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管別人要學會拴心留人(2)(3 / 3)

莊子話鋒一轉,接著說道:“然而,在我看來,儒者的才能與打扮並沒有什麼直接聯係。因為,有些儒士雖然才智超群,但他們不一定時刻都嚴格地保持與其才智相符的打扮;同時,雖然有些人整天把自己打扮成儒士模樣,但這並不能表明他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儒士。因此,單憑魯國臣民的著裝是不能夠判定魯國有多少儒士的。”

莊子的話並沒有說服魯哀公。看到哀公一臉迷惑的樣子,莊子說道:“如果大王懷疑我說的話,不妨通過一個試驗來證實,大王意下如何?”

哀公點了點頭,表示洗耳恭聽。

莊子說:“大王可以向全國臣民宣布,禁止非儒士者身穿儒服,否則就等同於犯欺君之罪,要被砍頭。”

魯哀公同意了莊子的建議,並按照此建議做了安排。結果,在短短幾天的時間內,魯國的臣民紛紛將儒士服藏了起來,那種滿街盡是儒士的壯觀景象仿佛在一眨眼間消失了。看到這種現象,魯哀公感到很失望。更令他感到驚訝的是,在他頒布命令後不久的一天,仍有一個人身穿儒裝並大膽地站在魯國宮門前。

哀公知道此事後,火速召見此人。在與其談論國家大事時,此人敏捷的才思和淵博的學識淋漓盡致地顯現了出來,令哀公感到佩服。

魯哀公曾認為,穿著儒士服的人都是儒士。於是,當他看到大街小巷的人都穿著儒士服時,就認為魯國到處都是儒士,從而推斷魯國不缺少儒士。

企業管理者在調查企業到底缺少什麼樣的人才時,一定不要像魯哀公這樣,被表麵現象所蒙蔽。否則,就會出現人才過剩或不足的現象。比如,當管理者不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性質時,如果依據自己的看法對工作量做出了錯誤的估計,就有可能在招聘的時候不能解決某些崗位缺少人手的問題,還可能使得有些崗位的工作更加輕鬆。

秦朝的開國皇帝嬴政之所以能夠力克群雄、統一六國,並最終建立秦王朝,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對人才的重視。為了得到渴望的人才,秦王政通過各種方法不斷從各個諸侯國招攬,甚至不惜動用武力,這一點可以從他爭取韓非上看出。

韓非,韓國貴族之後。他熱衷“刑名法術之學”,花了很多精力去鑽研法家學說。早年曾和秦國宰相李斯一起在楚國蘭陵,隨荀卿學習。在自己的不懈努力和老師的諄諄教導下,韓非在法學上有較深的造詣。

戰國末期,韓國積貧累弱,國勢衰弱,再加上外有強秦虎視,外有奸臣弄權,亡國之危已迫在眉睫。韓非是位熱忱的愛國者,看到祖國現狀,頓時身心沸騰,欲為祖國拋灑熱血。

針對韓國迫切需要解決的一係列現實問題,韓非多次上書陳述自己的政治主張和改變現狀的意見。不幸的是,他胸中雖有報國誌,卻沒有報國路可行。昏庸無能的韓王不識人才,根本不理睬韓非的主張。

韓非滿腔的愛國熱情被澆滅,再加上自己有口吃的毛病而不善言談,就將所有的悲憤和憂愁都傾注於筆端,埋頭著述。不久,韓非的學說便被廣泛流傳,他的思想在當時引起了很大反響。

作為一位君權至上論者,韓非要求加強專製主義的中央集權,這也是他政治思想的核心內容。他的名言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所謂“聖人”,就是中央,也即是君主。所以,要想安國,則必須尊主。韓非借鑒了前期法家的有關學說,提出了更為縝密的法、術、勢相結合的專製主義理論。

韓非自覺地站在儒家思想的對立麵,疾呼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唱對台戲。他所說的法,是指由封建官府製定和頒布的成文法。法治的對象是君主統治下的所有臣民;法治的目的是要維係封建的統治秩序,保障君主對全體臣民的絕對統治。因此,韓非主張法必須嚴峻,隻有實行嚴刑峻法,老百姓才不敢犯上作亂。人們很少被火焰燒傷,是因為火焰猛烈灼熱;許多人溺斃於水中,是因為水性柔弱。嚴刑峻法就如同一盆火焰,約束臣民老老實實地接受君主的擺布,不敢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此外,韓非還主張法不阿貴,賞罰嚴明。他認為聖明的君主設置官職爵祿,就是為了招引賢才,獎勵功臣。所以,賢能之人應任大官,拿厚祿;功勳卓著的人,應當得到很高的爵位和獎賞。有多大的本事當多大的官兒,有多大的功勞領多厚的俸祿。主張任人唯能、任人唯才,反對儒家建立在血緣、宗法關係基礎上的任人唯親的原則。在當時,韓非的主張有著進步意義。

不過,僅有嚴刑峻法,君主還不能有效地主宰他的臣民,還必須有勢。所謂勢,是指國君的地位與權力。他認為君主不可一日無勢:夏桀為天子,能控製天下,不是因為他賢能,而是因為他的權位崇高。堯當老百姓的時候,不能治三家,不是因為他無能,而是因為他的權位太卑下。千鈞重的東西,載在船上也會漂起來;錙銖般輕的東西,如果不放在船上也要沉下去。不是因為千鈞輕、錙銖重,而是由於有勢與無勢的緣故。所以韓非得出了結論: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有了勢,法的威力才能發揮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