應南單位領導或財務部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並列入單位預算或財務計劃予以實現。這樣,既可以避免“一言堂”,又可以防止多頭審批或造成無計劃開支和損失淚費。

4.如實反映財務情況

鄉鎮行政單位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提出的有關要求,對各項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分別予以反映,並做到反映及時、情況真實、符合要求。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

鄉鎮行政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開支範同是指國家根據總的方針政策,按照鄉鎮行政單位的工作任務、工作性質及特點,對鄉鎮行政單位的各項支出所確定的開支內容。開支標準是指在開支範同確定的基礎上,按照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根據需要和財力可能,對鄉鎮行政單位經常性支出項目所規定的開支額度。鄉鎮行政單位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是國家政策和財政財務製度的具體體現,是鄉鎮行政單位編製預算、財政部門核定預算的重要依據,也是考核、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的尺度和加強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鄉鎮行政單位應嚴格執行,不得白行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支付。

(三)保證單位的基本支出需要

鄉鎮行政單位要保證人員經費和單位正常運轉所必需的開支。這些開支是單位的基本支出需要,是支出的重點,應切實予以保證。首先,對批準的支出預算中的人員經費支出和維持單位基本運轉的公用經費支出予以落實;其次,在預算執行中,盡量控製和壓減大型設備購置和大型會議等支出;最後,鄉鎮行政單位通過采取清理和調整措施,優化支出結構,把有限的資金用於保證基本支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