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大為美

食尚

作者:閑雲主人

創造方塊字的中國人對“拆字法”一定有絕對的專利:一頭小,一頭大,就是“尖”;遇到女人發昏便是“婚”。還有什麼“小土為塵”、“背私為公”(古代“厶”就是“私”字,“八”就是背道而馳)。那麼“羊大為美”,當然沒什麼奇怪了。宋代名相王安石在他的《字說》一書中詮釋“美”字,解為“從羊從大”,而且“羊大為美”。古代人還以為羊通“祥”字,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便雲“羊,祥也”。還將“美”訓作“甘”,本意是味美,羊大為美,以致愛美及羊。古代吉禮用羊,卿贄用羔。我曾在上次論“牛”時,說到羊和豬可為“小牢”。你看,許多吉祥的字都帶“羊”旁;如“祥”、“善”、“羲”,還有義(簡化字為“義”)。《春秋繁露》論證人們對羊的好感曰:“羔飲其母必跪,類知禮者;故羊之為言猶祥。”還有“羸”,音雷,意思是瘦;“羨”是望著羊而饞涎欲滴(兩點便是口水)。羊性成“群”,便於馴養和繁育,其類必多。這使我懷疑羊是先民最早馴服的獸,甚至比狼馴化為狗還要早得多。不然怎麼會“掛羊頭賣狗肉”呢?

我國古代,羊的價值在食用畜中榮登榜首,因為羊肉確是人類最早食用的肉食之一。早在6 000多年前的西安半坡先民,已掌握煮、烤羊肉的技術。而從其遺址中又可看出,當時的羊多為圈養。到了殷商時期,祭祀用的羊即少牢,重大的慶典一次用到300多頭。不過,到西周之前,羊肉隻供貴族階級享用,《周禮》才有“大夫無故不殺羊”的規定。直到秦漢之時,飼羊業得到重大發展,從此才成為人們普遍的肉食,羊肉名饌跟著大量湧現。

宋人最愛食羊,“禦廚不登彘(音同“至”,即豬)肉”,隻用羊肉。皇家甚至將此作為“祖宗家法”,不可違拗。宋仁宗趙禎在位(公元1010-1063年)時,宮中日殺羊200頭之多,一年需用10萬多頭,真是數量驚人呐!皇上賜宴也以羊肉為大菜,臣下進獻給皇上自然也是如此。因為羊肉是當時官場中唯一主菜,身價倍增。一般的士庶貧寒人家,平常根本吃不起羊肉,逢年過節想方設法弄到羊肉一膏饞吻。寒士韓宗儒兩袖清風又饞極,便把蘇軾寫給他的信給酷愛蘇體的殿帥姚麟換羊肉吃(蘇、黃、米、蔡為北宋四大書法家)。黃庭堅聽說,便戲稱蘇軾的手劄為“換羊書”。

正因為如此,北宋汴京(今開封)食肆平日裏供應羊饌極多,《清明上河圖》可看到羊肉菜點居然有26種。除羊肉外,還有羊頭、羊蹄、羊腸、羊腰、羊肚肺等,美不勝收。

元代蒙古人一統天下,大漠草原的肥尾綿羊南遷,羊肉名饌更加豐富。元仁宗時飲膳太醫(相當於宮廷營養師吧)忽思慧的《飲膳正要》裏收錄的“聚珍異饌”共94款,其中以羊肉為主料或配料的計73款,除用精羊肉烹製外,還用羊的不同部位,通過不同烹飪方法,製作出風味各異、各具補益的美饌佳肴。如今馳名長城內外、長江南北的“涮羊肉”,據說就是忽必烈在行軍時發明的“軍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