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2)(3 / 3)

“債務還本支出”核算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發生的債務還本支出。償還債務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借方餘額全部轉入“預算結餘”科目,借記“預算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當年發生的債務還本支出累計數。本科目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設置明細賬。

“債務轉貸支出”核算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對同級部門、單位轉貸的債務支出。

發生債務轉貸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年終轉賬時,應將本科目借方餘額全部轉入“預算結餘”科目,借記“預算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當年對同級部門、單位轉貸的債務支出累計數。本科目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及具體轉貸部門、單位設置明細賬。

第四節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的概念和種類

(一)收入的概念

財政收入是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和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根據法令和法規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是一級財政的資金來源。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收入主要包括預算內收入和預算外收入。

(二)收入的種類

根據《201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我國的財政收入分為稅收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非稅收入、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債務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六類。

按預算收支科目分類,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收入可以劃分為一般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用基金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四類。

二、鄉鎮財政總會計收入核算的主要內容

(1)一般預算收入的核算。

(2)基金預算收入的核算。

(3)專用基金收入的核算。

(4)轉移性收入的核算。

三、收入的核算

(一)一般預算收入的核算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的一般預算收入是指通過一定形式組織的由國家支配、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資金,包括稅收收入、非稅收入、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債務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應根據“一般預算收入”會計科目設置“一般預算收入”總賬賬戶,核算本級總預算會計組織的各項預算收入數。該賬戶屬於收入類賬戶,貸方反映本級總預算會計收到的各項預算收入數,借方反映轉出數,平時餘額在貸方,反映預算收入累計數,年終結賬時將本賬戶的貸方餘額全部轉人“預算結餘”賬戶後,本賬戶無餘額。本賬戶應根據《國家預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預算收入科目”(不含一般預算調撥收入類)設置相應明細賬。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根據國庫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所列當日預算收入數,借記“國庫存款”賬戶,貸記本賬戶;當日收入數為負數時,以紅字記入(采用計算機記賬的,用負數反映)。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餘額全數轉入“預算結餘”科目,借記本賬戶,貸記“預算結餘”賬戶。

未設國庫的鄉(鎮)總預算會計根據征收機關(如稅務所)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登記預算收入輔助賬,待收到縣財政返回收入時,再做收入的賬務處理。

(二)基金預算收入的核算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的基金預算收入是指按規定收取、轉入或通過當年財政安排,由財政管理並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等,包括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收支和地方按規定收取的各項稅費附加收支。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根據“基金預算收入”會計科目設置“基金預算收入”總賬賬戶,核算按規定南本級財政部門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該賬戶屬於收入類賬戶,貸方反映取得本級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數,借方反映轉出數,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本級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累計數,年終結算時,將本賬戶餘額全部轉人“基金預算結餘”賬戶後,本賬戶無餘額。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取得基金預算收入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賬戶。年終結算時,將本賬戶餘額全部轉入“基金預算結餘”賬戶,借記本賬戶,貸記“基金預算結餘”賬戶。

對於財政部明文規定在指定銀行存儲的基金,應按規定辦理轉存手續。基金預算收入在銀行的存款利息收入,作為基金預算收入處理。

本賬戶應按“基金預算收入科目”(不含基金預算調撥收入類)規定設置明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