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家保障型模式
國家保險模式是前蘇聯創造並被其他國家仿效的一種社會保障模式,其特點是社會保障事務完全由國家或通過國營企業等包辦,個人不交納任何保險費。這種以計劃為背景的曾經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普遍采用的保障模式已隨著蘇聯解體和東歐劇變而被摒棄。
二、對我國實現社會保障製度城鄉統籌的啟示
(一)立足我國實際引進和借鑒國外成功經驗
國際經驗表明,社會保障製度的模式選擇和可持續發展必須植根於本國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製度,必須充分挖掘本國製度資源的重要潛在價值,重視正式製度與非正式製度的融合與創新,重視社會心理、文化習俗、行為模式對養老保障製度長期發展的重要製約影響作用。尤其是在我國,現代社會保障製度在廣大農村地區推進,必須高度關注傳統製度資源和文化資源在製度融合和改革推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需要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保障城鄉統籌自身發展道路的內在演化規律,探索文化融合進程及其對製度變遷內在影響作用、傳導機製、傳導方式等,進而揚長避短地探索自身發展道路。
(二)推動立法實現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城鄉統籌的構建和完善
我國從1998年以來建立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障的相關法律,但現行的農村社會保障卻主要是依靠各級政府的政策、文件進行引導,強調農民的自願參加。政策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很容易受到國家政治、經濟等變化的影響,因此農村社會保障處於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狀態,存在很大的風險。因此,中國應像許多國家那樣抓緊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的法律製度,通過走法製化之路,確保農村社會保障的規範性和穩定性,使其在實現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城鄉統籌的構建和完善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運用政府公共財政保障我國社會保障城鄉統籌的實施
從公共財政的角度來看,在社會保障範圍中,屬於純公共品包括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最低生活保障等的提供無論城鎮還是農村均應由政府免費供應。屬於準公共品範圍的主要是指養老、醫療保險等,由於農業本身具有基礎性和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及農民對社會的貢獻和現實收入水平製約等因素,政府也應在這些準公共產品供給中承擔責任。回顧新中國60年的曆史,我們發現,政府的意願決定了農村社會保障製度的發展軌跡。在大部分情況下,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速度與政府對它的關注程度是一種正相關的關係。政府財政的大力支持在西方發達國家的農村社會保障發展中能夠得到印證。許多國家農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來源中財政支持占相當大的比例,如德國和奧地利為70%,芬蘭為75%,希臘占90%,實行普遍保障的澳大利亞、新西蘭、冰島等國的農村社會保障資金全部源於財政補貼。非洲、南美洲的發展中國家也根據其不同的經濟實力和具體情況對農村養老保險提供不同程度的財政補貼。因此,我國需要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支持力度,並將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布局和長期發展計劃,實現政府對農村社會保障財政投入的製度化、常態化。正因為如此,中國社會保障的城鄉統籌要想健康發展,政府的財政保障是關鍵。
(四)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係是建立社會保障城鄉統籌體係的現實道路
發達國家多層次實施社會養老金計劃、普惠製養老金、社會救助養老金製度,重視綜合救助的經驗,為積極探索有中國特色社會保障城鄉統籌體係建設提供了可以借鑒的經驗。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然而人口多,底子薄的現實造成我國目前財富總量很大,人均財富很少的現狀,而且我國東西部地區區域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建立一刀切的城鄉統一各地區統一的社會保障體係是不切實際的。因此,借鑒別國經驗,采用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社會保障模式是符合中國國情的現實道路。未來如何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建立廣覆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製度,最終完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係構建的宏偉目標,是一項長期、艱巨、極具挑戰性的戰略任務。
(作者單位: 1.3.河北廊坊師範學院管理學院;2.河北廊坊中油管道特種汽車運輸有限公司)