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放權才能釋放權力的效力(2)(1 / 3)

3.完成任務所需條件是相對明確的,任務完成者知道如何尋求配合和幫助。

4.任務的完成有相對明確的評估標準,以確定任務完成的質量。

管理者將公司或部門的工作任務標準化,其意義遠不止在於授權的需要,它對於公司的科學的管理提升具有非凡的意義,是公司走向正規化、走向成熟、走向製度化管理而非管理者主觀化管理的必經之途。

四、準備承擔責任。

你已經下定決心實施授權,大量細瑣的前期鋪墊也已經完成,你即將跨越授權之門,但是,有一個問題你必須真正意識到,這就是:責任。

在實施授權之後,管理者的工作量減少了,但肩上的擔子卻不會因此而減輕,相反地它隻會加重。在實行授權之後,管理者不僅對尚未授權移出的職權負有全部責任,而且對於已經授權移出的職權也負有同樣的責任。

管理箴言

1.作為管理者,你應懂得對下屬人員授權和仍要對下屬人員的最終行為承擔責任是兩回事。就如飯店經理必須依賴廚師搞好飲食供應,但經理仍要對飯店的飲食供應承擔最終責任一樣。

2.如果接受職權的下屬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這個失誤必須同時記在管理者的賬上,尤其是當涉及本公司、本部門之外的公司或部門時。這一點,對於管理者來說是十分重要的,而也隻有作好了承擔最終責任的準備,授權的大幕才能真正拉開。

3.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即使你已經下定了授權的決心,也不要輕舉妄動。兵法雲:“大軍未動,糧草先行。”就是指在行動之前,要先做好準備工作。授權予下絕不是簡單地把工作和權力交給下屬,而是必須要經過周密考慮、精心準備,以免出現差錯。

找準可以授予權力的下屬

管理者應該把權力交到什麼人手裏呢?

1.上司不在時能負起留守職責的人。

有些部屬在上司不在的時候,總是精神鬆懈,忘了應盡的責任。例如,下班鈴一響就趕著回家;或是辦公時間內借故外出,長時間不回。

按理,上司不在,部屬就該負起留守的責任。當上司回來,向他報告他不在時發生的事以及處理的經過。如果有代上司行使職權的事,就應該將它記錄下來,事後提出詳盡的報告。這樣的下屬是可以授權給他的。

2.準備隨時回答上司提問的人。

當上司問及工作的方式、進行狀況或是今後的預測,或有關的數字,他必須當場回答。

好多部屬被問到這些問題的時候,還得向其他員工探問才能回答。這樣的部屬不但無法管理他的下級與工作,也難以成為管理者的輔佐人。可以受權的部屬必須掌握了職責範圍內的全盤工作,在領導提到有關問題的時候,都能立刻回答才行。

3.致力於消除上司誤解的人。

管理者並非聖賢,也會犯錯誤或是發生誤解。事關工作方針或是工作方法,管理者有時也會判斷錯誤。

管理者的誤解往往波及部屬晉升、加薪等問題。碰到這個情況,有能力的部屬不會以一句“沒辦法”就放棄了事。他會竭力化除上司的這種誤解。

4.代表他負責的團隊。

對部屬而言,部屬是他所在團隊的代表人。他是夾在上司與員工之間的角色。從這個立場而言,部屬必須做到:把上級的方針與命令徹底灌輸給員工,盡其全力實現上級的方針與命令。隨時關心員工的願望,洞悉員工的不滿,以員工利益代表人的身份,將他們的願望和不滿正確地反映給上級,以實現員工的合理利益而努力。

夾在上級與員工之間,往往使部屬覺得左右為難。但是,他務必冷靜判斷雙方的立場,設法取得調和。

5.向上司提出問題的人。

高層管理者由於事務繁忙,平時很難直接掌握各種細節問題。因此,部屬必須向上司提出所轄部門目前的問題,同時一並提出對策,供上司參考。

6.忠實執行上司命令的人。

一般說來,管理者下達的命令無論如何也得全力以赴,忠實執行。這是部屬必須嚴守的第一大原則。如果部屬的意見與上司的意見相左,當然可以先陳述他的意見。陳述之後領導仍然不接受,就要服從上司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